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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而然”、“是而不然”是《墨经·小取》研究推论时提出的两种重要情况。“是而然”的形式可从语法形式与逻辑形式两个层面加以讨论。可以证明,“是而然”的逻辑形式是有效的。故“是而然”是有效的演绎推论。“是而不然”诸例看似与“是而然”相矛盾,其实深入分析就可发现。诸例严格来讲并不构成“是而然”模式反例,因此,“是而不然”的存在实际上不影响“是而然”式推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