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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估骨松Ⅱ号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疗效,并试图揭示其机理。方法:以35例年龄49-62岁,绝经时间5.6年的绝经后骨质疏松妇女为治疗对象,于治疗后6-9个月、1-2年分期随访。疗程6个月-2年1个月不等,平均疗程为1年2个月。治疗前后作血雌二醇(E2)、睾酮(T)、晨尿Ca/Cr、24h尿Ca/Cr、24h尿E2、24h尿羟脯氨酸(HOP)等生化指标的测定。结果:治疗6-9个月及治疗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