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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办案质量,2013年3月:11日,福建省公安厅专门就加强执法培训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举办的新民警初任培训班、警衔晋升培训班(综保类除外)以及各执法警种(部门)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应统筹安排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和“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平台”系统操作运用技能等培训内容,努力实现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