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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既给检察监督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也对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根据新法实施情况,总结发现存在基层监督能力薄弱、检法衔接不顺畅、监督人员结构亟待优化和公众知悉度较低等问题。今后需着力做好提升基层监督能力、畅通检法衔接、重塑专业化监督队伍和多渠道推广检察监督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察监督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