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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1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现已在全国铺开。新的“课程标准”与传统的数学教学进行比较,在数学教育观念方面有哪些变化?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对比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的教育教学理念才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我们的教学质量才会出现质的转变。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数学教学 教育观念
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这是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大工程。这项工程于2001年秋季学期在部分地区试用新教材展开试验,2002年秋季扩大到省级实验区。现在新一轮课改已在全国铺开,新的“课程标准”与传统的数学教学进行比较,在数学教育观念的变化方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教学方式由“以教定学”转为“以学定教”
多年来的“教路”领先的教学方式,是学生被老师牵着走,学生的主体性流于形式,得不到充分的体现,教学效果一般,课后只能靠做大量的习题来弥补教学中的不足,因此,学生的巩固率较低。新课标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老师要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让“学路”领先,要“以学定教”,老师要跟着学生走,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随时调整自己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
二、教育目标由“个人化”转向“大众化”
什么是数学?传统的提法:数学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而新课标指出,数学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数学是人类用于交流的语言;数学能赋予人创造性;数学是一种人类文化……
两者的差别在于,传统的“数学”侧重的是“精英数学”、“数学家研究的数学”,而新课标的“数学”强调的是“大众数学”。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就要求每个人必须掌握基本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学生地位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
在教与学的关系中,学生的地位如何确定?传统的提法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每节课教师都要让学生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思路被动地接受知识。实践证明,这种教学在实施中不尽人意,教师主导,导得过多,导得过细,学生总是在教师铺设好的平坦道路上接受教育,学生围绕着教师转,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得到体现。而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同时新课标强调,要把传统的“以学科为中心”转移到“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不要过多地考虑课程知识的结构体系,而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最终目标。
四、学习方式由“单一”转为“多样”,要求学生由“学会”变为“会学”
传统的学习方式单一,以接受性学习为主,即:老师讲,学生听,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靠的是单纯的记忆、模仿和训练,学生完全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教师注重的是如何把知识结论准确地、清楚地讲给学生,学生只要全神贯注地听,把教师讲的记下来,考试时准确无误地答在卷子上,就算完成了学习任务。这种教育的结果是当学生进入大学或参加工作时就难以适应新的学习,自学能力差,不会学习,缺乏创新的激情与活力。因此,新课程标准指出:“在课堂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的手、脑、口都动起来,以小组为单位,合作探究,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求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地从事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
五、教师角色由“单一”转为“多重”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扮演着“知识的传授者”这一单一的角色,而新课标要求“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即组织学生发现、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组织学生营造和保持教室中和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引导学生激活进一步探究所需的先前经验,引导学生实现课程资源价值的超水平发挥;建立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合作关系,让学生在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受到激励和鼓舞,得到老师的指导和建议。
六、学生评价由“单方面”转向“全面化”
新课标强调,要由传统的单纯考查学生的书面成绩转变为关注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全面发展。评价内容要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等。要将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有关人员评价结合起来,可以将考试、作业、课题活动、撰写论文、小组活动、日常觀察、面谈、课后访谈、提问、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形式结合起来。在评价时应注意激励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差异性原则等。
总之,本次课程改革不是小打小闹、修修补补,不只是课程内容的加减调整和教科书的替换,而是牵涉到教育观念、教学方式的转变与更新,牵涉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等方面。
参考文献
1.《走进新课程》.广西教育出版社。
2.《数学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广西教育》.广西教育杂志社。
4.《教育与教师》.教育与教师杂志社。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数学教学 教育观念
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这是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大工程。这项工程于2001年秋季学期在部分地区试用新教材展开试验,2002年秋季扩大到省级实验区。现在新一轮课改已在全国铺开,新的“课程标准”与传统的数学教学进行比较,在数学教育观念的变化方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教学方式由“以教定学”转为“以学定教”
多年来的“教路”领先的教学方式,是学生被老师牵着走,学生的主体性流于形式,得不到充分的体现,教学效果一般,课后只能靠做大量的习题来弥补教学中的不足,因此,学生的巩固率较低。新课标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老师要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让“学路”领先,要“以学定教”,老师要跟着学生走,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随时调整自己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
二、教育目标由“个人化”转向“大众化”
什么是数学?传统的提法:数学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而新课标指出,数学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数学是人类用于交流的语言;数学能赋予人创造性;数学是一种人类文化……
两者的差别在于,传统的“数学”侧重的是“精英数学”、“数学家研究的数学”,而新课标的“数学”强调的是“大众数学”。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就要求每个人必须掌握基本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学生地位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
在教与学的关系中,学生的地位如何确定?传统的提法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每节课教师都要让学生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思路被动地接受知识。实践证明,这种教学在实施中不尽人意,教师主导,导得过多,导得过细,学生总是在教师铺设好的平坦道路上接受教育,学生围绕着教师转,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得到体现。而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同时新课标强调,要把传统的“以学科为中心”转移到“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不要过多地考虑课程知识的结构体系,而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最终目标。
四、学习方式由“单一”转为“多样”,要求学生由“学会”变为“会学”
传统的学习方式单一,以接受性学习为主,即:老师讲,学生听,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靠的是单纯的记忆、模仿和训练,学生完全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教师注重的是如何把知识结论准确地、清楚地讲给学生,学生只要全神贯注地听,把教师讲的记下来,考试时准确无误地答在卷子上,就算完成了学习任务。这种教育的结果是当学生进入大学或参加工作时就难以适应新的学习,自学能力差,不会学习,缺乏创新的激情与活力。因此,新课程标准指出:“在课堂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的手、脑、口都动起来,以小组为单位,合作探究,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求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地从事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
五、教师角色由“单一”转为“多重”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扮演着“知识的传授者”这一单一的角色,而新课标要求“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即组织学生发现、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组织学生营造和保持教室中和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引导学生激活进一步探究所需的先前经验,引导学生实现课程资源价值的超水平发挥;建立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合作关系,让学生在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受到激励和鼓舞,得到老师的指导和建议。
六、学生评价由“单方面”转向“全面化”
新课标强调,要由传统的单纯考查学生的书面成绩转变为关注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全面发展。评价内容要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等。要将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有关人员评价结合起来,可以将考试、作业、课题活动、撰写论文、小组活动、日常觀察、面谈、课后访谈、提问、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形式结合起来。在评价时应注意激励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差异性原则等。
总之,本次课程改革不是小打小闹、修修补补,不只是课程内容的加减调整和教科书的替换,而是牵涉到教育观念、教学方式的转变与更新,牵涉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等方面。
参考文献
1.《走进新课程》.广西教育出版社。
2.《数学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广西教育》.广西教育杂志社。
4.《教育与教师》.教育与教师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