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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标准工法与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标准工法就是在对若干种工法进行对比分析选优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最优工法,并将其作为行业标准之一加以推广的施工方法。
标准工法的推广具有多方面的意义。第一是可以促进施工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标准工法与一般工法相比,完成同等任务量所消耗的人财物资源更少,在复杂条件下完成施工任务的效果更好,有助于打造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第二是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标准工法是科学施工经验的总结,推广标准工法能有效避免可能诱发工程质量风险的不当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常见困难,使建筑业的劳动者按照工法的工艺流程科学工作,提高操作水平。三是能提升企业知名度,乃至为企业创收。标准工法作为企业的技术专利,在推广标准工法时可以向推广企业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既能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又能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四是可以推动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难易,工法往往是在解决施工难题过程中形成的。施工企业应注重与设计方配合,结合自身技术、设备等客观情况,积极与设计方进行合作,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准工法的推广应用有多种形式。如形成专门的文字成果加以归纳并颁布对照执行;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执行;组织标准工法宣讲团进行巡回培训等。近年来,还形成了一种较为新颖的标准工法推广形式——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即将标准工法所包含的相关工艺、技术等录制成视频,刻录为光盘,进而在相关施工行业进行普及推广,组织相关单位通过观摩视频的形式学习应用标准工法。这一方法在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方面,与其他推广方法相比,既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又有明显的劣势。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在强化现场管理中的优势
在标准工法推广中借助视频化应用的手段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笔者认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形象直观,可学性强。通过录制视频的形式把标准工法所包含的新技术、新工艺直观形象的展现出来,具体的操作技巧、方法等一目了然,给人一种亲临现场的感觉,比较便于大范围推广和学习。同时,在推广过程中,被推广单位直接通过视频学习的形式学习,在推广过程中对照同一套原始视频学习,即使在很大范围内推广也不会出现信息传递衰减或失真,保障了标准工法推广的准确度。
第二,可以边学边试,不必脱产。传统的标准工法推广活动常以现场推广会、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要求推广单位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等脱离施工现场,集中参加推广活动。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任务极其繁重,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难以抽身离开施工现场参加集中培训。而视频化应用的推广方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既无需技术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又可以起到观摩标准工法现场的作用。同时可以对照标准工法,在自身项目建设实践中边学边试,即时尝试实践标准工法。
第三,借助网络手段,可快速大范围远程推广传播。视频化应用是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下的产物,上述技术赋予了它其他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如可以实现快速、大范围、远程推广传播。例如借助网络技术,可以实现即时在全球范围内发布标准工法视频并提供下载服务,同时可异地共享,即使相隔千万里也可接受远程教育培训。
第四,成本较低,一次制定,长期受益。相比较组织大型的现场推广会等形式而言,视频化推广的方式成本更为低廉,占用的各项人、财、物资源更少。同时,一次投资,长期收益。视频制作完成后,可以在标准工法有效期内无限制的重复刻录拷贝,刻录拷贝的成本则更为低廉。从推广方式的经济效益角度出发,视频化推广是一种很不错的方式。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在强化现场管理中的局限
但与此同时,视频化应用作为标准工法的推广方式之一也具有明显的局限。
第一是无法互动探讨。在标准工法的推广过程中,最佳的学习方式应是推广单位与被推广单位就标准工法实际应用的关键步骤、注意事项进行双向交流,实地模拟互动探讨。但视频化应用只能是对照视频自主学习,无法实现工法制订者与被推广单位之间双向互动。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这成为制约标准工法视频化推广的一个主要因素。
第二是适用范围有限,部分工法不适宜或无法用视频的形式展现。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在工程实践中形成的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的综合配套施工方法。但并非施工方法都适宜用视频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际施工中,有部分施工方法的操作方法、工艺设计等无法用视频的形式进行展示或展示的效果不明显。针对这部分方法的标准工法推广就不适宜用视频法推广。
第三是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难以控制。标准工法是企业技术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知识财富,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如果采用视频化的形式推广标准工法,由于视频较为容易复制、拷贝,且出现该类侵权行为后不易发现和追究,很难找出侵权源头。因此导致部分重视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慎用视频法推广标准工法,力图避免自身利益被侵犯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标准工法在施工现场视频化应用的发展方向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这一新型推广方式要想进一步赢得施工企业的认可,还需进一步规范自身应用体系,瞄准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所需,围绕如何提升工法推广水平和效果做文章。
一是要瞄准大、精、尖工程与具有高新含量的关键技术开展视频化应用。当前视频化应用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应用有效度还需进一步得到认可,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能够瞄准一批大、精、尖工程与具有高新含量的关键技术开展视频化应用,则必能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视频化应用影响力的作用。当前,我国在电力项目建设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的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其中不少举世瞩目的大工程,完全依靠中国自行设计能力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完成,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和尊重。应当以这些大、精、尖、新技术含量高的工程为对象,开发、编写具有国际水准的工法,并探索通过视频的形式推广应用。
二是通过政府扶持、行业指导、协会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法来推动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加强工法管理和推广,建立企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得到政府和行业的高度重视。视频化应用作为工法推广的一种创新形式,应得到各方的共同推动。推广标准工法的基础虽是具体施工企业,但政府作为主管部门要从政策上大力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进行工法应用创新;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指导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的开发、编写和应用,做好管理工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应积极参与并发挥工法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先导作用,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只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才能在现场施工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建立完善工法推广、探讨、交流互动平台,其中特别注重利用网络手段。前文有分析限制工法视频化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法实现互动探讨。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相关网络平台,以论坛、网站的形式既可以发布标准工法视频,又可以让企业间就工法推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论坛上互动交流。以这一虚拟网络平台的形式,实现双方点对点的互动交流。
四是健全法律体系,注重工法开发、编写、应用、推广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能否得到保护是决定企业是否愿意花大力气整理、推广标准工法的重要因素。目前为工法应用推广提供法律基础,企业间在工法的学习和运用中依法办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法规完善、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等方面入手,在视频化推广中尊重工法创建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采用转让、联合、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好的工法真正推广开来。
(作者单位: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标准工法就是在对若干种工法进行对比分析选优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最优工法,并将其作为行业标准之一加以推广的施工方法。
标准工法的推广具有多方面的意义。第一是可以促进施工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标准工法与一般工法相比,完成同等任务量所消耗的人财物资源更少,在复杂条件下完成施工任务的效果更好,有助于打造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第二是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标准工法是科学施工经验的总结,推广标准工法能有效避免可能诱发工程质量风险的不当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常见困难,使建筑业的劳动者按照工法的工艺流程科学工作,提高操作水平。三是能提升企业知名度,乃至为企业创收。标准工法作为企业的技术专利,在推广标准工法时可以向推广企业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既能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又能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四是可以推动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难易,工法往往是在解决施工难题过程中形成的。施工企业应注重与设计方配合,结合自身技术、设备等客观情况,积极与设计方进行合作,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准工法的推广应用有多种形式。如形成专门的文字成果加以归纳并颁布对照执行;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执行;组织标准工法宣讲团进行巡回培训等。近年来,还形成了一种较为新颖的标准工法推广形式——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即将标准工法所包含的相关工艺、技术等录制成视频,刻录为光盘,进而在相关施工行业进行普及推广,组织相关单位通过观摩视频的形式学习应用标准工法。这一方法在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方面,与其他推广方法相比,既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又有明显的劣势。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在强化现场管理中的优势
在标准工法推广中借助视频化应用的手段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笔者认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形象直观,可学性强。通过录制视频的形式把标准工法所包含的新技术、新工艺直观形象的展现出来,具体的操作技巧、方法等一目了然,给人一种亲临现场的感觉,比较便于大范围推广和学习。同时,在推广过程中,被推广单位直接通过视频学习的形式学习,在推广过程中对照同一套原始视频学习,即使在很大范围内推广也不会出现信息传递衰减或失真,保障了标准工法推广的准确度。
第二,可以边学边试,不必脱产。传统的标准工法推广活动常以现场推广会、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要求推广单位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等脱离施工现场,集中参加推广活动。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任务极其繁重,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难以抽身离开施工现场参加集中培训。而视频化应用的推广方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既无需技术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又可以起到观摩标准工法现场的作用。同时可以对照标准工法,在自身项目建设实践中边学边试,即时尝试实践标准工法。
第三,借助网络手段,可快速大范围远程推广传播。视频化应用是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下的产物,上述技术赋予了它其他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如可以实现快速、大范围、远程推广传播。例如借助网络技术,可以实现即时在全球范围内发布标准工法视频并提供下载服务,同时可异地共享,即使相隔千万里也可接受远程教育培训。
第四,成本较低,一次制定,长期受益。相比较组织大型的现场推广会等形式而言,视频化推广的方式成本更为低廉,占用的各项人、财、物资源更少。同时,一次投资,长期收益。视频制作完成后,可以在标准工法有效期内无限制的重复刻录拷贝,刻录拷贝的成本则更为低廉。从推广方式的经济效益角度出发,视频化推广是一种很不错的方式。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在强化现场管理中的局限
但与此同时,视频化应用作为标准工法的推广方式之一也具有明显的局限。
第一是无法互动探讨。在标准工法的推广过程中,最佳的学习方式应是推广单位与被推广单位就标准工法实际应用的关键步骤、注意事项进行双向交流,实地模拟互动探讨。但视频化应用只能是对照视频自主学习,无法实现工法制订者与被推广单位之间双向互动。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这成为制约标准工法视频化推广的一个主要因素。
第二是适用范围有限,部分工法不适宜或无法用视频的形式展现。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在工程实践中形成的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的综合配套施工方法。但并非施工方法都适宜用视频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际施工中,有部分施工方法的操作方法、工艺设计等无法用视频的形式进行展示或展示的效果不明显。针对这部分方法的标准工法推广就不适宜用视频法推广。
第三是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难以控制。标准工法是企业技术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知识财富,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如果采用视频化的形式推广标准工法,由于视频较为容易复制、拷贝,且出现该类侵权行为后不易发现和追究,很难找出侵权源头。因此导致部分重视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慎用视频法推广标准工法,力图避免自身利益被侵犯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标准工法在施工现场视频化应用的发展方向
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这一新型推广方式要想进一步赢得施工企业的认可,还需进一步规范自身应用体系,瞄准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所需,围绕如何提升工法推广水平和效果做文章。
一是要瞄准大、精、尖工程与具有高新含量的关键技术开展视频化应用。当前视频化应用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应用有效度还需进一步得到认可,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能够瞄准一批大、精、尖工程与具有高新含量的关键技术开展视频化应用,则必能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视频化应用影响力的作用。当前,我国在电力项目建设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的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其中不少举世瞩目的大工程,完全依靠中国自行设计能力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完成,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和尊重。应当以这些大、精、尖、新技术含量高的工程为对象,开发、编写具有国际水准的工法,并探索通过视频的形式推广应用。
二是通过政府扶持、行业指导、协会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法来推动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加强工法管理和推广,建立企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得到政府和行业的高度重视。视频化应用作为工法推广的一种创新形式,应得到各方的共同推动。推广标准工法的基础虽是具体施工企业,但政府作为主管部门要从政策上大力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进行工法应用创新;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指导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的开发、编写和应用,做好管理工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应积极参与并发挥工法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先导作用,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只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标准工法视频化应用才能在现场施工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建立完善工法推广、探讨、交流互动平台,其中特别注重利用网络手段。前文有分析限制工法视频化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法实现互动探讨。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相关网络平台,以论坛、网站的形式既可以发布标准工法视频,又可以让企业间就工法推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论坛上互动交流。以这一虚拟网络平台的形式,实现双方点对点的互动交流。
四是健全法律体系,注重工法开发、编写、应用、推广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能否得到保护是决定企业是否愿意花大力气整理、推广标准工法的重要因素。目前为工法应用推广提供法律基础,企业间在工法的学习和运用中依法办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法规完善、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等方面入手,在视频化推广中尊重工法创建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采用转让、联合、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好的工法真正推广开来。
(作者单位: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