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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振兴法”、“幸福法”。它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二大文件为依据,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科学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继承和发展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基本原则,吸收了国际的经验,清除了第二部宪法和第三部宪法中一切“左”的东西,正确地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是我国新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