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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做强基层刑侦打击力量,探索由基层刑警和派出所打击力量相融合的“刑所配合”模式,即刑警与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有效形成“两级梯队力量”,全面开展刑事犯罪打击工作,对于有效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有着积极的意义。针对刑所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实践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