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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方面对于互联网上的一些乱象感到不满,为谣言而困扰的公众对此都相当支持,认为这是规范互联网行为的必要之举。另一方面,也有些在网络上活跃的人物对此有相当的不满。这些人有些是出于一种善意的忧虑,担心互联网的活跃发展会受到遏制。有些也是由于自己过去网上的一些作为未必合乎法律法规,或另有所图,从而产生焦虑和不满。
在今天的互联网环境下,任何一个社会治理的行动都会难免七嘴八舌,议论纷纭的状况。毫不奇怪。但实际上这是互联网的舆论和社会诉求发展的必然。也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迈向成熟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步。它绝不意味着中国互联网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不再活跃,相反是对于互联网舆论的进一步的规范化。让互联网的发展有其法律和伦理的基础,从而能够健康发展。这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走向“常态化”的重要一步,也为中国互联网繁荣和活跃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中国互联网舆论的发展异常迅猛,尤其是微博打开了一个新的公共空间,使得不少普通人能够善用这个平台,参与公共事务。这对于舆论的活跃,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信息的流通和社会的进步都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但正由于互联网是一个新鲜事物,其发展有其非常规的独特形态。这种发展就在积极一面凸显的同时,也暴露出负面的效应。如网上水军横行,谣言四起,为追逐利益无所不为,为隐秘阴暗的特殊目标而肆意妄为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对于社会的基本准则和不少人的个人权利都形成了相当的伤害。这些行为长期以来由于缺少互联网的有效治理而无法受到必要的遏制。
首先,网上的谣言或恶意的行为缺少规范,往往使得恶人当道,他们就更加猖獗,如近期新闻报道的那些制造谣言的人常常由于得不到必要的管束而洋洋得意,不可一世。正义得不到伸张,对于谣言的揭露无法得到网络社区的必要支撑和舆论的充分支持。其次,不少造谣者以水军所营造的虚幻势力构成声势,以一些大“V”的转发来形成影响,以某些非理性的社会情绪作为宣泄和利用的基础,由此构成了肆意打击不同意见,用谣言和欺骗攻击他人和社会的状况。造谣者往往匿名发言,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其他人转发传播也变成无责任的。这样就变成了互联网上的舆论怪相无法受到约束的状态。这其实是互联网舆论空间发展的变异形态,是一种非常态的特殊状态。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让网上舆论没有了任何法律和伦理的约束,变成了原始丛林般的无法无天之地。这既扭曲了互联网舆论的客观性,也阻断了互联网舆论正常发展的可能性。
今天依法处理互联网上的造谣者,其实是让一度“变异化”的互联网舆论走向“常态化”的一步。就好像当年互联网上对于知识产权都不重视,中国互联网初期缺少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既伤害了著作权,还使得互联网的规范难以建立,优质的资源难以得到好的传播。其实对于违法者的依法依规处理正是保护守法者的必要举措。没有这样的处理,社会的底线就无法建立,互联网就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利益。
现在既需要完善互联网舆论发展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完善互联网舆论的伦理规范;既要相关部门认真严格执法,也要网民自律。这样所形成的“常态化”的舆论才能够真正发挥互联网舆论的积极作用,对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起到正面的作用。
在今天的互联网环境下,任何一个社会治理的行动都会难免七嘴八舌,议论纷纭的状况。毫不奇怪。但实际上这是互联网的舆论和社会诉求发展的必然。也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迈向成熟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步。它绝不意味着中国互联网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不再活跃,相反是对于互联网舆论的进一步的规范化。让互联网的发展有其法律和伦理的基础,从而能够健康发展。这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走向“常态化”的重要一步,也为中国互联网繁荣和活跃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中国互联网舆论的发展异常迅猛,尤其是微博打开了一个新的公共空间,使得不少普通人能够善用这个平台,参与公共事务。这对于舆论的活跃,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信息的流通和社会的进步都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但正由于互联网是一个新鲜事物,其发展有其非常规的独特形态。这种发展就在积极一面凸显的同时,也暴露出负面的效应。如网上水军横行,谣言四起,为追逐利益无所不为,为隐秘阴暗的特殊目标而肆意妄为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对于社会的基本准则和不少人的个人权利都形成了相当的伤害。这些行为长期以来由于缺少互联网的有效治理而无法受到必要的遏制。
首先,网上的谣言或恶意的行为缺少规范,往往使得恶人当道,他们就更加猖獗,如近期新闻报道的那些制造谣言的人常常由于得不到必要的管束而洋洋得意,不可一世。正义得不到伸张,对于谣言的揭露无法得到网络社区的必要支撑和舆论的充分支持。其次,不少造谣者以水军所营造的虚幻势力构成声势,以一些大“V”的转发来形成影响,以某些非理性的社会情绪作为宣泄和利用的基础,由此构成了肆意打击不同意见,用谣言和欺骗攻击他人和社会的状况。造谣者往往匿名发言,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其他人转发传播也变成无责任的。这样就变成了互联网上的舆论怪相无法受到约束的状态。这其实是互联网舆论空间发展的变异形态,是一种非常态的特殊状态。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让网上舆论没有了任何法律和伦理的约束,变成了原始丛林般的无法无天之地。这既扭曲了互联网舆论的客观性,也阻断了互联网舆论正常发展的可能性。
今天依法处理互联网上的造谣者,其实是让一度“变异化”的互联网舆论走向“常态化”的一步。就好像当年互联网上对于知识产权都不重视,中国互联网初期缺少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既伤害了著作权,还使得互联网的规范难以建立,优质的资源难以得到好的传播。其实对于违法者的依法依规处理正是保护守法者的必要举措。没有这样的处理,社会的底线就无法建立,互联网就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利益。
现在既需要完善互联网舆论发展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完善互联网舆论的伦理规范;既要相关部门认真严格执法,也要网民自律。这样所形成的“常态化”的舆论才能够真正发挥互联网舆论的积极作用,对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起到正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