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除了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非化学(如生物)防治手段之外,还要重视化学防治,尤其在使用化学农药时,要严格遵循化学农药使用的注意事项,切实掌握有关原则,以达到科学、安全、有效的目的。
一、选择使用方法的原则 农药的使用方法通常有喷雾法、拌种法、熏蒸(熏烟)法、喷粉法、浸种(浸苗)法、毒饵法、毒土法、土壤处理法、涂抹法等等,应根据防治的对象及其所处环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使用方法。如防治地下害虫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虫及鼠类,应选择毒饵法;防治种子或幼苗所带的病菌,可用浸种浸苗法;防治温室、塑料大棚等密闭环境中生长的作物病虫害,可选用熏蒸(熏烟)法。
二、选用剂型的原则 不同剂型的农药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能,有的药效释放慢但药效较持久,有的速效但药效期较短,有的颗粒大,有的颗粒小,用药时应根据防治病虫类型、施药方法的不同选择相适宜的剂型。如防治钻蛀性害虫和地下害虫,以及防除宿根性杂草,应选择药效释放缓慢、药效期长、具有内吸性的颗粒剂型农药;喷粉不宜选择可湿性粉剂农药;喷雾不宜选择粉剂农药。
三、选择剂量的原则 配制农药时,配制过浓,易造成作物药害,病虫害产生耐药性,并造成环境污染及人畜中毒等不良后果;而配制过稀,则达不到防治效果。所以应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配制农药,并在施用过程中恰到好处地把握用量,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适量(以叶面充分湿润又不会流失为度)。
四、交替使用的原则 一种农药在同茬作物上连续使用次数过多,易使病虫产生耐药性或抗药性,导致防治效果逐渐降低甚至无效,因此,应注意轮换或交替使用两种以上的不同农药。
五、防止盲目滥用的原则 盲目滥用农药危害极大,千万不可忽视,重点是要做好“三严禁”:严禁在瓜果、蔬菜等作物上滥用已禁用的甲胺磷、1605等剧毒农药;严禁在农药禁用期内滥用农药,如水稻收获前14天内不能喷雾杀螟松,柑橘采收前15天内不能使用乐果、45天内禁用三氯杀螨醇等;严禁盲目混用农药,如1605不能与稻瘟净混用(混后毒性剧增),砷酸钙不能与退菌性农药混用,乐果不能与石硫合剂或波尔多液混用,可湿性粉剂不能与乳油混合使用等。
(作者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邮编:413046)
一、选择使用方法的原则 农药的使用方法通常有喷雾法、拌种法、熏蒸(熏烟)法、喷粉法、浸种(浸苗)法、毒饵法、毒土法、土壤处理法、涂抹法等等,应根据防治的对象及其所处环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使用方法。如防治地下害虫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虫及鼠类,应选择毒饵法;防治种子或幼苗所带的病菌,可用浸种浸苗法;防治温室、塑料大棚等密闭环境中生长的作物病虫害,可选用熏蒸(熏烟)法。
二、选用剂型的原则 不同剂型的农药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能,有的药效释放慢但药效较持久,有的速效但药效期较短,有的颗粒大,有的颗粒小,用药时应根据防治病虫类型、施药方法的不同选择相适宜的剂型。如防治钻蛀性害虫和地下害虫,以及防除宿根性杂草,应选择药效释放缓慢、药效期长、具有内吸性的颗粒剂型农药;喷粉不宜选择可湿性粉剂农药;喷雾不宜选择粉剂农药。
三、选择剂量的原则 配制农药时,配制过浓,易造成作物药害,病虫害产生耐药性,并造成环境污染及人畜中毒等不良后果;而配制过稀,则达不到防治效果。所以应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配制农药,并在施用过程中恰到好处地把握用量,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适量(以叶面充分湿润又不会流失为度)。
四、交替使用的原则 一种农药在同茬作物上连续使用次数过多,易使病虫产生耐药性或抗药性,导致防治效果逐渐降低甚至无效,因此,应注意轮换或交替使用两种以上的不同农药。
五、防止盲目滥用的原则 盲目滥用农药危害极大,千万不可忽视,重点是要做好“三严禁”:严禁在瓜果、蔬菜等作物上滥用已禁用的甲胺磷、1605等剧毒农药;严禁在农药禁用期内滥用农药,如水稻收获前14天内不能喷雾杀螟松,柑橘采收前15天内不能使用乐果、45天内禁用三氯杀螨醇等;严禁盲目混用农药,如1605不能与稻瘟净混用(混后毒性剧增),砷酸钙不能与退菌性农药混用,乐果不能与石硫合剂或波尔多液混用,可湿性粉剂不能与乳油混合使用等。
(作者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邮编:41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