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两税合并”在经历了13年的风风雨雨之后,终于在今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把我国现行的分别针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两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一套同时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公平税收待遇,并在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将对“两税合并”对内外资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
1.两税合并是必然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策上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与值得学习的经营管理模式,而正是在如此背景下,我国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也正是如此,取得了今天有目共睹的硕硕战果。以史为鉴,万物总在不断地发展,任何一种制度,只能在一定的时期内推动社会生产力。任何一种制度和政策理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可以更有效、更合理地运用于我国经济建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内资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不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两税合并已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2.现行税收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基本国情
既然两税合并是必然趋势,那么何时开始采用这一制度,便是关键了。就现阶段而言,合适吗?现行的内资、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是否适应新趋势发展的要求呢?现行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于一部分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可见,我国现阶段对于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十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导致了内资企业一般比较不利。在先行的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的十几年来,透过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收制度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举一显而易见的例子,可以通过先把内资资金转移到境外,再“返回”境内造成“外资”的假象,来享受“外资”的待遇。类似例子诸多,可见,我国现行内、外资税法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我们需要及时针对现状给予修订。另一方面,现行的税法体系明显对内资企业不利,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是更大的挑战,内资本来就“势单力薄”,如若再对外资企业在税收上采取“超国民待遇”,那么内资企业更得不到充分发展,导致税收这个漏洞越来越大;就我国的经济体系而言,内资产业发展受阻,也是极其不利的。由此可见,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经不适应新趋势发展的要求了。
3.两税合并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相较于旧税法体系,那么“两税合并”又带来了如何的影响呢?首先,对内资产企业而言,无疑是解去了“裹脚带”,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试想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内资的生命力实在是弱。于是我们才会靠外资,一来我们学技术、经验,二来活用外资给我们提高经济效应,所以我们只好想方设法地吸引外资。打个比方,中国市场的发展,就像在一个炉子里生火。在刚开始生火的时候,我们需要枯草来带动木材燃烧,待到木材已经烧个几成时,没必要,也不应该再往炉子里送枯草了。送得越多,枯草所抢的氧气就越多,木材消耗的氧气就少了。所以待火候够了,我们理应考虑不再使用树叶做原料,填补上“外资优惠”这个缺口,才能让木材烧得旺,才能让炉子烧得旺。当然,如果炉子还有空间跟氧气,我们仍应欢迎树叶,只是重心应放在木材上。这就意味着,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政策的立足点是利用外资来带动内资的发展;那么二十几年后,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发展社会主义特色的,适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内资呢?这次两税合并,就确立了内资、外资企业更加相对客观的背景下竞争,也就是说,两税合并,将对内资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内资企业在竞争上与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从内容上看,新所得税制对内资企业的影响,也就是减税对内资企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是取消计税工资制,其二是减税效应。一方面说,以前对内资企业采取计税工资制,只要职工的工资超过960元,企业就需要缴税。两税合一后就可以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工资全部在成本列支,并提高折旧率、捐赠和广告的列支,向国际惯例靠拢。相较之下,这些自然而然给了企业机会去引进有用人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技术研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说,两法合并会使内资企业的税率适当下调,也就是给企业让利。国内企业将从以前实行33%的税率减少为25%,国内企业每年将增加8%的利润。而少征收的8%的利润,无疑是很大程度上对内资发展的支持,换句话说,可以说是给内资企业插上了一对翅膀,应允了更高的蓝天去飞翔。
4.两税合并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我国的新税法将取消对外资企业“免二减三”等一系列原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我们是不是有必要考虑这一举措是否会影响外资的流入。从这一举措上看,多少会影响我们对外资的吸引力。而事实上呢,则未必如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这个方面没有过多担心的必要。在其看来,中国经济成长存在着诸多有利于外资流入的因素,“从中长期看,外资参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第一,税收制度的调整,起了过滤器的作用。就目前形势而言,夹杂在外资企业之中,确实存在这一部分“假外资”与“投机取巧”的企业。倘若是这部分外资,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没有实质的促进,甚至可能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正常发展,如果减少这部分外资引进,也未成不是好事。真正希望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外资,他们看中的不只是中国的优惠税收政策,中国的市场、资源和其他的政策还是可以吸引他们来华投资。同时,我们看到其他国家就有对外资引入,也没有相当优越的优惠条件。第二,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王小广研究员说:“两税合并对外资总规模应该影响不大,尤其对长期投资而言,税收不是决定性因素,而只是诸多影响因素之一。”不可否认,税收优惠对外资的吸引作用在外资进入的开始阶段较大,可是越往后,税收的影响将越减弱。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更看中的是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包括劳动力、消费、原材料等方面的因素,而税收只是其中之一。逻辑上说,外商投资决策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市场潜力、政局稳定情况、劳动力成本等。这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过程中,保持与周边国家相对较低的税率水平,同样可以使税制在优惠政策调整情况下依然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照顾,照顾到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既得利益,最后实现平稳过渡。第三,两税合并将影响外资企业的生产结构,从事一般性加工项目的外资企业将和国内企业处于同等竞争压力下。外资企业可能调整生产经营结构,提高技术含量,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从以上几方面考虑,有理由认为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并不会对吸引外资带来太大负面影响,可以预见,两税合并之后,对调整外资产业投向、吸收跨国公司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将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
5.两税合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表明国家将加强促进发展内资企业。内资企业的比重高达80%,显而易见,内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十分关键。不难看出,先前引进外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带动内资的发展。而我们要发展我国经济,主要是发展我国内资。退一步说,即便两税合并使外资进入得少一些,对我国的经济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相反的,倘若我们把发展寄托在外资上,容易误入歧途。
其次,从税收角度上看,数据统计上表明,新税收制度出台后,我国征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一块自然是减少了。可从长远利益出发,这部分少征收的税是用来发展我国的内资企业。经济如若不发展,即便国家如何整顿,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相对国民而言,也只是把那部分财富在拿得多的人地分出来给拿得少的,只是固定量的财富的再分配,没有创造出新价值,那些财富还可能随着资源的浪费而减少。只有经济发展起来,创造更多社会财富,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劳动积极性提高,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另外税收体制改革,将促进调整我国产业政策结构,使其更加符合中国当前的发展实际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可见,两税合并,从长远角度看,还是有利于我国经济实力的发展。
当然,不可避免,新政策出台必然会出现诸多问题,如整顿的力度必然导致经济上的波动。但要看到“两税合并”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也使我国在外资引进上进行结构调整,从单纯注重数量转移到质量并重、质更重于量的轨道上来。内资企业已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1.两税合并是必然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策上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与值得学习的经营管理模式,而正是在如此背景下,我国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也正是如此,取得了今天有目共睹的硕硕战果。以史为鉴,万物总在不断地发展,任何一种制度,只能在一定的时期内推动社会生产力。任何一种制度和政策理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可以更有效、更合理地运用于我国经济建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内资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不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两税合并已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2.现行税收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基本国情
既然两税合并是必然趋势,那么何时开始采用这一制度,便是关键了。就现阶段而言,合适吗?现行的内资、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是否适应新趋势发展的要求呢?现行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于一部分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可见,我国现阶段对于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十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导致了内资企业一般比较不利。在先行的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的十几年来,透过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收制度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举一显而易见的例子,可以通过先把内资资金转移到境外,再“返回”境内造成“外资”的假象,来享受“外资”的待遇。类似例子诸多,可见,我国现行内、外资税法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我们需要及时针对现状给予修订。另一方面,现行的税法体系明显对内资企业不利,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是更大的挑战,内资本来就“势单力薄”,如若再对外资企业在税收上采取“超国民待遇”,那么内资企业更得不到充分发展,导致税收这个漏洞越来越大;就我国的经济体系而言,内资产业发展受阻,也是极其不利的。由此可见,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经不适应新趋势发展的要求了。
3.两税合并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相较于旧税法体系,那么“两税合并”又带来了如何的影响呢?首先,对内资产企业而言,无疑是解去了“裹脚带”,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试想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内资的生命力实在是弱。于是我们才会靠外资,一来我们学技术、经验,二来活用外资给我们提高经济效应,所以我们只好想方设法地吸引外资。打个比方,中国市场的发展,就像在一个炉子里生火。在刚开始生火的时候,我们需要枯草来带动木材燃烧,待到木材已经烧个几成时,没必要,也不应该再往炉子里送枯草了。送得越多,枯草所抢的氧气就越多,木材消耗的氧气就少了。所以待火候够了,我们理应考虑不再使用树叶做原料,填补上“外资优惠”这个缺口,才能让木材烧得旺,才能让炉子烧得旺。当然,如果炉子还有空间跟氧气,我们仍应欢迎树叶,只是重心应放在木材上。这就意味着,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政策的立足点是利用外资来带动内资的发展;那么二十几年后,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发展社会主义特色的,适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内资呢?这次两税合并,就确立了内资、外资企业更加相对客观的背景下竞争,也就是说,两税合并,将对内资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内资企业在竞争上与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从内容上看,新所得税制对内资企业的影响,也就是减税对内资企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是取消计税工资制,其二是减税效应。一方面说,以前对内资企业采取计税工资制,只要职工的工资超过960元,企业就需要缴税。两税合一后就可以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工资全部在成本列支,并提高折旧率、捐赠和广告的列支,向国际惯例靠拢。相较之下,这些自然而然给了企业机会去引进有用人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技术研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说,两法合并会使内资企业的税率适当下调,也就是给企业让利。国内企业将从以前实行33%的税率减少为25%,国内企业每年将增加8%的利润。而少征收的8%的利润,无疑是很大程度上对内资发展的支持,换句话说,可以说是给内资企业插上了一对翅膀,应允了更高的蓝天去飞翔。
4.两税合并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我国的新税法将取消对外资企业“免二减三”等一系列原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我们是不是有必要考虑这一举措是否会影响外资的流入。从这一举措上看,多少会影响我们对外资的吸引力。而事实上呢,则未必如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这个方面没有过多担心的必要。在其看来,中国经济成长存在着诸多有利于外资流入的因素,“从中长期看,外资参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第一,税收制度的调整,起了过滤器的作用。就目前形势而言,夹杂在外资企业之中,确实存在这一部分“假外资”与“投机取巧”的企业。倘若是这部分外资,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没有实质的促进,甚至可能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正常发展,如果减少这部分外资引进,也未成不是好事。真正希望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外资,他们看中的不只是中国的优惠税收政策,中国的市场、资源和其他的政策还是可以吸引他们来华投资。同时,我们看到其他国家就有对外资引入,也没有相当优越的优惠条件。第二,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王小广研究员说:“两税合并对外资总规模应该影响不大,尤其对长期投资而言,税收不是决定性因素,而只是诸多影响因素之一。”不可否认,税收优惠对外资的吸引作用在外资进入的开始阶段较大,可是越往后,税收的影响将越减弱。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更看中的是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包括劳动力、消费、原材料等方面的因素,而税收只是其中之一。逻辑上说,外商投资决策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市场潜力、政局稳定情况、劳动力成本等。这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过程中,保持与周边国家相对较低的税率水平,同样可以使税制在优惠政策调整情况下依然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照顾,照顾到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既得利益,最后实现平稳过渡。第三,两税合并将影响外资企业的生产结构,从事一般性加工项目的外资企业将和国内企业处于同等竞争压力下。外资企业可能调整生产经营结构,提高技术含量,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从以上几方面考虑,有理由认为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并不会对吸引外资带来太大负面影响,可以预见,两税合并之后,对调整外资产业投向、吸收跨国公司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将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
5.两税合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表明国家将加强促进发展内资企业。内资企业的比重高达80%,显而易见,内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十分关键。不难看出,先前引进外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带动内资的发展。而我们要发展我国经济,主要是发展我国内资。退一步说,即便两税合并使外资进入得少一些,对我国的经济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相反的,倘若我们把发展寄托在外资上,容易误入歧途。
其次,从税收角度上看,数据统计上表明,新税收制度出台后,我国征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一块自然是减少了。可从长远利益出发,这部分少征收的税是用来发展我国的内资企业。经济如若不发展,即便国家如何整顿,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相对国民而言,也只是把那部分财富在拿得多的人地分出来给拿得少的,只是固定量的财富的再分配,没有创造出新价值,那些财富还可能随着资源的浪费而减少。只有经济发展起来,创造更多社会财富,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劳动积极性提高,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另外税收体制改革,将促进调整我国产业政策结构,使其更加符合中国当前的发展实际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可见,两税合并,从长远角度看,还是有利于我国经济实力的发展。
当然,不可避免,新政策出台必然会出现诸多问题,如整顿的力度必然导致经济上的波动。但要看到“两税合并”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也使我国在外资引进上进行结构调整,从单纯注重数量转移到质量并重、质更重于量的轨道上来。内资企业已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