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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实施和实现创新的主力军。为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企业”的步伐,我们应该把美国作为一个案例,看看这个现今世界上最富创新精神的国家能够给我们一些怎样的启示。
一、原创性创新的典范——美国
在对待创新和如何创新的问题上,世界上可以分为三类国家。
第一类国家,它们的生活方式主要是“简单式重复”。历史上,中国就属于这类国家。由于长期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国民年复一年地重复着祖宗留下来的“规矩”。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在我国古代社会,“连搬动一张桌子都要经过流血斗争。”
第二类国家则以“模仿式创新”见长。日本是这类国家的代表。从创新的意义上看模仿,模仿就有了新义:以“现成的样子”为鉴,经过吸收、消化、创新,发展成为独具自我特色的东西。
但是,纯粹的进行“模仿式创新”肯定是有局限性的。总是跟在别人背后,毕竟很难实现真正地超越。这就需要进行“原创性创新”。
第三类就是善于“原创性创新”的国家。美国是这类国家的代表。由于独特的发展历史和民族特性,美国人仿佛与生俱来地富有“原创性创新”精神。美国人的“崇拜原创”情结可以用下面一些话做诠释。爱因斯坦说:“如果一个想法在最初不是荒唐的,那就不要对它存有任何希望。”通用电气领导人杰克·韦尔奇说:“如果你从来没有产生过其它的想法,那你最好离开现在的工作。”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说:“能够成功的大公司只能是那些不断开发新产品,让别人赶不上的公司。”硅谷是最能代表美国原创精神的地方。那里的流行语是:“硅谷不是别的什么,只是那些在别处不被听到其声音的革命者的避难营。”
二、美国如何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爱迪生、莱特兄弟、比尔·盖茨、威廉·波音等伟大的科技英雄是美国奉献给世界的大礼。我们在惊奇于这些知识英雄的无穷创造力的同时,不禁要问,美国为什么能够孕育那么多的知识巨人?其实,美国人并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发明天赋,而是因为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为完善的鼓励发明创造的社会平台。
科技创新的环境平台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构建呢?
首先,要保障人民自由思想、自由探讨的权利。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一个动机——“求知”相对应的。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而智慧就产生于好奇。但是,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总是千方百计地控制人民的头脑,钳制人民的思想,以保证他们不会对自己的专制政权构成威胁。这个社会实现了表面的稳定,但是却带来了创造力的萎缩。发端于14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和后来的启蒙运动,使人类的自由精神得到肯定。但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则对自由思想权和自由言论权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肯定和更为严格的保护。自由的国度,自由的环境,必然带来知识、思想、科学、技术的繁荣。
其次,要建立一种有利于科学知识转化为应用推广的机制。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二个动机——“求用”相对应的。
市场经济是西方为全世界做出的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人们的有效需求能够通过价格信号反映出来。所以,发明创造者能够较为容易地识别需求信息,并使自己的发明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把鼓励发明创造的工作主要放在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建设上,从而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中获益良多。
第三,要建立让发明创新者获得利益回报,并适当减少创新风险的制度平台。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三个动机——“求利”相适应的。
发明创造创新是一种高级的人类劳动,发明创造人应该从他的有效劳动中获得相应的回报。所以,西方人在鼓励发明创新的利益机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确立的产权保护原则,为1780年开始的工业革命提供了关键性基础,之后,英美等国在私人财产、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有了私有企业和知识产权的可靠保障,人们显然更愿意做最大的投入从事科技创新,这种基于私有产权的激励力量是无可比拟的。
第四,要建立一种鼓励人们实现创新理想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四个动机——“自我实现”的动机相适应的。
“自我实现”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讲的人的最高需求层次。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的成就感,但也少不了社会某种程度的认可。美国社会力图在人们追求自我实现与激励人们创新之间去寻找一种协调机制。一方面,美国人尊重人的自我探索,鼓励人们在自我兴趣的基础上从事研究和创新。同时,美国也会设立众多的发明创新奖项,向那些科学精英授予一份无上的荣誉。
三、美国的科技创新转化链
为什么在美国能够实现源源不断的创新呢?笔者认为原因在于:美国建立了一整套相当完善的科技创新转化链。
美国人有一个明确的观点:没有创新的发明不过是消遣。而衡量发明与创新的关键性区别是:创新是一个高于发明的系统工程,要有将灵感和发明投进喧闹市场的决心,最终形成市场化的商品。创新不仅仅是发明,就像爱迪生如此告诫同事:“我们得拿出些东西来,可不能像那些德国教授,他们把毕生精力都用在研究蜜蜂的绒毛上。”
所以,美国人不仅重视发明,更注重创新。他们是把发明和创新分开看的。发明主要指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而创新则更多的指发明的商业化。简单地来说,将科学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这就是创新。那么,在这个转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什么样的链条呢?
科学成果取得经济效益,一般要经过R—A—D—P这4个环节的转化链。R代表基础研究,它是人们探讨自然规律、积累科学知识的活动;A是应用研究,它是以人们应用为目的,对基础研究的有关原理和知识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其应用的可能性及所需的技术条件,为技术提供理论指导;D称为发展,它表明应用研究进一步与技术结合,变成专利或新技术的设计方案;P是生产应用,它是发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最后取得经济效益。
这4个步骤环环相扣,表明了科学成果向技术成果的转化,技术成果向经济效益转化的全过程。人们常常认为,只要4个环节都是明确为经济服务,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积极去解决经济发展提出的技术问题,整个转化渠道的存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存在转化不良的问题,那问题就出于我们在各环节的投入量上。但是,中国政府极力提倡科技成果经济化的问题,也注意加强或调整各环节的资源投入量,但效果还是不好。原因何在?美国人给出了一个很好的回答: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就是让市场机制和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从而激发出社会有效需求对科技成果经济化的拉动作用。事实证明,靠政府的推力解决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只有来自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力才能摆脱那种“关起门来搞科技,研究出来去评奖,成果锁到深闺中,不见天日灰蒙蒙”的“悲剧性循环的科研”。由此看来,走出计划经济的科研体制,创造比较健全的市场机制、活跃的企业制度,才是建立有效运作的科技转化链的关键所在。
在创新问题上,美国确实能够告诉我们很多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以美国为师,在推动中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走得更好。
一、原创性创新的典范——美国
在对待创新和如何创新的问题上,世界上可以分为三类国家。
第一类国家,它们的生活方式主要是“简单式重复”。历史上,中国就属于这类国家。由于长期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国民年复一年地重复着祖宗留下来的“规矩”。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在我国古代社会,“连搬动一张桌子都要经过流血斗争。”
第二类国家则以“模仿式创新”见长。日本是这类国家的代表。从创新的意义上看模仿,模仿就有了新义:以“现成的样子”为鉴,经过吸收、消化、创新,发展成为独具自我特色的东西。
但是,纯粹的进行“模仿式创新”肯定是有局限性的。总是跟在别人背后,毕竟很难实现真正地超越。这就需要进行“原创性创新”。
第三类就是善于“原创性创新”的国家。美国是这类国家的代表。由于独特的发展历史和民族特性,美国人仿佛与生俱来地富有“原创性创新”精神。美国人的“崇拜原创”情结可以用下面一些话做诠释。爱因斯坦说:“如果一个想法在最初不是荒唐的,那就不要对它存有任何希望。”通用电气领导人杰克·韦尔奇说:“如果你从来没有产生过其它的想法,那你最好离开现在的工作。”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说:“能够成功的大公司只能是那些不断开发新产品,让别人赶不上的公司。”硅谷是最能代表美国原创精神的地方。那里的流行语是:“硅谷不是别的什么,只是那些在别处不被听到其声音的革命者的避难营。”
二、美国如何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爱迪生、莱特兄弟、比尔·盖茨、威廉·波音等伟大的科技英雄是美国奉献给世界的大礼。我们在惊奇于这些知识英雄的无穷创造力的同时,不禁要问,美国为什么能够孕育那么多的知识巨人?其实,美国人并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发明天赋,而是因为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为完善的鼓励发明创造的社会平台。
科技创新的环境平台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构建呢?
首先,要保障人民自由思想、自由探讨的权利。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一个动机——“求知”相对应的。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而智慧就产生于好奇。但是,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总是千方百计地控制人民的头脑,钳制人民的思想,以保证他们不会对自己的专制政权构成威胁。这个社会实现了表面的稳定,但是却带来了创造力的萎缩。发端于14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和后来的启蒙运动,使人类的自由精神得到肯定。但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则对自由思想权和自由言论权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肯定和更为严格的保护。自由的国度,自由的环境,必然带来知识、思想、科学、技术的繁荣。
其次,要建立一种有利于科学知识转化为应用推广的机制。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二个动机——“求用”相对应的。
市场经济是西方为全世界做出的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人们的有效需求能够通过价格信号反映出来。所以,发明创造者能够较为容易地识别需求信息,并使自己的发明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把鼓励发明创造的工作主要放在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建设上,从而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中获益良多。
第三,要建立让发明创新者获得利益回报,并适当减少创新风险的制度平台。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三个动机——“求利”相适应的。
发明创造创新是一种高级的人类劳动,发明创造人应该从他的有效劳动中获得相应的回报。所以,西方人在鼓励发明创新的利益机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确立的产权保护原则,为1780年开始的工业革命提供了关键性基础,之后,英美等国在私人财产、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有了私有企业和知识产权的可靠保障,人们显然更愿意做最大的投入从事科技创新,这种基于私有产权的激励力量是无可比拟的。
第四,要建立一种鼓励人们实现创新理想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这是与人们发明创新的第四个动机——“自我实现”的动机相适应的。
“自我实现”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讲的人的最高需求层次。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的成就感,但也少不了社会某种程度的认可。美国社会力图在人们追求自我实现与激励人们创新之间去寻找一种协调机制。一方面,美国人尊重人的自我探索,鼓励人们在自我兴趣的基础上从事研究和创新。同时,美国也会设立众多的发明创新奖项,向那些科学精英授予一份无上的荣誉。
三、美国的科技创新转化链
为什么在美国能够实现源源不断的创新呢?笔者认为原因在于:美国建立了一整套相当完善的科技创新转化链。
美国人有一个明确的观点:没有创新的发明不过是消遣。而衡量发明与创新的关键性区别是:创新是一个高于发明的系统工程,要有将灵感和发明投进喧闹市场的决心,最终形成市场化的商品。创新不仅仅是发明,就像爱迪生如此告诫同事:“我们得拿出些东西来,可不能像那些德国教授,他们把毕生精力都用在研究蜜蜂的绒毛上。”
所以,美国人不仅重视发明,更注重创新。他们是把发明和创新分开看的。发明主要指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而创新则更多的指发明的商业化。简单地来说,将科学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这就是创新。那么,在这个转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什么样的链条呢?
科学成果取得经济效益,一般要经过R—A—D—P这4个环节的转化链。R代表基础研究,它是人们探讨自然规律、积累科学知识的活动;A是应用研究,它是以人们应用为目的,对基础研究的有关原理和知识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其应用的可能性及所需的技术条件,为技术提供理论指导;D称为发展,它表明应用研究进一步与技术结合,变成专利或新技术的设计方案;P是生产应用,它是发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最后取得经济效益。
这4个步骤环环相扣,表明了科学成果向技术成果的转化,技术成果向经济效益转化的全过程。人们常常认为,只要4个环节都是明确为经济服务,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积极去解决经济发展提出的技术问题,整个转化渠道的存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存在转化不良的问题,那问题就出于我们在各环节的投入量上。但是,中国政府极力提倡科技成果经济化的问题,也注意加强或调整各环节的资源投入量,但效果还是不好。原因何在?美国人给出了一个很好的回答: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就是让市场机制和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从而激发出社会有效需求对科技成果经济化的拉动作用。事实证明,靠政府的推力解决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只有来自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力才能摆脱那种“关起门来搞科技,研究出来去评奖,成果锁到深闺中,不见天日灰蒙蒙”的“悲剧性循环的科研”。由此看来,走出计划经济的科研体制,创造比较健全的市场机制、活跃的企业制度,才是建立有效运作的科技转化链的关键所在。
在创新问题上,美国确实能够告诉我们很多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以美国为师,在推动中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