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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下发通知,山东省相关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开始执行新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分阶段逐步加严。《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和工业炉窑等5项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4年3月1日开始在山东省范围内执行。5个行业标准分阶段对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加严,到2020年将全部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最终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