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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收的虚拟性、多国性和隐蔽性等新特征,给现行税收带来了纳税人主体难以判定、税收依据难以确定、数字产品的税收难以实现以及国际电子商务中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谨慎地采取深化征管改革,实现税收电子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阶段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加快网络系统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筑国际税收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