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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二审时做出了5处修改,其中涉及信息发布和新闻管理的有两处,最引人瞩目的是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为媒体的突发事件报道“松了绑”。笔者认为,“松绑”如同一把“双刃剑”,在使新闻媒体获得突发事件信息报道权的同时,也对新闻媒体报道突发事件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