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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历史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在撰写《论革命》(On Revolution)一书时曾注意到一个现象:尽管十八世纪的美国革命发生的时间与法国革命极为相近,两场革命之间又有着诸多的联系,但美国革命对欧洲革命者思想的影响却极为有限。对此,她感慨地写道:“无论是(美国)这一革命的精神,还是美国革命的领袖们睿智闻达的政治理论,都没有对欧洲大陆产生太大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美国革命者那些算得上是最伟大的新共和政府的创举,他们在政治体内对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应用和发挥,对各个时代欧洲革命者思想的影响都微乎其微。”一些欧洲人对十八世纪美国革命的历史性漠视,在卡尔·马克思(1818—1883)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作为十九世纪一位博学的学者,马克思对历史和社会变革有着不懈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虽然,他对世界近代史上发生的革命有着特殊的兴趣,但他关于革命的论述大多是基于在欧洲所发生的革命,如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和十八世纪末的法国革命,甚至还包括一八四八年的德国革命,而美国革命则基本上没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这委实是一个值得学术界注意的现象。虽然阿伦特曾有专著探讨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关系,但她对马克思漠视美国革命这一现象并没有做出任何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分析马克思忽视美国革命的这一历史现象和出现的原因,不仅对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及其理论特征有着重要价值,也有助于人们从一个极为特殊的角度去了解十九世纪中叶欧洲人对美国革命的态度和认识程度,更可以从一个比较历史的角度去理解美国革命。
马克思不仅本人没有对美国革命做任何考察和论述,他亦没有对与他同时代人的一些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论著显示出多少兴趣。最明显的一例,就是他对待法国社会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著的态度。作为一个几乎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欧洲人,托克维尔对美国革命的态度和热情与马克思截然不同,他曾以极大的热情和精力去考察和分析美国革命的历史以及这场革命给美国带来的深刻变化。托克维尔曾于一八三○年亲赴美国考察,并于一八三五年和一八四○年先后出版了他著名的两卷本《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这部书不仅为他个人带来了荣誉,使他成为法兰西学院院士,而且对当时法国甚至欧洲都产生影响,它使十九世纪的一些欧洲人以一种新的态度和视野看待美国发生的变化。托克维尔的这部书不论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还是在今天,仍是关于美国革命和美国民主政治文化颇具价值的重要著作。
托克维尔出版《美国的民主》第一卷时,正是马克思求学和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一八三五年马克思进入德国波恩大学学习法律。一八四○年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第二卷出版时,马克思正在柏林大学撰写关于古希腊自然哲学的博士论文。从马克思一八四三年写的一篇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文章中,可以判断他当时已经知道托克维尔这个人,也知道托克维尔考察美国的经历,甚至极有可能读过托克维尔这部关于美国民主政治的书,但他并没有对托克维尔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做出任何评论。当时马克思更为关心的是托克维尔关于北美的宗教情形的描述,以及托克维尔本人在法国议会中的行踪。马克思对托克维尔的另一部关于法国革命的书《旧制度与法国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1856)则十分留心,在他写作《资本论》和其他文章时曾多次参考和引用过这本书。
马克思不但对与他同时代欧洲人所写的关于美国革命的著述缺乏兴趣,而且对与他同时代的美国历史学者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也不曾给予关注。对与他同时期的美国著名历史学者乔治·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 1800—1891)著作的态度就是一例。班克罗夫特是十九世纪最早试图对美国革命的历史做出系统性解释的为数不多的美国历史学家之一。他从一八三四年开始出版他著名的十卷本《美国历史》(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34—1874)。在当时,这是一部富有原创性和争议性的重要著作。班克罗夫特认为,美国革命是一场激进的、旨在推动人类社会千禧年(millennium)的持久和平、并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场革命。马克思在他所写的《美国近况》一文中曾提到班克罗夫特,但他却忽略了班克罗夫特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著述。
据文献记载,马克思也知道在美国革命中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并涉猎过他们当中一些人的著作,甚至还在他的写作过程中多次引用过他们的一些观点,但他却从未对这些人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重要贡献做出任何评论。例如,马克思在一八六五年撰写《工资、价格和利润》一文时曾参阅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一七二九年发表的《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一文,并称富兰克林是“首先发现价值的真正实质的人之一”。但马克思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前后关于美国政治与社会的重要著述均未涉及,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贡献也未做任何讨论。马克思还涉猎过另外一位美国革命领袖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的回忆录。该回忆录于一八二九年在伦敦出版。在这部回忆录中,杰斐逊详细地记叙了美国革命中许多关键性的历史事件以及他个人在这场革命中的亲身经历。虽然马克思在他的文章中多处提及杰斐逊的回忆录,但对杰斐逊在美国革命中独特而重要的贡献却不曾做过任何评论,甚至对杰斐逊所起草的许多美国革命中的重要文献,如,《独立宣言》(一七七六)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一七八六)等,也根本没有提及。至于为美国革命的宪政做出卓越贡献的,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马克思似乎只关注他任美国总统时对英国的外交政策,而对其在美国革命中做出的富有原创性的特殊贡献则完全忽略了。而作为一向关注社会经济活动的学者,马克思却不曾注意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这位在美国革命中为美国国家金融体系的创建和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马克思对美国革命的漠视,使他把美国革命简单地理解为北美殖民地旨在脱离英国的一场独立战争。查阅马克思极为有限的关于美国革命的评论和它们产生的语境,人们不难看出他基本上是以一场独立战争的格局来理解美国革命的。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曾写道:“正像十八世纪美国独立战争给欧洲中产阶级敲起了警钟一样,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又给欧洲工人阶级敲起了警钟。”可见,马克思没能够从一场深刻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视野去看待美国革命,因而他未能认识到发生在十八世纪这场重大历史事件的深度和广度。其实,不论是以其在十八世纪特有的历史涵义,还是以二十一世纪的回溯眼光来评价,美国革命都超出了一场独立战争的格局。不论是它的过程还是它的结果,都说明美国革命不仅是一场争取独立与自由的政治革命,同时它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和思想文化革命。它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层面上都改变了殖民地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性质。与发生在它前后的其他几场革命相比,美国革命可以说是最为成功的一次革命,它开创了世界近代史上的许多先例,并影响了以后世界历史的进程。
马克思对美国革命的漠视还体现在他对美国革命中许多核心问题的讨论的缺失。最为明显的,就是他对美国革命中具有原创性,并颇为成功的宪政的态度上。阿伦特认为,无论是各个殖民地的宪政还是联邦宪法,其产生的过程和内容都是美国革命的核心部分。而马克思对美国革命中的这一核心内容却不曾给予认真的关注,更没有提出多少有价值的评论。虽然,马克思知道在美国革命的领袖们——如华盛顿、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John Admas, 1735—1826)等人——的领导和推动下所制定的美国联邦宪法,他甚至也知道一些州所制定的宪法,如宾夕法尼亚州和新罕布什州的宪法,但不论是对美国的联邦宪法还是对各州的宪法,马克思都没有进行任何深入和系统的讨论。马克思曾说过美国是一个“最先产生了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但他却对最能体现这一民主共和思想的美国宪法表现出令人遗憾的失语。美国革命对马克思来说显得既遥远又陌生。
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马克思忽略美国革命呢?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美国革命本身的特殊性,使得马克思认为这场革命对欧洲人来说,不太具有多少相关性,甚至也不具有典型意义。同欧洲近代史上的其他几个革命相比,美国革命不论其爆发的原因、思想意识背景、发生的实际过程,还是结果都极为特殊。美国革命爆发前的北美殖民地,不论是经济状况还是社会结构,都处在一个很难用传统欧洲的模式来衡量和判断的历史阶段。
一方面,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并不是一个欧洲传统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尽管在这个社会中,由于同欧洲的历史联系,存在一些封建社会的因子,如等级状况、庇护现象和家长式的隶属关系等,但在它的社会结构中基本没有一个类似于欧洲社会上的世袭贵族阶层。由于北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丰富的土地资源以及移民等特殊条件,美国革命前的殖民地基本上没有形成一种欧洲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制度。这主要表现在它的土地制度上,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使得它缺少许多欧洲封建社会经济活动的特征,传统的封建经济关系在当时的殖民地难以维系。除了特殊的土地制度之外,北美殖民地又是一个特殊的移民社会,加上宗教的特殊背景,正因此,马克思的同路人恩格斯曾提醒人们,在美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它“没有中世纪的废墟挡路”。
另一方面,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还尚未形成类似于欧洲历史上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革命发生前,北美殖民地的金融和商业活动的规模十分有限。由于英国的各种压制,它没有自己的流通货币,银行和信贷系统始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它还缺少自己独立的大规模商业贸易机构,经济活动的主要特征是小规模的农业。在这种特殊的经济社会中,虽然有一些居于社会底层的穷人,但并没有产生类似于欧洲社会中的无产阶级,这自然就难以形成一种明显相互对立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社会结构,贫富差距和阶级分化的程度远没有欧洲那样令人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北美殖民地社会是一个阶级结构模糊的社会,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和十九世纪中叶德国的情形相比差异甚大。导致这一特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自然条件(充足的土地资源)、宗教的因素(清教伦理和文化)以及英国对北美的特殊殖民政策等等。在马克思的心目中,无论是具有革命性的“资产阶级”,还是理想的“无产阶级”,在革命前的北美社会都很难发现。马克思对此曾有所察觉,他甚至直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还感叹,“美国的资产阶级社会现在还很不成熟,没有把阶级斗争发展到显而易见和一目了然的地步”。
马克思在研究世界近代史上革命爆发的社会背景时,曾特别注重城市化的重要作用。这是他基于对欧洲近代史上革命爆发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他曾指出:“工人集聚的城市地区比起农民和农场主集中的农村地区来,蕴藏着更大的革命潜力。”而革命前北美洲殖民地的城市化规模十分有限,在其为数不多的几个城市中,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城市规模,都显然无法与当时的欧洲国家相提并论。它们不仅规模小、人口数量少,且各殖民地往往都是直接与英国打交道,彼此之间都缺少沟通。美国革命时期城市的人口不足总人口的5%,他们大多生活在沿海港口城市。而当时这些沿海城市同欧洲的城市相比,甚至同中国同时期的一些城市相比,不过是发展中的村镇而已。一七七○年,波士顿的人口约为1.5万,纽约约为2.1万,费城约为2.8万,而南方最大的城市查尔斯镇(Charles Town)的人口也不过为1万左右。在美国革命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城市化更是低于殖民地其他地区。即使是在这有限的城镇人口中,能够称之为“资产阶级”的人数恐怕也是很少的,有相当一部分人,既从事农业又兼顾贸易,活动于城乡之间。这使得当时的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在工匠阶层中,仍有一些人兼事农业,一些自耕农则在农闲时从事商业贸易。阶级的界限不仅模糊而且往往还处在一个变动的状态,真正能够符合当时欧洲的所谓资产阶级定义的人口很难界定。这说明,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的城市化规模是限制当时资产阶级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见,马克思所注重的欧洲近代史上一些国家爆发革命的许多关键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因素——如贵族阶层的统治、资本的集中、资产阶级的形成、贫困化的无产阶级和城市化规模等,要么在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很难看到,要么它们的形态与欧洲的差别甚大。这使得任何想要按照基于欧洲的历史和社会条件所产生的理论模式去解释美国革命的尝试都不免遭遇困境。这个殖民地社会不仅在当时很难用欧洲的概念去认识,即使在今天人们也很难对它做简单的分类。
美国革命没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的另一个原因,还与十九世纪他所处的特定的政治与文化势态有关。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美国在思想意识和文化领域的地位相对于欧洲而言,仍然处于一种边缘状态,而欧洲则处在中心位置。在十九世纪中叶,除了少数美国文人学者,如诗人亨利·朗费罗(1807—1882) 和文人爱默生 (1803—1882)在欧洲还略为人知之外,大多数欧洲人对美国的政治和思想文化所知甚少、缺乏兴趣。即便是托克维尔在欣赏美国的民情和赞扬美国的民主政治的同时,也不免流露出同当时许多欧洲人一样轻视美国文化的心态。处在强势文化之中的许多欧洲人的心目中,无论是对文学、哲学还是政治学,美国人都还没有做出多少值得注意和有价值的贡献。美国革命所产生的思想和政治理论自然不曾引起一般欧洲人的注意。这种情形在马克思的祖国德国表现得更为明显。
对马克思的思想有深刻影响的德国学者黑格尔(1770—1831)就对美国革命采取了一种明显的漠视态度。人们可以从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讲演汇编出版的《历史哲学》(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一书中,看出当时德国学术界对美国历史和美国革命的态度。黑格尔基本上是以一个十九世纪欧洲人的立场去看待美国历史的。他在柏林大学的讲演中反复强调,“美洲所发生的事情,都是从欧洲发动”, “新世界里发生的种种,只是旧世界的一种回声”。在他的眼中,美国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种外来生活的表现而已”,它们大都是基于对来自美洲之外,特别是欧洲冲击的回应。他甚至认为,至少到十九世纪初,美国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历史。在黑格尔的“世界历史”体系中,美国历史是没有位置的,因为美国是属于“明日的国土”,而“世界历史”所关注的是“以往存在和现在存在的东西”。 因此,他认为,研究美国历史没有多少价值,“要拿北美合众国来和欧洲相比较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不仅本人没有对美国革命做任何考察和论述,他亦没有对与他同时代人的一些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论著显示出多少兴趣。最明显的一例,就是他对待法国社会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著的态度。作为一个几乎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欧洲人,托克维尔对美国革命的态度和热情与马克思截然不同,他曾以极大的热情和精力去考察和分析美国革命的历史以及这场革命给美国带来的深刻变化。托克维尔曾于一八三○年亲赴美国考察,并于一八三五年和一八四○年先后出版了他著名的两卷本《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这部书不仅为他个人带来了荣誉,使他成为法兰西学院院士,而且对当时法国甚至欧洲都产生影响,它使十九世纪的一些欧洲人以一种新的态度和视野看待美国发生的变化。托克维尔的这部书不论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还是在今天,仍是关于美国革命和美国民主政治文化颇具价值的重要著作。
托克维尔出版《美国的民主》第一卷时,正是马克思求学和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一八三五年马克思进入德国波恩大学学习法律。一八四○年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第二卷出版时,马克思正在柏林大学撰写关于古希腊自然哲学的博士论文。从马克思一八四三年写的一篇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文章中,可以判断他当时已经知道托克维尔这个人,也知道托克维尔考察美国的经历,甚至极有可能读过托克维尔这部关于美国民主政治的书,但他并没有对托克维尔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做出任何评论。当时马克思更为关心的是托克维尔关于北美的宗教情形的描述,以及托克维尔本人在法国议会中的行踪。马克思对托克维尔的另一部关于法国革命的书《旧制度与法国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1856)则十分留心,在他写作《资本论》和其他文章时曾多次参考和引用过这本书。
马克思不但对与他同时代欧洲人所写的关于美国革命的著述缺乏兴趣,而且对与他同时代的美国历史学者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也不曾给予关注。对与他同时期的美国著名历史学者乔治·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 1800—1891)著作的态度就是一例。班克罗夫特是十九世纪最早试图对美国革命的历史做出系统性解释的为数不多的美国历史学家之一。他从一八三四年开始出版他著名的十卷本《美国历史》(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34—1874)。在当时,这是一部富有原创性和争议性的重要著作。班克罗夫特认为,美国革命是一场激进的、旨在推动人类社会千禧年(millennium)的持久和平、并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场革命。马克思在他所写的《美国近况》一文中曾提到班克罗夫特,但他却忽略了班克罗夫特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著述。
据文献记载,马克思也知道在美国革命中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并涉猎过他们当中一些人的著作,甚至还在他的写作过程中多次引用过他们的一些观点,但他却从未对这些人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重要贡献做出任何评论。例如,马克思在一八六五年撰写《工资、价格和利润》一文时曾参阅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一七二九年发表的《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一文,并称富兰克林是“首先发现价值的真正实质的人之一”。但马克思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前后关于美国政治与社会的重要著述均未涉及,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贡献也未做任何讨论。马克思还涉猎过另外一位美国革命领袖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的回忆录。该回忆录于一八二九年在伦敦出版。在这部回忆录中,杰斐逊详细地记叙了美国革命中许多关键性的历史事件以及他个人在这场革命中的亲身经历。虽然马克思在他的文章中多处提及杰斐逊的回忆录,但对杰斐逊在美国革命中独特而重要的贡献却不曾做过任何评论,甚至对杰斐逊所起草的许多美国革命中的重要文献,如,《独立宣言》(一七七六)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一七八六)等,也根本没有提及。至于为美国革命的宪政做出卓越贡献的,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马克思似乎只关注他任美国总统时对英国的外交政策,而对其在美国革命中做出的富有原创性的特殊贡献则完全忽略了。而作为一向关注社会经济活动的学者,马克思却不曾注意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这位在美国革命中为美国国家金融体系的创建和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马克思对美国革命的漠视,使他把美国革命简单地理解为北美殖民地旨在脱离英国的一场独立战争。查阅马克思极为有限的关于美国革命的评论和它们产生的语境,人们不难看出他基本上是以一场独立战争的格局来理解美国革命的。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曾写道:“正像十八世纪美国独立战争给欧洲中产阶级敲起了警钟一样,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又给欧洲工人阶级敲起了警钟。”可见,马克思没能够从一场深刻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视野去看待美国革命,因而他未能认识到发生在十八世纪这场重大历史事件的深度和广度。其实,不论是以其在十八世纪特有的历史涵义,还是以二十一世纪的回溯眼光来评价,美国革命都超出了一场独立战争的格局。不论是它的过程还是它的结果,都说明美国革命不仅是一场争取独立与自由的政治革命,同时它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和思想文化革命。它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层面上都改变了殖民地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性质。与发生在它前后的其他几场革命相比,美国革命可以说是最为成功的一次革命,它开创了世界近代史上的许多先例,并影响了以后世界历史的进程。
马克思对美国革命的漠视还体现在他对美国革命中许多核心问题的讨论的缺失。最为明显的,就是他对美国革命中具有原创性,并颇为成功的宪政的态度上。阿伦特认为,无论是各个殖民地的宪政还是联邦宪法,其产生的过程和内容都是美国革命的核心部分。而马克思对美国革命中的这一核心内容却不曾给予认真的关注,更没有提出多少有价值的评论。虽然,马克思知道在美国革命的领袖们——如华盛顿、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John Admas, 1735—1826)等人——的领导和推动下所制定的美国联邦宪法,他甚至也知道一些州所制定的宪法,如宾夕法尼亚州和新罕布什州的宪法,但不论是对美国的联邦宪法还是对各州的宪法,马克思都没有进行任何深入和系统的讨论。马克思曾说过美国是一个“最先产生了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但他却对最能体现这一民主共和思想的美国宪法表现出令人遗憾的失语。美国革命对马克思来说显得既遥远又陌生。
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马克思忽略美国革命呢?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美国革命本身的特殊性,使得马克思认为这场革命对欧洲人来说,不太具有多少相关性,甚至也不具有典型意义。同欧洲近代史上的其他几个革命相比,美国革命不论其爆发的原因、思想意识背景、发生的实际过程,还是结果都极为特殊。美国革命爆发前的北美殖民地,不论是经济状况还是社会结构,都处在一个很难用传统欧洲的模式来衡量和判断的历史阶段。
一方面,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并不是一个欧洲传统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尽管在这个社会中,由于同欧洲的历史联系,存在一些封建社会的因子,如等级状况、庇护现象和家长式的隶属关系等,但在它的社会结构中基本没有一个类似于欧洲社会上的世袭贵族阶层。由于北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丰富的土地资源以及移民等特殊条件,美国革命前的殖民地基本上没有形成一种欧洲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制度。这主要表现在它的土地制度上,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使得它缺少许多欧洲封建社会经济活动的特征,传统的封建经济关系在当时的殖民地难以维系。除了特殊的土地制度之外,北美殖民地又是一个特殊的移民社会,加上宗教的特殊背景,正因此,马克思的同路人恩格斯曾提醒人们,在美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它“没有中世纪的废墟挡路”。
另一方面,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还尚未形成类似于欧洲历史上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革命发生前,北美殖民地的金融和商业活动的规模十分有限。由于英国的各种压制,它没有自己的流通货币,银行和信贷系统始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它还缺少自己独立的大规模商业贸易机构,经济活动的主要特征是小规模的农业。在这种特殊的经济社会中,虽然有一些居于社会底层的穷人,但并没有产生类似于欧洲社会中的无产阶级,这自然就难以形成一种明显相互对立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社会结构,贫富差距和阶级分化的程度远没有欧洲那样令人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北美殖民地社会是一个阶级结构模糊的社会,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和十九世纪中叶德国的情形相比差异甚大。导致这一特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自然条件(充足的土地资源)、宗教的因素(清教伦理和文化)以及英国对北美的特殊殖民政策等等。在马克思的心目中,无论是具有革命性的“资产阶级”,还是理想的“无产阶级”,在革命前的北美社会都很难发现。马克思对此曾有所察觉,他甚至直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还感叹,“美国的资产阶级社会现在还很不成熟,没有把阶级斗争发展到显而易见和一目了然的地步”。
马克思在研究世界近代史上革命爆发的社会背景时,曾特别注重城市化的重要作用。这是他基于对欧洲近代史上革命爆发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他曾指出:“工人集聚的城市地区比起农民和农场主集中的农村地区来,蕴藏着更大的革命潜力。”而革命前北美洲殖民地的城市化规模十分有限,在其为数不多的几个城市中,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城市规模,都显然无法与当时的欧洲国家相提并论。它们不仅规模小、人口数量少,且各殖民地往往都是直接与英国打交道,彼此之间都缺少沟通。美国革命时期城市的人口不足总人口的5%,他们大多生活在沿海港口城市。而当时这些沿海城市同欧洲的城市相比,甚至同中国同时期的一些城市相比,不过是发展中的村镇而已。一七七○年,波士顿的人口约为1.5万,纽约约为2.1万,费城约为2.8万,而南方最大的城市查尔斯镇(Charles Town)的人口也不过为1万左右。在美国革命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城市化更是低于殖民地其他地区。即使是在这有限的城镇人口中,能够称之为“资产阶级”的人数恐怕也是很少的,有相当一部分人,既从事农业又兼顾贸易,活动于城乡之间。这使得当时的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在工匠阶层中,仍有一些人兼事农业,一些自耕农则在农闲时从事商业贸易。阶级的界限不仅模糊而且往往还处在一个变动的状态,真正能够符合当时欧洲的所谓资产阶级定义的人口很难界定。这说明,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的城市化规模是限制当时资产阶级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见,马克思所注重的欧洲近代史上一些国家爆发革命的许多关键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因素——如贵族阶层的统治、资本的集中、资产阶级的形成、贫困化的无产阶级和城市化规模等,要么在美国革命前的北美殖民地很难看到,要么它们的形态与欧洲的差别甚大。这使得任何想要按照基于欧洲的历史和社会条件所产生的理论模式去解释美国革命的尝试都不免遭遇困境。这个殖民地社会不仅在当时很难用欧洲的概念去认识,即使在今天人们也很难对它做简单的分类。
美国革命没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的另一个原因,还与十九世纪他所处的特定的政治与文化势态有关。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美国在思想意识和文化领域的地位相对于欧洲而言,仍然处于一种边缘状态,而欧洲则处在中心位置。在十九世纪中叶,除了少数美国文人学者,如诗人亨利·朗费罗(1807—1882) 和文人爱默生 (1803—1882)在欧洲还略为人知之外,大多数欧洲人对美国的政治和思想文化所知甚少、缺乏兴趣。即便是托克维尔在欣赏美国的民情和赞扬美国的民主政治的同时,也不免流露出同当时许多欧洲人一样轻视美国文化的心态。处在强势文化之中的许多欧洲人的心目中,无论是对文学、哲学还是政治学,美国人都还没有做出多少值得注意和有价值的贡献。美国革命所产生的思想和政治理论自然不曾引起一般欧洲人的注意。这种情形在马克思的祖国德国表现得更为明显。
对马克思的思想有深刻影响的德国学者黑格尔(1770—1831)就对美国革命采取了一种明显的漠视态度。人们可以从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讲演汇编出版的《历史哲学》(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一书中,看出当时德国学术界对美国历史和美国革命的态度。黑格尔基本上是以一个十九世纪欧洲人的立场去看待美国历史的。他在柏林大学的讲演中反复强调,“美洲所发生的事情,都是从欧洲发动”, “新世界里发生的种种,只是旧世界的一种回声”。在他的眼中,美国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种外来生活的表现而已”,它们大都是基于对来自美洲之外,特别是欧洲冲击的回应。他甚至认为,至少到十九世纪初,美国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历史。在黑格尔的“世界历史”体系中,美国历史是没有位置的,因为美国是属于“明日的国土”,而“世界历史”所关注的是“以往存在和现在存在的东西”。 因此,他认为,研究美国历史没有多少价值,“要拿北美合众国来和欧洲相比较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