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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税法律师与其他税法服务人员相比的优势与互补,进而探究了税法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税法律师所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关键词:税法律师;优势;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众所周知律师业务的分化,给律师职业带来十分明显的挑战和机遇。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突出,律师所的壮大和律师个人发展专业领域非常重要,不言而喻而且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近几年,房地产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人力资源律师、公司律师等专业化分工都给律师带来了丰富的回报和美好未来。这些专业律师让同行们从寂寞中走出来,可谓前途无量。与此同时随着律师专业化分工,北京、上海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税法律师也应运而生。在纳税人权利意识日渐高涨和纳税人主体意识日益彰显的今天,“直面纳税人权利时代”到来,这也是税法学兴盛的标志。西方谚语称:“人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 市场大潮下,人们的消费、生产、生活和交易,每一个环节都与税收密不可分,就个人与企业而言同样面临着赋税。税法实务当中的问题又是非常复杂。税法的问题秉性印证了税法的独特性,税法既有其独特的核心概念、逻辑结构、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同时,税法又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它跨越公法和私法的部门法界限,将公法和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税法的问题意识为纽带和切入点,牵引公法和私法多方面的知识资源并综合运用,有些问题甚至分别涉及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参酌和运用。随着中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的加快,税法律师应当站在税法服务的前沿,并赢得社会的普遍尊重,成为不可或缺的专业人员和专业力量。
本文也旨在扩大财税律师知名度和重要地位,希冀能给律师带来新兴专业的发展前景。
一、税法律师与其他税法服务人员相比的优势与互补
目前,中国税法(或称为“税务”,本文统称“税法”)服务市场主要有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提供专业服务。各主体在税法服务领域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但提供税法服务时存在业务交叉,并且服务对象有时难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服务主体。所以,笔者就税法律师与其他職业相比主要有以下优势不同与互补做以简要阐述。
(一)企业需要的全方位税法服务
1.税法律师的优势
税法律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进购销售等,这种经济活动在法律上界定为受公法调整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现实中需要经济活动主体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衡、比较和筹划,以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得以寻求税负最优。由于律师全面掌握经济法、商法、行政法,会更为宏观、更合法化找到最佳权益解决方案,实为律师所长,当然对于专业从事税法服务的律师来讲更加得心应手。
2.与会计师、税务师比较
纳税大多数发生在业务实施的过程中,而财务人员只是在事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很少参与纳税的计划和具体实施过程。而相对于税务师、会计师的业务领域,则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领域,如账务分析、账务处理、账务调整、及税赋负担上面。所以,在企业各项事务发生过程中,都需要税法律师参与进来,即事前介入。
(二)企业需要合法纳税
税法律师偏重方案合法性的分析,由于律师职业习惯和思维定势,更能够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这为税法律师的首要任务,税法律师重在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调查取证、对客观事实真实性判断以寻求低税赋法律依据;会计师、税务师偏重于研究不同方案的账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的高低,为其所长,税务师、会计师重在量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计算、分析、比较,会缺乏合法性研究。
(三)介入司法程序
由于税法具有三个特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纳税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目前的中国,税务法制的环境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权大于法、税务机关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存在,这就更需要税法律师的存在和帮助。税法律师首先具有律师资格,法律工作素养和介入司法程序的经验较为丰富,可以参与涉税司法程序。对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驾轻就熟。这有助于促进司法程序的公正,也有助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公正裁判。相对于会计师、税务师而言,对于司法程序了解和经验显然较律师略差一些,不适合独立介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另一方面而言,税收筹划需要严谨的会计处理支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和高质量的涉税会计信息对税收筹划非常关键,只有会计核算准确,税收筹划才能进行。而会计师、税务师对经济活动具有天然的账务处理能力,往往不同的账务处理会产生很大的税赋差别,在账务处理技巧上,非税法律师所及。 这是税法律师处理税务纠纷时所寻求客观事实的基础。
所以,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之间存在优势互补。但是伴随着律师专业化的细化分工,律师在专业领域更深入的学习,执业律师兼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不见少数。也为提供专业、全面的税法服务提供强有利的保障和硬件支撑,使税法律师在税法服务领域游刃有余,其地位和作用也日渐获得更高的重视。
二、探究税法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内容
即使犯罪能够带来丰富的回报,但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去寻求经济利益,所以,在常规搞刑事辩护的律师来看,多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多数因不懂税法而入狱,没有任何一个被追责的人是因为我就是主观上愿意逃税而被判刑。但怀有侥幸心理的也存在,尤其在当今税务稽查来源以举报或移送为主,税务人力查处资源仍然很匮乏等现状,确有铤而走险之士。但哪有企业家愿意用自己的自由换得财富,这也当然不是笔者所倡导的。
正因为如此与以往的涉税案件代理律师不同,本文所论述的税法律师所代理的不单单是出现违法问题的一种救济(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辩护,以及税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而是转向为税务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等事前的防范。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当今税法律师服务市场基本服务的项目和类型,以相互启发或探讨税法律师的服务空间。 (一)税务法律服务
这是税法律师的主营业务,一般包括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审计和涉税争议代理等内容:
1.税法咨询
就个人或单位特定的涉税事项提供口头咨询意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书。 根据客户的需要,通过当面、信函、电传、E-mail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税务顾问
接受企业和个人的委托担任常年税法顾问,具体提供例如税务及法律咨询、整体纳税筹划或安排、对重要税务法律文件的审核等,帮组杜绝涉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合理节税。
第一、预防法律风险。
就企业而言,面临双重的风险,一是商业风险,或称为投资风险或交易风险或政策风险。这类风险不易控。二是企业法律风险,这类风险可以控制或防范,有学者称为“底线风险”,即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能触及的“红线”,否则企业经营就会前功尽弃。这类法律风险服务有: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法律风险评估时有些律师以问卷调查方式测试企业法律风险值得借鉴,北京律协还设有税法专业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也说明企业税法风险防范领域指日可待。
第二、具体税负的专项服务。
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领域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设立、重组、并购等事项提供税务法律顾问服务。
税务顾问可具体细分为常年税务顾问和专项税务顾问。专项税务顾问是针对单一具体事项所作的专项税务分析及调整方案设计与论证,该单一事项一般包括企业重组、内外资并购、转让定价、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境外上市等。
此类传统业务中,客户一般需要同时聘请法律和财务两个专业机构进行工作。聘请两个机构共同工作,通常可能存在沟通协调障碍和聘用成本偏高等问题,然而税法律师得益于法律和财税方面的专业性和敏感性,由其提供此类服务能有效克服上述问题,并切合客户在涉税零风险及优化投资成本等方面的需求。
税务顾问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实现涉税零风险。
3.税收筹划
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期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获得合法、正当、最大经济效益的行为或活动。
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避免企业的税务风險,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获取最大的税收经济利益。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直接减轻税负;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主体合法权益;实现涉税零风险。 一般而言,我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具体操作中,税法律师可以提供多项税收筹划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包括:公司税务,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融资方案设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并购与重组,外汇交易和转移等税务方案设计。此外,对于涉及个税缴纳的高收入或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中外人士,税法律师可从税负角度提供个人理财管理方案及涉税争议解决服务。
税收筹划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协助客户在合法的前提下节税,实现客户经济利益最大化。
4.其他税务法律服务
(1)代表客户与税务部门进行预约定价谈判、定价调整磋商、预约税务鉴定,以及为争取税收优惠而进行的各类谈判。
(2)税务尽职调查,为客户的投资、并购等商业事务提供税务尽职调查服务,降低企业并购的税务风险。
(3)税务审计,根据客户需要,税法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年度税务审计、清算税务审计、稽查前税务审计以及其他专项税务审计。
(4)税务审查论证、跨国公司税务顾问、拟上市公司税务处理等税务法律服务。
税法律师可利用其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税收法规、会计、财务等知识的优势,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税务法律服务有交叉有重叠,上述仅是抛砖引玉提出税法律师业务之基本内容。
(二)涉税诉讼法律服务
这是税法律师的常规业务,也是律师的传统业务,当然税法律师更具有此类法律服务的优势和先决条件。
1.税务听证
即在税务争议出现后,税法律师给与纳税人专业指导帮助其及时申请税务听证,行使合法权利,或与税务机关达成谅解,避免矛盾激化,减少争议解决成本。
2.税务行政复议
接受委托,税务律师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在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的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3.税务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时,接受委托,代为请求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裁决的诉讼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涉税刑事诉讼
在纳税人因税务问题涉嫌刑事犯罪时,接受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被羁押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出庭辩护等等,维护当事人权益。
5.税务国家赔偿
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造成直接损害时,接受其委托,代为申请请求赔偿。
此类是律师的常规业务,本文不过多赘述。
三、税法律师所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摆在税法律师面前的一项现实问题是,如何拓展税法律师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中国当下的税法律师虽然具有美好的前景和丰富的回报,但是同样存在各种困境。这些困境提炼出来概括为三个困境:文化困境、制度困境和人才困境。
(一)文化方面
如前文所述,“税法”律师或“税务”律师理论界说法不一,还有称之为“财税”律师。税法应该说在法律体系中属于经济法范畴,经济法主要以公法为主,这是法学界将经济法与商法区分开来的另一目的,商法更关注的是私法,以意思自治为主导。而经济法则以国家经济、政策调控,以公权利干涉为主导,而强化于税收为国家经济、政策服务的意义和作用。尤其在中国突出。所以说,税法体系中除税收征管法这类程序性法律外,基本没有其他上升为法律层面的规范文件。酝酿已久的《税收基本法》也没有正式进入日程,而且不可能达到国外税法典的层次。查阅税收规范文件,其时效性、针对性、为经济秩序、市场调控服务的特征如影随形。 正所谓有些学者称,当下中国缺乏“税法文化”盛行“税务文化”,税法文化被忽略。是的,稅法与税务一字之差,却南辕北辙,相去甚远。正可谓“税法文化”和“税务文化”正处于此消彼长、和平共处的阶段,这对税法律师大有裨益。
(二)制度方面
1.税务维权门槛高
税收司法制度本身也存在立法缺陷,纳税人提起税务复议和诉讼的门槛偏高,公权利要求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一般的纳税人一旦履行了这些强制性义务后很少再通过复议程序维权,即便有时税务处罚出现错误也放弃主张。使得这一传统的税法律师“英雄无用武之地”。
2.市场对税法律师认识不足
律师除常规税企争议和司法维护业务外,可以发挥的余地在于税收筹划、税法法律顾问、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但是从当下的生存环境和制度环境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专门成立税务部(招纳离职的税务官员和中国执业律师),专司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业务,偶尔涉及税务争议的协调工作。还由于大型会计公司从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财务咨询和财务审计入手,从源头上垄断了绝大部分涉税法律业务。此外,一些税务代理师事务所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离出一部分案源,也切割了一部分涉税法律服务市场。所以一些税企争议出现问题大多寻找原有的税法服务群体,忽略对税法律师的重视。
3.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公”权利的畏惧使得常规税法律师业务缩量
现实中很多企业一旦出现税务稽查,或者税务处罚便利用人脉资源走公关协调的老路子,很少考虑税务处理问题上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是否合法、是否准确。一味考虑“公”权利机关事后打击报复,过于轻信税务机关在处理问题上专业性、准确性。这种社会现状不容忽视。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查处的诸多大要案件背后都有大型的会计公司先期提供服务因为定性不准而被税务稽查的例子,这也给律师开拓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版图提供了机缘和法理空间。实际上,在专业的税法问题面前,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往往更加一筹莫展,横看成岭侧成峰;而律师则长袖善舞,庖丁解牛,登泰山而小天下。加之律师职业纪律的严谨性和职业道德的严肃性,税务机关更愿意听取并接受言之有理持之有故的律师意见,而反感任何形式的公关说情。所以,税法律师在当今的制度下仍然有用武之地,当然,律师和会计师、税务师合作共赢而非相互博弈可能是个过度。
(三)专业知识方面
法律知识素养固然在解决涉税案件当中起到全局性、统领性、终局性的作用。但是,不能忽视财会知识技能,税收政策知识(实质是税法学基础知识)在解决涉税案件当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律师所擅长的就是交易性质定性分析、商业交易和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分析、法律关系定性分析、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分析,纳税主体的认定分析,涉税法律风险分析等等。但是律师所不擅长和不熟悉的可能是财会知识和税政知识。可以说,税收筹划是税法律师业务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最高发展阶段,而税收筹划需要对传统法学素养、税收政策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技能的总体调动和综合运用,因此,税法律师必须既懂法律、又懂财会还懂税政。一般律师难以在以上诸多方面齐头并进。这造成了税法律师的知识困境或者人才困境。
就法律而言,税法学涉及到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冲突法学等多个部门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涉税案件涉及到这些部门法律的最前沿法律问题的灵活运用。此外税法学还涉及到公共管理、政治哲学、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学等其他学科的内容。另外,由于税法是我国政政策调整的手段和杠杆,就现实而言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各税务部门随时出台的税法规范性文件不计其数,并且政策变化也比较快,导致掌握起来非常困难。
这种情况下,税法律师服务领域不完全是高额的回报,同样存在诸多的困境和无奈。这当然需要税法专业律师,以及准备加入税法律师行列的同仁联手坚持再坚持的度过困境,齐心合力,税法律师服务市场兴旺指日可待。
税法律师在西方发达国家是非常受欢迎的职业,也是需要高智商和高素质的职业,中高收入阶层及企业界几乎都拥有自己的专职税法律师。在目前全球化贸易中,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跨国并购等事务日益频繁,其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繁多复杂,税法律师涉税服务的重要性显著体现。
就目前在我国律师业的精细化分工中,税法律师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税法在现代化建设和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法律师行业一定会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我国法律与经济范围内的朝阳产业。
参考文献:
[1]刘剑文,著.追寻财税法的真谛[M].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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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滕祥志.律师专业定位与税法专业硕士培养——《全国税法硕士专业学位专家论证会》演讲辞[J].2011.
关键词:税法律师;优势;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众所周知律师业务的分化,给律师职业带来十分明显的挑战和机遇。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突出,律师所的壮大和律师个人发展专业领域非常重要,不言而喻而且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近几年,房地产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人力资源律师、公司律师等专业化分工都给律师带来了丰富的回报和美好未来。这些专业律师让同行们从寂寞中走出来,可谓前途无量。与此同时随着律师专业化分工,北京、上海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税法律师也应运而生。在纳税人权利意识日渐高涨和纳税人主体意识日益彰显的今天,“直面纳税人权利时代”到来,这也是税法学兴盛的标志。西方谚语称:“人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 市场大潮下,人们的消费、生产、生活和交易,每一个环节都与税收密不可分,就个人与企业而言同样面临着赋税。税法实务当中的问题又是非常复杂。税法的问题秉性印证了税法的独特性,税法既有其独特的核心概念、逻辑结构、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同时,税法又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它跨越公法和私法的部门法界限,将公法和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税法的问题意识为纽带和切入点,牵引公法和私法多方面的知识资源并综合运用,有些问题甚至分别涉及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参酌和运用。随着中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的加快,税法律师应当站在税法服务的前沿,并赢得社会的普遍尊重,成为不可或缺的专业人员和专业力量。
本文也旨在扩大财税律师知名度和重要地位,希冀能给律师带来新兴专业的发展前景。
一、税法律师与其他税法服务人员相比的优势与互补
目前,中国税法(或称为“税务”,本文统称“税法”)服务市场主要有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提供专业服务。各主体在税法服务领域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但提供税法服务时存在业务交叉,并且服务对象有时难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服务主体。所以,笔者就税法律师与其他職业相比主要有以下优势不同与互补做以简要阐述。
(一)企业需要的全方位税法服务
1.税法律师的优势
税法律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进购销售等,这种经济活动在法律上界定为受公法调整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现实中需要经济活动主体在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衡、比较和筹划,以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得以寻求税负最优。由于律师全面掌握经济法、商法、行政法,会更为宏观、更合法化找到最佳权益解决方案,实为律师所长,当然对于专业从事税法服务的律师来讲更加得心应手。
2.与会计师、税务师比较
纳税大多数发生在业务实施的过程中,而财务人员只是在事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很少参与纳税的计划和具体实施过程。而相对于税务师、会计师的业务领域,则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领域,如账务分析、账务处理、账务调整、及税赋负担上面。所以,在企业各项事务发生过程中,都需要税法律师参与进来,即事前介入。
(二)企业需要合法纳税
税法律师偏重方案合法性的分析,由于律师职业习惯和思维定势,更能够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这为税法律师的首要任务,税法律师重在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调查取证、对客观事实真实性判断以寻求低税赋法律依据;会计师、税务师偏重于研究不同方案的账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的高低,为其所长,税务师、会计师重在量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计算、分析、比较,会缺乏合法性研究。
(三)介入司法程序
由于税法具有三个特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纳税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目前的中国,税务法制的环境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权大于法、税务机关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存在,这就更需要税法律师的存在和帮助。税法律师首先具有律师资格,法律工作素养和介入司法程序的经验较为丰富,可以参与涉税司法程序。对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驾轻就熟。这有助于促进司法程序的公正,也有助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公正裁判。相对于会计师、税务师而言,对于司法程序了解和经验显然较律师略差一些,不适合独立介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另一方面而言,税收筹划需要严谨的会计处理支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和高质量的涉税会计信息对税收筹划非常关键,只有会计核算准确,税收筹划才能进行。而会计师、税务师对经济活动具有天然的账务处理能力,往往不同的账务处理会产生很大的税赋差别,在账务处理技巧上,非税法律师所及。 这是税法律师处理税务纠纷时所寻求客观事实的基础。
所以,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之间存在优势互补。但是伴随着律师专业化的细化分工,律师在专业领域更深入的学习,执业律师兼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不见少数。也为提供专业、全面的税法服务提供强有利的保障和硬件支撑,使税法律师在税法服务领域游刃有余,其地位和作用也日渐获得更高的重视。
二、探究税法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内容
即使犯罪能够带来丰富的回报,但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去寻求经济利益,所以,在常规搞刑事辩护的律师来看,多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多数因不懂税法而入狱,没有任何一个被追责的人是因为我就是主观上愿意逃税而被判刑。但怀有侥幸心理的也存在,尤其在当今税务稽查来源以举报或移送为主,税务人力查处资源仍然很匮乏等现状,确有铤而走险之士。但哪有企业家愿意用自己的自由换得财富,这也当然不是笔者所倡导的。
正因为如此与以往的涉税案件代理律师不同,本文所论述的税法律师所代理的不单单是出现违法问题的一种救济(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辩护,以及税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而是转向为税务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等事前的防范。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当今税法律师服务市场基本服务的项目和类型,以相互启发或探讨税法律师的服务空间。 (一)税务法律服务
这是税法律师的主营业务,一般包括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审计和涉税争议代理等内容:
1.税法咨询
就个人或单位特定的涉税事项提供口头咨询意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书。 根据客户的需要,通过当面、信函、电传、E-mail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税务顾问
接受企业和个人的委托担任常年税法顾问,具体提供例如税务及法律咨询、整体纳税筹划或安排、对重要税务法律文件的审核等,帮组杜绝涉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合理节税。
第一、预防法律风险。
就企业而言,面临双重的风险,一是商业风险,或称为投资风险或交易风险或政策风险。这类风险不易控。二是企业法律风险,这类风险可以控制或防范,有学者称为“底线风险”,即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能触及的“红线”,否则企业经营就会前功尽弃。这类法律风险服务有: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法律风险评估时有些律师以问卷调查方式测试企业法律风险值得借鉴,北京律协还设有税法专业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也说明企业税法风险防范领域指日可待。
第二、具体税负的专项服务。
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领域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设立、重组、并购等事项提供税务法律顾问服务。
税务顾问可具体细分为常年税务顾问和专项税务顾问。专项税务顾问是针对单一具体事项所作的专项税务分析及调整方案设计与论证,该单一事项一般包括企业重组、内外资并购、转让定价、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境外上市等。
此类传统业务中,客户一般需要同时聘请法律和财务两个专业机构进行工作。聘请两个机构共同工作,通常可能存在沟通协调障碍和聘用成本偏高等问题,然而税法律师得益于法律和财税方面的专业性和敏感性,由其提供此类服务能有效克服上述问题,并切合客户在涉税零风险及优化投资成本等方面的需求。
税务顾问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实现涉税零风险。
3.税收筹划
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期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获得合法、正当、最大经济效益的行为或活动。
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避免企业的税务风險,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获取最大的税收经济利益。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直接减轻税负;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主体合法权益;实现涉税零风险。 一般而言,我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具体操作中,税法律师可以提供多项税收筹划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包括:公司税务,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融资方案设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并购与重组,外汇交易和转移等税务方案设计。此外,对于涉及个税缴纳的高收入或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中外人士,税法律师可从税负角度提供个人理财管理方案及涉税争议解决服务。
税收筹划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协助客户在合法的前提下节税,实现客户经济利益最大化。
4.其他税务法律服务
(1)代表客户与税务部门进行预约定价谈判、定价调整磋商、预约税务鉴定,以及为争取税收优惠而进行的各类谈判。
(2)税务尽职调查,为客户的投资、并购等商业事务提供税务尽职调查服务,降低企业并购的税务风险。
(3)税务审计,根据客户需要,税法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年度税务审计、清算税务审计、稽查前税务审计以及其他专项税务审计。
(4)税务审查论证、跨国公司税务顾问、拟上市公司税务处理等税务法律服务。
税法律师可利用其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税收法规、会计、财务等知识的优势,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税务法律服务有交叉有重叠,上述仅是抛砖引玉提出税法律师业务之基本内容。
(二)涉税诉讼法律服务
这是税法律师的常规业务,也是律师的传统业务,当然税法律师更具有此类法律服务的优势和先决条件。
1.税务听证
即在税务争议出现后,税法律师给与纳税人专业指导帮助其及时申请税务听证,行使合法权利,或与税务机关达成谅解,避免矛盾激化,减少争议解决成本。
2.税务行政复议
接受委托,税务律师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在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的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3.税务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时,接受委托,代为请求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裁决的诉讼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涉税刑事诉讼
在纳税人因税务问题涉嫌刑事犯罪时,接受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被羁押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出庭辩护等等,维护当事人权益。
5.税务国家赔偿
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造成直接损害时,接受其委托,代为申请请求赔偿。
此类是律师的常规业务,本文不过多赘述。
三、税法律师所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摆在税法律师面前的一项现实问题是,如何拓展税法律师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中国当下的税法律师虽然具有美好的前景和丰富的回报,但是同样存在各种困境。这些困境提炼出来概括为三个困境:文化困境、制度困境和人才困境。
(一)文化方面
如前文所述,“税法”律师或“税务”律师理论界说法不一,还有称之为“财税”律师。税法应该说在法律体系中属于经济法范畴,经济法主要以公法为主,这是法学界将经济法与商法区分开来的另一目的,商法更关注的是私法,以意思自治为主导。而经济法则以国家经济、政策调控,以公权利干涉为主导,而强化于税收为国家经济、政策服务的意义和作用。尤其在中国突出。所以说,税法体系中除税收征管法这类程序性法律外,基本没有其他上升为法律层面的规范文件。酝酿已久的《税收基本法》也没有正式进入日程,而且不可能达到国外税法典的层次。查阅税收规范文件,其时效性、针对性、为经济秩序、市场调控服务的特征如影随形。 正所谓有些学者称,当下中国缺乏“税法文化”盛行“税务文化”,税法文化被忽略。是的,稅法与税务一字之差,却南辕北辙,相去甚远。正可谓“税法文化”和“税务文化”正处于此消彼长、和平共处的阶段,这对税法律师大有裨益。
(二)制度方面
1.税务维权门槛高
税收司法制度本身也存在立法缺陷,纳税人提起税务复议和诉讼的门槛偏高,公权利要求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一般的纳税人一旦履行了这些强制性义务后很少再通过复议程序维权,即便有时税务处罚出现错误也放弃主张。使得这一传统的税法律师“英雄无用武之地”。
2.市场对税法律师认识不足
律师除常规税企争议和司法维护业务外,可以发挥的余地在于税收筹划、税法法律顾问、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但是从当下的生存环境和制度环境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专门成立税务部(招纳离职的税务官员和中国执业律师),专司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业务,偶尔涉及税务争议的协调工作。还由于大型会计公司从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财务咨询和财务审计入手,从源头上垄断了绝大部分涉税法律业务。此外,一些税务代理师事务所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离出一部分案源,也切割了一部分涉税法律服务市场。所以一些税企争议出现问题大多寻找原有的税法服务群体,忽略对税法律师的重视。
3.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公”权利的畏惧使得常规税法律师业务缩量
现实中很多企业一旦出现税务稽查,或者税务处罚便利用人脉资源走公关协调的老路子,很少考虑税务处理问题上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是否合法、是否准确。一味考虑“公”权利机关事后打击报复,过于轻信税务机关在处理问题上专业性、准确性。这种社会现状不容忽视。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查处的诸多大要案件背后都有大型的会计公司先期提供服务因为定性不准而被税务稽查的例子,这也给律师开拓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版图提供了机缘和法理空间。实际上,在专业的税法问题面前,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往往更加一筹莫展,横看成岭侧成峰;而律师则长袖善舞,庖丁解牛,登泰山而小天下。加之律师职业纪律的严谨性和职业道德的严肃性,税务机关更愿意听取并接受言之有理持之有故的律师意见,而反感任何形式的公关说情。所以,税法律师在当今的制度下仍然有用武之地,当然,律师和会计师、税务师合作共赢而非相互博弈可能是个过度。
(三)专业知识方面
法律知识素养固然在解决涉税案件当中起到全局性、统领性、终局性的作用。但是,不能忽视财会知识技能,税收政策知识(实质是税法学基础知识)在解决涉税案件当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律师所擅长的就是交易性质定性分析、商业交易和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分析、法律关系定性分析、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分析,纳税主体的认定分析,涉税法律风险分析等等。但是律师所不擅长和不熟悉的可能是财会知识和税政知识。可以说,税收筹划是税法律师业务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最高发展阶段,而税收筹划需要对传统法学素养、税收政策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技能的总体调动和综合运用,因此,税法律师必须既懂法律、又懂财会还懂税政。一般律师难以在以上诸多方面齐头并进。这造成了税法律师的知识困境或者人才困境。
就法律而言,税法学涉及到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冲突法学等多个部门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涉税案件涉及到这些部门法律的最前沿法律问题的灵活运用。此外税法学还涉及到公共管理、政治哲学、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学等其他学科的内容。另外,由于税法是我国政政策调整的手段和杠杆,就现实而言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各税务部门随时出台的税法规范性文件不计其数,并且政策变化也比较快,导致掌握起来非常困难。
这种情况下,税法律师服务领域不完全是高额的回报,同样存在诸多的困境和无奈。这当然需要税法专业律师,以及准备加入税法律师行列的同仁联手坚持再坚持的度过困境,齐心合力,税法律师服务市场兴旺指日可待。
税法律师在西方发达国家是非常受欢迎的职业,也是需要高智商和高素质的职业,中高收入阶层及企业界几乎都拥有自己的专职税法律师。在目前全球化贸易中,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跨国并购等事务日益频繁,其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繁多复杂,税法律师涉税服务的重要性显著体现。
就目前在我国律师业的精细化分工中,税法律师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税法在现代化建设和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法律师行业一定会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我国法律与经济范围内的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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