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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通知指出,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13号)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并未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为确保兽药GSP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