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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企业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了重视。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及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演进路径入手,提出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价值和企业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128-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的财富也在不断积累,此时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应当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否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社会作贡献,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平、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促进企业自身发展以及消除社会矛盾方面都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形成路径
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守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或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20世纪60年代,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也就是企业在考虑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必须考虑相关者利益的问题被日益受到重视,在此期间出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与此理论具有同一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
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指出:“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如果企业管理者接受这种社会责任的观念,而不是尽可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话,那就几乎没有什么倾向能如此彻底地破坏我们这个自由社会的基础了。这种(利益相关者)观点基本上是一种败坏社会的信条”(Friedman,1962)。哈罗德·孔茨和海因茨·韦里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利益相关者理论得到了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一致认同。该理论认为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他们或是分担了一定的企业经营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陈宏辉等,2003)。而美国普金斯研究所(2005)高级研究员布莱尔认为,经营者的任务在于使企业创造最大化的社会总价值,而不应仅仅是股东利润最大化,他们做决策时必须全面考虑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此时,企业开始积极承担各种社会责任,主动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社会责任范围也不断扩大。因为尽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的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因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因(Ella Joseph,2003)。
1.2 企业社会责任观
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产生最初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全球经济的大萧条。大量的企业纷纷裁员,失业人数增加,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是否应当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关心社会、回报社会,即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与此同时,哈佛法学院的多德教授在1932年提出,“现在有这样一种认识正在日益增长,那就是,不仅商业活动要对社会承担责任,而且控制商业活动的公司经营者们应当自觉自愿地按照这种方式予以经营以践行其责任,而不应坐等法律的强制”(刘俊海,1998)。
到了20世纪末,该理论有进一步的发展,在1999年1月的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其目的在于通过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整个社会可持续增长的、社会整体效益共同提高的全球框架。“全球协议”要求各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腐败方面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①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②决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③企业应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④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性劳动;⑤消灭童工制;⑥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⑦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⑧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⑨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和推广;⑩反对贪污。安南“全球协议”的提出,为全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提升企业知名度、进入国际市场搭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平台。
2 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价值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出积极的反应,例如美国通用公司自愿承担了许多社会责任行为。1999年的Oklahoma旋风灾害中,该公司捐献汽车给“红十字会”总价值超过70万美元;哥伦比亚地震时,又捐献了价值80万美元的汽车以运送食品及药物;“9·11”事件中,捐献了100万美元和150多辆汽车以进行现场救援工作。当然,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其价值也得以全面提升。
2.1 企业形象价值的提升
企业只有兼顾各方面的影响,才能够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如果违反了社会道德,即使没有被政府或监管部门惩罚,也会因为消费者的不满而在市场上难以持续发展。因为虽然企业改善其社会责任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的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因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因(Ella Joseph,2003)。对于社会责任感较强的消费者,宁愿多付钱而使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的产品,这样的话,对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增加产品经济附加值;而对消费者来说,消费者可以从消费社会责任意识强的企业产品中得到额外的效用(满足感)。他还认为公众对CSR(企业社会责任)认识高低不同时,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不一样,顾客越是把CSR作为购买决策中的重要考虑因素,CSR对销售的影响越大,企业也越可能采取社会责任行动,在这种情形下,当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时,即使该产品价格低廉,消费者也不愿选择其产品(Lois A.Mohr and Deborah,2005)。
引用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一句话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够增加企业利润,当消费者能够通过货币选票来肯定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时,此时便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了压力,也为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战略提供了市场空间。虽然我国目前公众的社会责任观念仍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但是可以预见,随着社会责任意识的逐步提高——当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化到足以转化为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时,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这一战略便成为了企业利润的源泉,承担社会责任就成为了企业的内在动因,此时不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遭到公众(消费者)抵制,受到市场惩罚,给企业造成利润损失;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得到消费者的“褒奖”,提升了企业产品形象,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了发展空间。
2.2 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品牌、企业信誉的社会形象投资,既达到了企业回报社会的目的,也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是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而良好的声誉有助于企业吸引顾客,并与投资者和商业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获得以下收益,第一,可以使企业赢得社会的尊重,提高其产品的品牌价值;第二,树立优秀的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忠诚度,留住优秀员工;第三,可以与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关系,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其国际地位,为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条件。2004年10月,国际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这是继1987年《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和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后,第三个具有强制性减排要求的国际公约,对我国相关企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2005年8月,欧盟议会及理事会通过的WEEE、ROHS双环保指令也对中国企业正式生效,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企业在欧洲销售电子产品必须承担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中国企业要加入国际竞争就必须承担其必要的社会责任,同时社会责任绩效好的企业也可提升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128-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的财富也在不断积累,此时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应当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否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社会作贡献,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平、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促进企业自身发展以及消除社会矛盾方面都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形成路径
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守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或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20世纪60年代,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也就是企业在考虑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必须考虑相关者利益的问题被日益受到重视,在此期间出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与此理论具有同一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
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指出:“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如果企业管理者接受这种社会责任的观念,而不是尽可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话,那就几乎没有什么倾向能如此彻底地破坏我们这个自由社会的基础了。这种(利益相关者)观点基本上是一种败坏社会的信条”(Friedman,1962)。哈罗德·孔茨和海因茨·韦里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利益相关者理论得到了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一致认同。该理论认为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他们或是分担了一定的企业经营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陈宏辉等,2003)。而美国普金斯研究所(2005)高级研究员布莱尔认为,经营者的任务在于使企业创造最大化的社会总价值,而不应仅仅是股东利润最大化,他们做决策时必须全面考虑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此时,企业开始积极承担各种社会责任,主动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社会责任范围也不断扩大。因为尽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的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因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因(Ella Joseph,2003)。
1.2 企业社会责任观
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产生最初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全球经济的大萧条。大量的企业纷纷裁员,失业人数增加,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是否应当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关心社会、回报社会,即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与此同时,哈佛法学院的多德教授在1932年提出,“现在有这样一种认识正在日益增长,那就是,不仅商业活动要对社会承担责任,而且控制商业活动的公司经营者们应当自觉自愿地按照这种方式予以经营以践行其责任,而不应坐等法律的强制”(刘俊海,1998)。
到了20世纪末,该理论有进一步的发展,在1999年1月的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其目的在于通过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整个社会可持续增长的、社会整体效益共同提高的全球框架。“全球协议”要求各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腐败方面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①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②决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③企业应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④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性劳动;⑤消灭童工制;⑥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⑦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⑧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⑨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和推广;⑩反对贪污。安南“全球协议”的提出,为全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提升企业知名度、进入国际市场搭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平台。
2 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价值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出积极的反应,例如美国通用公司自愿承担了许多社会责任行为。1999年的Oklahoma旋风灾害中,该公司捐献汽车给“红十字会”总价值超过70万美元;哥伦比亚地震时,又捐献了价值80万美元的汽车以运送食品及药物;“9·11”事件中,捐献了100万美元和150多辆汽车以进行现场救援工作。当然,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其价值也得以全面提升。
2.1 企业形象价值的提升
企业只有兼顾各方面的影响,才能够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如果违反了社会道德,即使没有被政府或监管部门惩罚,也会因为消费者的不满而在市场上难以持续发展。因为虽然企业改善其社会责任的意愿是由制度、道德、经济的因素共同驱动的,但经济动因才是最根本的内在动因(Ella Joseph,2003)。对于社会责任感较强的消费者,宁愿多付钱而使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的产品,这样的话,对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增加产品经济附加值;而对消费者来说,消费者可以从消费社会责任意识强的企业产品中得到额外的效用(满足感)。他还认为公众对CSR(企业社会责任)认识高低不同时,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不一样,顾客越是把CSR作为购买决策中的重要考虑因素,CSR对销售的影响越大,企业也越可能采取社会责任行动,在这种情形下,当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时,即使该产品价格低廉,消费者也不愿选择其产品(Lois A.Mohr and Deborah,2005)。
引用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一句话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够增加企业利润,当消费者能够通过货币选票来肯定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时,此时便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了压力,也为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战略提供了市场空间。虽然我国目前公众的社会责任观念仍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但是可以预见,随着社会责任意识的逐步提高——当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化到足以转化为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时,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这一战略便成为了企业利润的源泉,承担社会责任就成为了企业的内在动因,此时不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遭到公众(消费者)抵制,受到市场惩罚,给企业造成利润损失;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得到消费者的“褒奖”,提升了企业产品形象,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了发展空间。
2.2 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品牌、企业信誉的社会形象投资,既达到了企业回报社会的目的,也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是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而良好的声誉有助于企业吸引顾客,并与投资者和商业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因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获得以下收益,第一,可以使企业赢得社会的尊重,提高其产品的品牌价值;第二,树立优秀的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忠诚度,留住优秀员工;第三,可以与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关系,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其国际地位,为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条件。2004年10月,国际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这是继1987年《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和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后,第三个具有强制性减排要求的国际公约,对我国相关企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2005年8月,欧盟议会及理事会通过的WEEE、ROHS双环保指令也对中国企业正式生效,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企业在欧洲销售电子产品必须承担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中国企业要加入国际竞争就必须承担其必要的社会责任,同时社会责任绩效好的企业也可提升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