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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在有力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了诸多刑法问题,既表现为P2P网贷创新模式引发的金融刑法关于一些金融犯罪的底线的认定,又反映出金融刑法介入P2P网贷的滞后性与不合理性。金融刑法在立法、司法上需要根据P2P网贷金融发展进行一定的调整,不能按照原有标准界定P2P网贷行为,要本着金融市场发展与金融刑法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来调整金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