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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佛山2岁女童遭两车碾压而18位路人漠然无视的报道出来后,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诸多媒体参与解读该事件,各方的声音将事件推向更高的舆论热度。在众人几乎同声指责人心的冷漠时,媒体又做了什么?没有客观全面地还原事件真相就妄下结论,用加剧社会恐惧的方式去批判丑恶行为导致人心更冷漠,缺乏对报道对象真诚的关爱,这些都值得媒体去反思。
【关键词】“小悦悦事件” 媒体 报道行为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2岁女童小悦悦独自在巷中玩耍,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后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位路人,对此不闻不问。最后,是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被送至医院。但最终因抢救无效,小悦悦在10月21日离开人世。
此事件发生后不久,媒体即展开了铺天盖地地报道。15日,南方电视台以《佛山南海女童接连被撞18路人漠然走过》为题首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了报道,当晚该新闻被视频网站大量转载和观看。16日,《小女孩挣扎血泊中,18路人冷淡走过去》出现在《南方都市报》头版;《羊城晚报》用整个头版来报道了《两车先后碾过两岁女童,十多冷血路人见死不救》;同一日,天涯、凯迪、网易论坛等社区针对群体性冷漠和社会道德沦丧展开讨论。17日,《成都晚报》在头版用“最冷漠的路过”报道了此事;《佛山日报》用头版头条通报了“这一天,他们令佛山蒙羞”。同样在17日,中央媒体和境外媒体的关注让该事件影响急剧扩大,舆指攀至高点,舆论集中从道德制高点拷问18名路人的见死不救。有媒体甚至发出要求18位路人公开忏悔的“召集令”,路人的“冷漠”被看成了恶的根源,恨不得拉出来“示众”。网上网下,“请停止冷漠”的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18日,舆情态势因路透社、BBC、华尔街日报、CNN《时代》杂志等国际媒体加入报道蔓延至全球。
媒体对此事件的及时关注,体现了自身的责任,但媒体集体不失时机的“道德审判”,又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一、要探寻真相,不妄下结论
在新闻活动中,媒体对于事件的报道要拥有自己的自由角度,不应受到太多限制,客观真实地展现事件的原貌。但另一方面,媒体在呈现某个事件时又不能过分集中在某个角度,否则会影响社会认知,让人们以为这就是事情的突出方面甚至唯一方面。我们可能无法要求每个媒体都做到全面,但应当促成不同媒体的多样角度呈现,以最大限度保证最后出来的画面更全面些。
在“小悦悦事件”中,作为事件中备受指责的18位路人(除了第16位路人),似乎一直未走进媒体的视野。也许在道德法庭上,这18位路人已经丧失了为自身辩护的权利,可作为事件的关键人物,媒体有责任了解他们的身份和背景,问清他们当初冷漠走开的原因,最大程度地还原真相。可媒体上并没有呈现这些内容。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发生在不久前、与此事件极为相似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在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媒体共同的态度:很少有人去进行扎实的调查,还原事情的经过及影响,一些报道甚至都不去采访当事人。可想而知,这样的报道出来后就难以谈得上客观、公正和全面,它只把事情的一个方面或表象呈现给人们,而不是事情的全部真相。但从另一角度看来,受众却以为这就是事情的本来样子,即使后来媒体还原了真相,也不能完全抵消此前给人们的印象。
而那些时评人在评判此类事情时,由于接收的第一手信息就不完全,因而立论的错误在所难免。如在有关“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上,很多时评在全部真相未出来前,仅凭媒体报道的点滴表象,就轻率地做出老人摔倒讹钱该受谴责的结论。无形中就强化、放大了老人扶不得的印象,进而发展成所有人摔倒都不能扶、不去扶、不应扶,漠视悲剧的发生。但实际上报道过的老人摔倒后主观上全部想讹人,加起来也只是极少数,中国有几亿老人,每天又有多少老人摔倒后被陌生人扶起?所以,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把它作为个案处理,是小概率事件或是特例,而不是社会的全部。①
再回看“小悦悦事件”,不能不说媒体为了提高此事件的关注度,在事件真相远未确定的初期阶段过度渲染抨击18位路人“见死不救”、“不报警”的言论引导,是有失公允的,至今这18位路人冷漠的原因我们仍无从得知,也许是个意外呢?媒体这样不顾事实,一面倒地谴责人心的冷漠,却根本不去反映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媒体的责任不该回避。媒体只是信息传播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有权力的惩戒机关。在评点议论案件时,媒体不妨先不要把话说死,更不能轻率贴标签,以免被人牵着鼻子走。
二、要有发现“善”的眼睛,抑恶扬善
小悦悦之死,谁是凶手,谁是责任人,谁负有直接间接责任,一直是人们和媒体密切讨论的话题,这些如在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方面进行认定并不难,但是在决定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风尚方面,媒体的舆论导向无疑是起决定作用的。媒体对社会的报道可以有很多角度,但作为社会喉舌的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其承担着传播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因而不能陪同社会猎奇,更不能想当然地去轰然围观。
在佛山,有关“小悦悦事件”的报道铺天盖地,声讨、忏悔与唏嘘声不绝,然而南昌版的“小悦悦事件”在众人的帮助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而问津者却寥寥无几。在此,本文不是说佛山小悦悦不应该得到媒体及人们的关注与关心,而是认为与佛山“小悦悦事件”相比,南昌群众救起路人的事件报道与关注程度则显得过于冷清。一个是冷眼漠视,一个是合力帮扶,谁对谁错,谁值得称赞与学习,谁应当声讨与摒弃一目了然。但是媒体却对佛山“小悦悦事件”“情有独钟”,大肆渲染,不计社会影响和后果,扩大了此事的负面影响,误导着民众的价值取向。其实,在我们周围有许许多多的善举,需要的是我们有着一颗接受“善”的心与新闻从业人员发现“善”的眼睛。
尽管我们说新闻从业人员应本着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如实地采访报道,并且将有关信息呈现在读者面前,不能“报喜不报忧”,让公众可根据自己的看法作出评判,但媒体舆论在其中应起到抑恶扬善的作用,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刻意去渲染和夸大案件的负面效果,这样很容易引导受众走进舆论的误区,就象当年的“富士康跳楼”事件一样,媒体过多关注,最后导致“维特效应”,跳楼者越来越多。再以发生“彭宇案”的江苏为例,江苏表彰的见义勇为人数就有61559人,而类似“彭宇案”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而“彭宇案”为何被炒作得惊天动地,全国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事实上,因为媒体夸大了“彭宇案”的影响,才致使人们变得更加冷漠,可见,媒体的抑恶与扬善同样重要。
在社会的许多负面新闻中,媒体的初衷是好的,想要通过鞭挞一切丑恶的东西来教化民众,但在方式方法上却不能不慎重,用一种加剧社会恐惧的方式去批判,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实际上,想真正去教化一个人,就应该让其懂得美的力量,潜移默化地改变他,而不是刺激疗法,因为它不仅不一定有效果,反而还有加重病情的可能。
三、要用“心”去理解报道对象
在“小悦悦事件”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媒体把目光投到第16位路人陈升和他的妻子及拾荒阿姨陈贤妹。
在媒体的关注下,在社会“舆论漩涡”和媒体“审判”的氛围中,陈升和他的妻子的生活很受影响。也许报道出来后,媒体无法决定受众的态度和行为,但记者的采访行为却是自己可以决定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媒体记者采访陈升夫妇时,是“忽然闯了进来”,见到本人时,很多记者都是直接把话筒递过来,没有寒暄,没有招呼,从最直接的质问开始。在整个“小悦悦事件”中,一直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第16位路人是故意不救人,而且被“曝光”后,夫妻两人及时出来解释,向小悦悦父母道歉,并捐款,其行为并不是罪不可赦,那么记者的高高在上、法官式的态度则显出了人心的冷漠。而且在事件中,媒体不进行深入调查就进行道德批判,并推波助澜,特别是对监控影像进行增光处理,未加任何说明后公之于众,让陈升夫妻备受众人指责,媒体的良心又何在?
我们再看看令人感动的救人英雄陈贤妹。事件被媒体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谴责司机、路人的声音,余下的都是对陈贤妹的赞扬。可在一片赞扬声的背后,拾荒阿姨的真实状态是否真的有人关心过呢?这位妇女面对突然而至的十多个记者竟然吓着了,然后紧张而简单地回忆道:“救人的时候我真的什么都没有想。”那几天,陈贤妹身边总是活跃着记者的身影,从早上睁眼开始就不间断。“您当时是怎么想的?”类似的问题被重复了上百遍。为了躲避连续不断的相同问题,她晚上总得关机才能睡着。老人还向儿子抱怨头很晕,很想吐,很想休息,不得已,儿子决定把老人送回家躲几天,临行前,儿子还一再叮嘱记者转告其他同行:“请大家不要再来采访了,(我妈)该讲的都讲了,请给老人一些休息的时间和空间。”②在轰炸式的采访时,我们的媒体有真心地想过拾荒阿姨的感受吗?当很多人认为她是在炒作,而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时,媒体又是否有真心为她解决困难的想法呢?媒体报道新闻,不能只迎合民众的喜好,不能只看重其在民众之中所能产生的影响,而不管这种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总之,在“小悦悦事件”中,肩负着社会公平正义责任的媒体,在没能客观公正传播信息及辨明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在事件真相还远未探明的阶段中,仅凭感性情绪草率行事,妄下结论,是典型的传者中心论思想在作祟,其结果必然也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①邓聿文,《从小悦悦事件反思中国媒体责任》[N].《联合早报》,2011-10-21
②张昊,《小悦悦病情突然恶化》[N].《南方都市报》,2011-10-20
(作者单位: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
责编:周蕾
【关键词】“小悦悦事件” 媒体 报道行为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2岁女童小悦悦独自在巷中玩耍,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后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位路人,对此不闻不问。最后,是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被送至医院。但最终因抢救无效,小悦悦在10月21日离开人世。
此事件发生后不久,媒体即展开了铺天盖地地报道。15日,南方电视台以《佛山南海女童接连被撞18路人漠然走过》为题首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了报道,当晚该新闻被视频网站大量转载和观看。16日,《小女孩挣扎血泊中,18路人冷淡走过去》出现在《南方都市报》头版;《羊城晚报》用整个头版来报道了《两车先后碾过两岁女童,十多冷血路人见死不救》;同一日,天涯、凯迪、网易论坛等社区针对群体性冷漠和社会道德沦丧展开讨论。17日,《成都晚报》在头版用“最冷漠的路过”报道了此事;《佛山日报》用头版头条通报了“这一天,他们令佛山蒙羞”。同样在17日,中央媒体和境外媒体的关注让该事件影响急剧扩大,舆指攀至高点,舆论集中从道德制高点拷问18名路人的见死不救。有媒体甚至发出要求18位路人公开忏悔的“召集令”,路人的“冷漠”被看成了恶的根源,恨不得拉出来“示众”。网上网下,“请停止冷漠”的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18日,舆情态势因路透社、BBC、华尔街日报、CNN《时代》杂志等国际媒体加入报道蔓延至全球。
媒体对此事件的及时关注,体现了自身的责任,但媒体集体不失时机的“道德审判”,又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一、要探寻真相,不妄下结论
在新闻活动中,媒体对于事件的报道要拥有自己的自由角度,不应受到太多限制,客观真实地展现事件的原貌。但另一方面,媒体在呈现某个事件时又不能过分集中在某个角度,否则会影响社会认知,让人们以为这就是事情的突出方面甚至唯一方面。我们可能无法要求每个媒体都做到全面,但应当促成不同媒体的多样角度呈现,以最大限度保证最后出来的画面更全面些。
在“小悦悦事件”中,作为事件中备受指责的18位路人(除了第16位路人),似乎一直未走进媒体的视野。也许在道德法庭上,这18位路人已经丧失了为自身辩护的权利,可作为事件的关键人物,媒体有责任了解他们的身份和背景,问清他们当初冷漠走开的原因,最大程度地还原真相。可媒体上并没有呈现这些内容。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发生在不久前、与此事件极为相似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在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媒体共同的态度:很少有人去进行扎实的调查,还原事情的经过及影响,一些报道甚至都不去采访当事人。可想而知,这样的报道出来后就难以谈得上客观、公正和全面,它只把事情的一个方面或表象呈现给人们,而不是事情的全部真相。但从另一角度看来,受众却以为这就是事情的本来样子,即使后来媒体还原了真相,也不能完全抵消此前给人们的印象。
而那些时评人在评判此类事情时,由于接收的第一手信息就不完全,因而立论的错误在所难免。如在有关“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上,很多时评在全部真相未出来前,仅凭媒体报道的点滴表象,就轻率地做出老人摔倒讹钱该受谴责的结论。无形中就强化、放大了老人扶不得的印象,进而发展成所有人摔倒都不能扶、不去扶、不应扶,漠视悲剧的发生。但实际上报道过的老人摔倒后主观上全部想讹人,加起来也只是极少数,中国有几亿老人,每天又有多少老人摔倒后被陌生人扶起?所以,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把它作为个案处理,是小概率事件或是特例,而不是社会的全部。①
再回看“小悦悦事件”,不能不说媒体为了提高此事件的关注度,在事件真相远未确定的初期阶段过度渲染抨击18位路人“见死不救”、“不报警”的言论引导,是有失公允的,至今这18位路人冷漠的原因我们仍无从得知,也许是个意外呢?媒体这样不顾事实,一面倒地谴责人心的冷漠,却根本不去反映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媒体的责任不该回避。媒体只是信息传播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有权力的惩戒机关。在评点议论案件时,媒体不妨先不要把话说死,更不能轻率贴标签,以免被人牵着鼻子走。
二、要有发现“善”的眼睛,抑恶扬善
小悦悦之死,谁是凶手,谁是责任人,谁负有直接间接责任,一直是人们和媒体密切讨论的话题,这些如在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方面进行认定并不难,但是在决定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风尚方面,媒体的舆论导向无疑是起决定作用的。媒体对社会的报道可以有很多角度,但作为社会喉舌的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其承担着传播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因而不能陪同社会猎奇,更不能想当然地去轰然围观。
在佛山,有关“小悦悦事件”的报道铺天盖地,声讨、忏悔与唏嘘声不绝,然而南昌版的“小悦悦事件”在众人的帮助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而问津者却寥寥无几。在此,本文不是说佛山小悦悦不应该得到媒体及人们的关注与关心,而是认为与佛山“小悦悦事件”相比,南昌群众救起路人的事件报道与关注程度则显得过于冷清。一个是冷眼漠视,一个是合力帮扶,谁对谁错,谁值得称赞与学习,谁应当声讨与摒弃一目了然。但是媒体却对佛山“小悦悦事件”“情有独钟”,大肆渲染,不计社会影响和后果,扩大了此事的负面影响,误导着民众的价值取向。其实,在我们周围有许许多多的善举,需要的是我们有着一颗接受“善”的心与新闻从业人员发现“善”的眼睛。
尽管我们说新闻从业人员应本着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如实地采访报道,并且将有关信息呈现在读者面前,不能“报喜不报忧”,让公众可根据自己的看法作出评判,但媒体舆论在其中应起到抑恶扬善的作用,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刻意去渲染和夸大案件的负面效果,这样很容易引导受众走进舆论的误区,就象当年的“富士康跳楼”事件一样,媒体过多关注,最后导致“维特效应”,跳楼者越来越多。再以发生“彭宇案”的江苏为例,江苏表彰的见义勇为人数就有61559人,而类似“彭宇案”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而“彭宇案”为何被炒作得惊天动地,全国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事实上,因为媒体夸大了“彭宇案”的影响,才致使人们变得更加冷漠,可见,媒体的抑恶与扬善同样重要。
在社会的许多负面新闻中,媒体的初衷是好的,想要通过鞭挞一切丑恶的东西来教化民众,但在方式方法上却不能不慎重,用一种加剧社会恐惧的方式去批判,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实际上,想真正去教化一个人,就应该让其懂得美的力量,潜移默化地改变他,而不是刺激疗法,因为它不仅不一定有效果,反而还有加重病情的可能。
三、要用“心”去理解报道对象
在“小悦悦事件”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媒体把目光投到第16位路人陈升和他的妻子及拾荒阿姨陈贤妹。
在媒体的关注下,在社会“舆论漩涡”和媒体“审判”的氛围中,陈升和他的妻子的生活很受影响。也许报道出来后,媒体无法决定受众的态度和行为,但记者的采访行为却是自己可以决定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媒体记者采访陈升夫妇时,是“忽然闯了进来”,见到本人时,很多记者都是直接把话筒递过来,没有寒暄,没有招呼,从最直接的质问开始。在整个“小悦悦事件”中,一直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第16位路人是故意不救人,而且被“曝光”后,夫妻两人及时出来解释,向小悦悦父母道歉,并捐款,其行为并不是罪不可赦,那么记者的高高在上、法官式的态度则显出了人心的冷漠。而且在事件中,媒体不进行深入调查就进行道德批判,并推波助澜,特别是对监控影像进行增光处理,未加任何说明后公之于众,让陈升夫妻备受众人指责,媒体的良心又何在?
我们再看看令人感动的救人英雄陈贤妹。事件被媒体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谴责司机、路人的声音,余下的都是对陈贤妹的赞扬。可在一片赞扬声的背后,拾荒阿姨的真实状态是否真的有人关心过呢?这位妇女面对突然而至的十多个记者竟然吓着了,然后紧张而简单地回忆道:“救人的时候我真的什么都没有想。”那几天,陈贤妹身边总是活跃着记者的身影,从早上睁眼开始就不间断。“您当时是怎么想的?”类似的问题被重复了上百遍。为了躲避连续不断的相同问题,她晚上总得关机才能睡着。老人还向儿子抱怨头很晕,很想吐,很想休息,不得已,儿子决定把老人送回家躲几天,临行前,儿子还一再叮嘱记者转告其他同行:“请大家不要再来采访了,(我妈)该讲的都讲了,请给老人一些休息的时间和空间。”②在轰炸式的采访时,我们的媒体有真心地想过拾荒阿姨的感受吗?当很多人认为她是在炒作,而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时,媒体又是否有真心为她解决困难的想法呢?媒体报道新闻,不能只迎合民众的喜好,不能只看重其在民众之中所能产生的影响,而不管这种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总之,在“小悦悦事件”中,肩负着社会公平正义责任的媒体,在没能客观公正传播信息及辨明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在事件真相还远未探明的阶段中,仅凭感性情绪草率行事,妄下结论,是典型的传者中心论思想在作祟,其结果必然也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①邓聿文,《从小悦悦事件反思中国媒体责任》[N].《联合早报》,2011-10-21
②张昊,《小悦悦病情突然恶化》[N].《南方都市报》,2011-10-20
(作者单位: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