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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由江西省档案局修订的省地方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该《规范》是根据修订后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在2002年《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新《规范》继承了原《规范》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注重了新旧标准的前后衔接,同时对电子文件整理、档号编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