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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快速城市化带来城市空间的扩大,大都市边缘区往往被划为规划控制区,其中农地极有可能被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不确定的土地利用预期及土地级差地租对农民形成了强烈的激励,导致大量违建产生。通过对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三个镇97条行政村的问卷调查,试图了解快速城市化地区的农民对集体土地被征用及其可能获得补偿的预期。结果表明,都市边缘区农民对征地补偿普遍存在较大的期望,并希望获得与城市地区功能与市场价值相匹配的补偿。大量农民甚至认为其土地只能出租而不能被征,反映了农民對于以其土地产权分享城市化红利的意识日渐高涨,因而,政府在通过征地来推动空间城市化时,应注意构建城乡土地发展权共享机制。
引言
中国独有的“城乡双重二元”[1]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乡二元格局的制度性根源之一,受到各界的广泛争议。[2]在土地的价值城乡分配过程中,通过低价征地和高价出让的方式,政府获得了绝大部分地租收入,[3]从而造成了大量因征地而产生的社会问题,[4]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因同地不同价而造成的城乡公平。[5]尽管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正是得益于这一制度安排而获得快速城市化的积累,是支撑中国“城市化奇迹”的根本原因,[6]在现行的分税制制度安排下,地方用独有的土地财政的方式获得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为产业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支付成本,因而具有合理性。目前,中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城市化,整体已经进入城市化后期前半段,但在城市人口增长的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同步增长,即存在严重的“双栖城市化”现象,[7]造成了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而在都市边缘区,随着城镇用地的平面推进,存在农民大规模的违规的土地转用现象,[8]即通过加建、抢建或者违法建设厂房和小产权房出,极力将城市化红利内部化。[9]虽然单个村庄面积不大,但村庄主体过多,[10]基层政府难以对之实施有效的监管,造成了大量分散和混杂的非城非乡的景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用地的安排。
珠三角地区自改革开放初期以农村社区工业化起步后,[11]乡村地区发展逐渐形成了对土地租金的“路径依赖”,[12]以通过不断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来获取土地租金,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制[13]来巩固已获得的土地租金红利。集体用地实际上已经成为本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因而往往抗拒政府的征地,导致城市产业和空间被低端锁定。所以,对大都市边缘地区的农民对政府征地的意愿及其获得土地租金补偿预期的研究,可以深入揭示自下而上城市化地区农民对农地关系的变化,为政府制定征地措施及城市空间更新提供借鉴。
一、研究区域与问卷调查
(一)研究区域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剖析都市边缘区农民对农地被征用及其对获得不同补偿的态度。调查问卷空间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三镇,从西往东分别为江高镇、人和镇和钟落潭镇,面积共334.99km2(图1)。三镇处于广州市核心建成区与北部花都组团的过渡地带,流溪河贯穿三镇。流溪河流域是广州重要的水源保护区,沿岸有13万亩基本农田。在快速城市化下,本地农民面临较大的外部发展机会,1980年代以来,大量的小产权房及农村集资房建设屡禁不止,存在普遍的加建和搶建等违规建设行为,[9]3个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而是研究农民对政府征地意愿及不同的补偿方式态度的典型区域。
广州市白云区东邻增城区,西靠佛山市南海区,南接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等4个核心城区,北至花都区和从化区。目前,白云区内有14条行政街、4个中心镇,设居民委员会241个,村民委员会118个。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222.27万,户籍人口82.85万,流动人口约139.42万。行政街道位于南部,四个中心镇位于北部,白云区长期作为广州郊区,城乡结合部特征明显。村镇面积大,分布广泛。由于南接广州核心建成区,北连空港,快速城市化给白云区带来了分享发展的机遇,是传统的自下而上乡镇经济发达地区,但随着广州大量的交通基础设置布局及城市空间扩大,也给白云区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二)问卷调查与数据处理
本文采用调查问卷及访谈法收集相关信息。采取全覆盖的方式,每村100份村民问卷对三镇共97条行政村(钟落潭镇37条村,人和镇25条村及江高镇35条村)发放问卷调查。村民问卷共发放9 700份。获得了江高34条村、人和镇24条村,共56条村的村民问卷(其中两条村作废);总计4 500份,有效约3 556份。
所有问卷均通过村委会向村民发放和组织填写,并经村委会上收后统一寄送至本研究课题组(发放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2月16日)。课题组统一组织人员,基于SPSS进行数据录用及分析(数据处理时间为期一个月,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6日),数据录入过程中进行了有效问卷的筛选,将笔迹相似问卷去除,将前后逻辑矛盾问卷去除。为了研究都市边缘区农民对其农地或宅基地未来被征用的可能预期时,设置的问题为:您觉得您的农地或宅基地未来会被政府征用吗?答案有3个选项,分别为“可能性极大”、“不会”和“无所谓”。为研究农民对希望获得的征地补偿的态度,设置了问题:您认为政府征用农地或宅基地应如何补偿?答案分为4个选项,分别为“农地按照农地价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被租”。第一个选项能了解农民是否在意集体用地被征用前后市场价格的变化;第二个选项能了解农民在意农地还是宅基地的收益权和城乡建设用地同地不同价的看法;第三个选项意在了解农民是否在意集体土地在征地前后市场价值的巨大差异,能从侧面了解农民是土地城市化市场红利的重视程度;第三个选项是了解农民对城乡土地市场价值不平衡及土地作为财产权能获得长期收益的态度。
二、问卷结果分析
(一)农民对其集体土地会否被征用的预期 部分研究[9、10、12]认为,都市边缘区之所以存在大量的农地非法转用现象,原因就是农民和村集体基于农地可能被征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预期。各行为主体在城市化形成的巨大的土地级差地租的激励下,纷纷通过“多个村民联合、本村村民与外部资本联合、农村集体组织主导、村集体与外部资本联合”等多种方式联合行动以降低违法成本。而不同村庄土地利用安排的差异主要是受到村庄交通区位、信息获得渠道相关,但也存在村庄区位相似而村庄违建规模和力度相差甚远,或者村庄区位差异较大但违建规模均较大的情况,但不管哪种情况,都与外部管制力度和村庄内部结构差异相关。然而,农地转用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管制,特别是国家严控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基本农田的转用,但何以广州都市边缘区的农民依然存在甘冒着违法风险的农地转用行为?[3]以下以农村调查问卷为基础,分析农民对农地是否会被征用的预期态度。
在问及“您觉得您的农地或宅基地未来会被政府征用吗”这一问题时,有1 078位被访者回答可能性极大,占39.2%,选择“不会”的为少数,仅687人,占25.0%,另有35.9%的村民选择“无所谓”。可见,本地大部分农民认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本村的农地或者宅基地可能会被政府征用。政府征地则需进行补偿,农民从政府征地所得的补偿费用远远高于其从事农业的收益,正是来源于征地所得的财产性收入预期,造成了农民的农地转用行为及违建行为的发生。
1.不同镇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期望的差异
征地预期对不同镇村民的激励程度并不一致。但被调查的3个镇中,除了江高镇选择“无所谓”人数高于“可能性極大”和“不会”外,其他两镇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的人数均高于选择“不会”及“无所谓”的人数,说明了快速城市化下,城市扩大带来的租金收益对农民的存在极大激励。
从镇街的差别来看,钟落潭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43.8%,认为“不会”的占26.6%,人和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45.5%,认为“不会”的占22.6%;江高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32.5%,认为“不会”的占25.8%。在三镇之中,人和镇农民认为农地极有可能被被征的人数比例最高,反映了人和镇农地面临快速城市化对农地的侵蚀力度最大,钟落潭镇次之,江高镇最低,同时反映了农民对农地被征的预期。可以推测的是,预期较大的镇,其农民对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反而通过正规或者非正规途径寻求农地非农化,以获取城市化级差地租或者征地补偿款的激励作用更高。较大的征地预期下,农地保护的难度将加大(图2)。
2.18岁至35岁年龄段的人对于政府征地期望最大
年龄的差异体现了个体行为及其效果的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被访者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来看,在60岁以上年龄组中,39.60%的人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不会”的占24.83%,选择“无所谓”的占35.57%。在36岁至60岁这一年龄层次中,38.19%的人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不会”的占25.80%,选择“无所谓”的占36.02%。在18岁至35岁的年龄组中,有67.14%的被访者选择“可能性极大”,占了大部分。可见,在成年人的三个年龄段中,青年人口组对政府征地的期望最大(图3)。
3.打工及务农者对于政府征地期望最大
职业的差异可以反映行为人获取信息渠道及其对信息判断的差异,从而影响了其對地方发展趋势及政府管制力度的判断。从各类型职业被访者对农地可能被征的态度来看,认为“极有可能”被征的比例最大的人群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最低的是“无工作中”,打工者认为农地极有可能被征的达到了41.2%,而务农者为38.6%,私营企业或个体户为36.9%,政府公务员或单位职员为38.1%。认为“不会”被征的被访者中,“无工作者”的比例最高,达到32.0%;其次是私人企业主或个体户,达到31.2%,再次是务农者,达到27.5%;而打工者最低,仅为22.1%(图4)。
认为农地会否被征主要跟被访者所掌握的信息相关,从类型上看,公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外出打工者认为农地被征可能性极大的比例高于外出务农者及无工作者,反映了前者所掌握的信息量大于后者。而在认为“不会”被征的人群中,显然“无工作者”总体上所掌握的信息量较小,认为不会被征也就不足为奇;而打工者认为“不会”的比例最低,更是由于外出打工者所掌握的外部信息可能优于务农者及无工作者人群,证明了对农地是否会被征用的预期与职业的非农化呈现极大的正相关。
4.收入水平越低对政府征地期望越大
收入水平的差异影响着行为人对获得高收益前期投入的能力。不同收入水平的被访者对农地或宅基地未来是否会被征用这一问题的回答的差异较大。收入水平在3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各个收入组被访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最具代表性。在60 001元至100 000元的收入组中,选择“无所谓”的占41.13%,“可能性极大”占40.32%,表示“不会”的占18.55%。在4 0001元至60 000元收入组中,表示“可能性极大”的为41.79%,表示无所谓的为33.57%,选择“不会”的为24.64%。在200 001元至4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42.44%,选择“不会”的为22.20%,选择“无所谓”的为35.37%。在10 001元至2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44.58%,选择“不会”的为26.68%,选择“无所谓”的为28.74%。在6 001元至1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35.21%,选择“不会”的为24.41%,选择“无所谓”的为40.39%。在3 001元至6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38.66%,选择“不会”的为20.37%,选择“无所谓”的为40.97%。可见从10 000元以上至100 000元之间的各个收入组别之中,收入越低者,对政府征地的期望越大,可能的原因是虽然其经济收入不高,但也能把握一定的信息机会,并希望借征地能带来实在的收益。在10 000元以下的两个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者的比例还低于选择“无所谓”者的比例,可见,因为收入低,难以有资金投入违建建设以把握政府征地可能带来收入的增加机会,所以这两个收入组者对于通过政府征地提高收入不敏感(图5)。 (二)农民对于政府征用农地及宅基地后给予补偿的方式差异
如前所述,研究区域内农民普遍存在对政府征地的期望,这种期望的经济体现就是希望获得较高的补偿收入,因而,通过问卷农民对征地的补偿费用高低及补偿方式的差异可以反映这一问题。大量的研究认为,政府在以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上征得土地,如征用农地的补偿仅仅是其近三年的农地农产品产出的价值,而建设用地价格也较低,但不管征用建设用地还是农地,政府均可能改变原有土地属性,建设工厂或者房地产等开发项目,而又以较高的价格在市场上出让,从中赚取差价。[1]不公平的城乡征地补偿往往造成很多社会问题,这一现象受到很多诟病。为探究农民对其农地或宅基地被征用时所希望获得补偿的差异,将问题“农民希望农地或宅基地被征的补偿方式”的答案设置为“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四种类型,以充分反映农民对其土地被征用后获得补偿的意愿。在所有回收的有效问卷中,有47.8%的被访者希望“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说明了城乡接合部地区,农民普遍认为被征地后应获得与城市建设用地相同功能的价值补偿。选择“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的仅为15.6%,选择人数较少,说明了农民普遍认识到存在上述的城乡土地价值差异对其存在的不公平。选择“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的仅为9.1%,选择人数最少,说明了农民普遍意识到的城乡土地价值差异。而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的也达27.5%。选择人数为第二多,说明了农民对其农地产权意识的普遍觉醒,因其土地被征后,仅仅能获得一次性补偿,而不能被征只能出租则能够细水长流,获得长时间的财产性收益。数据反映了大部分被访者普遍存在对被征地高价值补偿的渴望,部分被访者甚至认为农地或宅基地不能被征,而只能被租,同样也反映了农村与村集体在城市化下对分享土地租金收入的渴望。
1.各镇农民均希望获得等同于城市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
3个镇的被访者对该问题的回答也体现了各个镇的发展差异及农民对土地租金剩余追求的差异。按照“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按照被征地价值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四个选项的先后顺序,3个镇被访者进行选择的百分比见图6。这些数据反映,人和镇被访者更多希望“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其他两镇的被访者持有这种意见在四个选项中均为最多。其次为“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各镇选择的人数均排在第二位,说明了农民希望能够掌握集体土地的利益权,并相应获得与市场份额一样的收益。总之,尽管各镇各村的村庄社会结构并不一致,但这并不影响各镇农民对于基于集体产权所应获得完全一致的土地市场的收益。
2.不同职业组的人对于政府征地期望存在较大差异
务农、打工、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政府公务员或单位职员、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无工作等七大类别。按照不同职业组人员对上述四个选项的选择,“打工”和“务农者”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分别排在前两位,分别为38.9%和34.3%,第三为无工作者,仅为9.2%。无论任何职业,选择“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的被访者数量均最多,除了务农者为42%外,其他均在50%左右,最高的为务工者,达到了52%,表明无论何种职业,均希望政府征地时,能够获得按照等同于城市用地的价值进行补偿。同时,在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的选项中,无工作者占比最高,达到了36%,务农者在所有职业被访者中的排在第二,达到了30.9%,表明了集体土地对无工作及务农者的生活及就业保障功能。
三、结论与讨论
都市边缘区是处于城市向乡村过度的区域,这里土地利用情况复杂,变化迅速,又往往是城市建设用地未来的重点扩展之地,因为属于规划控制区。由于存在巨大的城市化外部红利,农民往往农民联合或与外部联合,避免政府的强力管制,从而获得土地建设收益,所以,存在城市规划的空间管制被激烈突破的现象。
通过问卷调查,能深入分析微观层面基于农民这一行为人对于参与城市化进程及获得收益的态度。总体来看,基本结论如下:
一是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都市边缘区农民对政府征用农地存在强烈的期望,说明了农民对分享城市化红利的期望。
二是人和镇农民对征地的期望最大。在人和镇的603份有效问卷中,有403人回答“可能性极大”,占66.83%,钟落潭镇则达到62.20%,而江高镇则为55.78%,三镇农民对政府征用农地的期望均超过半数,说明白云区农民对政府征地的期望普遍较大,但各镇有差异,可能是因为距离广州城市建成区的距离远近和城市发展程度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三是18岁至35岁年龄段、打工及务农者及年收入水平在10 000元左右的被访者对征地的期望最大。
总之,广州等珠三角城市农民通过集体土地来获得城市化红利的愿望,往往加大了政府的公共预算开支,也不利于城市的产业和空间更新,表明未来政府应更加尊重农民的土地发展权,这也是珠三角在进入城市化后期阶段后需要进行机的制创新之处。
说明:本文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院级应用决策课题——广东省特色小镇产业发展路径及空间组织模式”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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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 丹
引言
中国独有的“城乡双重二元”[1]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乡二元格局的制度性根源之一,受到各界的广泛争议。[2]在土地的价值城乡分配过程中,通过低价征地和高价出让的方式,政府获得了绝大部分地租收入,[3]从而造成了大量因征地而产生的社会问题,[4]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因同地不同价而造成的城乡公平。[5]尽管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正是得益于这一制度安排而获得快速城市化的积累,是支撑中国“城市化奇迹”的根本原因,[6]在现行的分税制制度安排下,地方用独有的土地财政的方式获得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为产业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支付成本,因而具有合理性。目前,中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城市化,整体已经进入城市化后期前半段,但在城市人口增长的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同步增长,即存在严重的“双栖城市化”现象,[7]造成了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而在都市边缘区,随着城镇用地的平面推进,存在农民大规模的违规的土地转用现象,[8]即通过加建、抢建或者违法建设厂房和小产权房出,极力将城市化红利内部化。[9]虽然单个村庄面积不大,但村庄主体过多,[10]基层政府难以对之实施有效的监管,造成了大量分散和混杂的非城非乡的景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用地的安排。
珠三角地区自改革开放初期以农村社区工业化起步后,[11]乡村地区发展逐渐形成了对土地租金的“路径依赖”,[12]以通过不断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来获取土地租金,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制[13]来巩固已获得的土地租金红利。集体用地实际上已经成为本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因而往往抗拒政府的征地,导致城市产业和空间被低端锁定。所以,对大都市边缘地区的农民对政府征地的意愿及其获得土地租金补偿预期的研究,可以深入揭示自下而上城市化地区农民对农地关系的变化,为政府制定征地措施及城市空间更新提供借鉴。
一、研究区域与问卷调查
(一)研究区域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剖析都市边缘区农民对农地被征用及其对获得不同补偿的态度。调查问卷空间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三镇,从西往东分别为江高镇、人和镇和钟落潭镇,面积共334.99km2(图1)。三镇处于广州市核心建成区与北部花都组团的过渡地带,流溪河贯穿三镇。流溪河流域是广州重要的水源保护区,沿岸有13万亩基本农田。在快速城市化下,本地农民面临较大的外部发展机会,1980年代以来,大量的小产权房及农村集资房建设屡禁不止,存在普遍的加建和搶建等违规建设行为,[9]3个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而是研究农民对政府征地意愿及不同的补偿方式态度的典型区域。
广州市白云区东邻增城区,西靠佛山市南海区,南接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等4个核心城区,北至花都区和从化区。目前,白云区内有14条行政街、4个中心镇,设居民委员会241个,村民委员会118个。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222.27万,户籍人口82.85万,流动人口约139.42万。行政街道位于南部,四个中心镇位于北部,白云区长期作为广州郊区,城乡结合部特征明显。村镇面积大,分布广泛。由于南接广州核心建成区,北连空港,快速城市化给白云区带来了分享发展的机遇,是传统的自下而上乡镇经济发达地区,但随着广州大量的交通基础设置布局及城市空间扩大,也给白云区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二)问卷调查与数据处理
本文采用调查问卷及访谈法收集相关信息。采取全覆盖的方式,每村100份村民问卷对三镇共97条行政村(钟落潭镇37条村,人和镇25条村及江高镇35条村)发放问卷调查。村民问卷共发放9 700份。获得了江高34条村、人和镇24条村,共56条村的村民问卷(其中两条村作废);总计4 500份,有效约3 556份。
所有问卷均通过村委会向村民发放和组织填写,并经村委会上收后统一寄送至本研究课题组(发放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2月16日)。课题组统一组织人员,基于SPSS进行数据录用及分析(数据处理时间为期一个月,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6日),数据录入过程中进行了有效问卷的筛选,将笔迹相似问卷去除,将前后逻辑矛盾问卷去除。为了研究都市边缘区农民对其农地或宅基地未来被征用的可能预期时,设置的问题为:您觉得您的农地或宅基地未来会被政府征用吗?答案有3个选项,分别为“可能性极大”、“不会”和“无所谓”。为研究农民对希望获得的征地补偿的态度,设置了问题:您认为政府征用农地或宅基地应如何补偿?答案分为4个选项,分别为“农地按照农地价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被租”。第一个选项能了解农民是否在意集体用地被征用前后市场价格的变化;第二个选项能了解农民在意农地还是宅基地的收益权和城乡建设用地同地不同价的看法;第三个选项意在了解农民是否在意集体土地在征地前后市场价值的巨大差异,能从侧面了解农民是土地城市化市场红利的重视程度;第三个选项是了解农民对城乡土地市场价值不平衡及土地作为财产权能获得长期收益的态度。
二、问卷结果分析
(一)农民对其集体土地会否被征用的预期 部分研究[9、10、12]认为,都市边缘区之所以存在大量的农地非法转用现象,原因就是农民和村集体基于农地可能被征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预期。各行为主体在城市化形成的巨大的土地级差地租的激励下,纷纷通过“多个村民联合、本村村民与外部资本联合、农村集体组织主导、村集体与外部资本联合”等多种方式联合行动以降低违法成本。而不同村庄土地利用安排的差异主要是受到村庄交通区位、信息获得渠道相关,但也存在村庄区位相似而村庄违建规模和力度相差甚远,或者村庄区位差异较大但违建规模均较大的情况,但不管哪种情况,都与外部管制力度和村庄内部结构差异相关。然而,农地转用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管制,特别是国家严控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基本农田的转用,但何以广州都市边缘区的农民依然存在甘冒着违法风险的农地转用行为?[3]以下以农村调查问卷为基础,分析农民对农地是否会被征用的预期态度。
在问及“您觉得您的农地或宅基地未来会被政府征用吗”这一问题时,有1 078位被访者回答可能性极大,占39.2%,选择“不会”的为少数,仅687人,占25.0%,另有35.9%的村民选择“无所谓”。可见,本地大部分农民认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本村的农地或者宅基地可能会被政府征用。政府征地则需进行补偿,农民从政府征地所得的补偿费用远远高于其从事农业的收益,正是来源于征地所得的财产性收入预期,造成了农民的农地转用行为及违建行为的发生。
1.不同镇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期望的差异
征地预期对不同镇村民的激励程度并不一致。但被调查的3个镇中,除了江高镇选择“无所谓”人数高于“可能性極大”和“不会”外,其他两镇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的人数均高于选择“不会”及“无所谓”的人数,说明了快速城市化下,城市扩大带来的租金收益对农民的存在极大激励。
从镇街的差别来看,钟落潭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43.8%,认为“不会”的占26.6%,人和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45.5%,认为“不会”的占22.6%;江高镇认为“可能性极大”的农民占全镇的32.5%,认为“不会”的占25.8%。在三镇之中,人和镇农民认为农地极有可能被被征的人数比例最高,反映了人和镇农地面临快速城市化对农地的侵蚀力度最大,钟落潭镇次之,江高镇最低,同时反映了农民对农地被征的预期。可以推测的是,预期较大的镇,其农民对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反而通过正规或者非正规途径寻求农地非农化,以获取城市化级差地租或者征地补偿款的激励作用更高。较大的征地预期下,农地保护的难度将加大(图2)。
2.18岁至35岁年龄段的人对于政府征地期望最大
年龄的差异体现了个体行为及其效果的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被访者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来看,在60岁以上年龄组中,39.60%的人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不会”的占24.83%,选择“无所谓”的占35.57%。在36岁至60岁这一年龄层次中,38.19%的人选择“可能性极大”,选择“不会”的占25.80%,选择“无所谓”的占36.02%。在18岁至35岁的年龄组中,有67.14%的被访者选择“可能性极大”,占了大部分。可见,在成年人的三个年龄段中,青年人口组对政府征地的期望最大(图3)。
3.打工及务农者对于政府征地期望最大
职业的差异可以反映行为人获取信息渠道及其对信息判断的差异,从而影响了其對地方发展趋势及政府管制力度的判断。从各类型职业被访者对农地可能被征的态度来看,认为“极有可能”被征的比例最大的人群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最低的是“无工作中”,打工者认为农地极有可能被征的达到了41.2%,而务农者为38.6%,私营企业或个体户为36.9%,政府公务员或单位职员为38.1%。认为“不会”被征的被访者中,“无工作者”的比例最高,达到32.0%;其次是私人企业主或个体户,达到31.2%,再次是务农者,达到27.5%;而打工者最低,仅为22.1%(图4)。
认为农地会否被征主要跟被访者所掌握的信息相关,从类型上看,公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外出打工者认为农地被征可能性极大的比例高于外出务农者及无工作者,反映了前者所掌握的信息量大于后者。而在认为“不会”被征的人群中,显然“无工作者”总体上所掌握的信息量较小,认为不会被征也就不足为奇;而打工者认为“不会”的比例最低,更是由于外出打工者所掌握的外部信息可能优于务农者及无工作者人群,证明了对农地是否会被征用的预期与职业的非农化呈现极大的正相关。
4.收入水平越低对政府征地期望越大
收入水平的差异影响着行为人对获得高收益前期投入的能力。不同收入水平的被访者对农地或宅基地未来是否会被征用这一问题的回答的差异较大。收入水平在3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各个收入组被访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最具代表性。在60 001元至100 000元的收入组中,选择“无所谓”的占41.13%,“可能性极大”占40.32%,表示“不会”的占18.55%。在4 0001元至60 000元收入组中,表示“可能性极大”的为41.79%,表示无所谓的为33.57%,选择“不会”的为24.64%。在200 001元至4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42.44%,选择“不会”的为22.20%,选择“无所谓”的为35.37%。在10 001元至2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44.58%,选择“不会”的为26.68%,选择“无所谓”的为28.74%。在6 001元至10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35.21%,选择“不会”的为24.41%,选择“无所谓”的为40.39%。在3 001元至6 000元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的为38.66%,选择“不会”的为20.37%,选择“无所谓”的为40.97%。可见从10 000元以上至100 000元之间的各个收入组别之中,收入越低者,对政府征地的期望越大,可能的原因是虽然其经济收入不高,但也能把握一定的信息机会,并希望借征地能带来实在的收益。在10 000元以下的两个收入组中,选择“可能性极大”者的比例还低于选择“无所谓”者的比例,可见,因为收入低,难以有资金投入违建建设以把握政府征地可能带来收入的增加机会,所以这两个收入组者对于通过政府征地提高收入不敏感(图5)。 (二)农民对于政府征用农地及宅基地后给予补偿的方式差异
如前所述,研究区域内农民普遍存在对政府征地的期望,这种期望的经济体现就是希望获得较高的补偿收入,因而,通过问卷农民对征地的补偿费用高低及补偿方式的差异可以反映这一问题。大量的研究认为,政府在以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上征得土地,如征用农地的补偿仅仅是其近三年的农地农产品产出的价值,而建设用地价格也较低,但不管征用建设用地还是农地,政府均可能改变原有土地属性,建设工厂或者房地产等开发项目,而又以较高的价格在市场上出让,从中赚取差价。[1]不公平的城乡征地补偿往往造成很多社会问题,这一现象受到很多诟病。为探究农民对其农地或宅基地被征用时所希望获得补偿的差异,将问题“农民希望农地或宅基地被征的补偿方式”的答案设置为“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四种类型,以充分反映农民对其土地被征用后获得补偿的意愿。在所有回收的有效问卷中,有47.8%的被访者希望“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说明了城乡接合部地区,农民普遍认为被征地后应获得与城市建设用地相同功能的价值补偿。选择“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格补偿”的仅为15.6%,选择人数较少,说明了农民普遍认识到存在上述的城乡土地价值差异对其存在的不公平。选择“按照被征地功能和用途补偿”的仅为9.1%,选择人数最少,说明了农民普遍意识到的城乡土地价值差异。而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的也达27.5%。选择人数为第二多,说明了农民对其农地产权意识的普遍觉醒,因其土地被征后,仅仅能获得一次性补偿,而不能被征只能出租则能够细水长流,获得长时间的财产性收益。数据反映了大部分被访者普遍存在对被征地高价值补偿的渴望,部分被访者甚至认为农地或宅基地不能被征,而只能被租,同样也反映了农村与村集体在城市化下对分享土地租金收入的渴望。
1.各镇农民均希望获得等同于城市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
3个镇的被访者对该问题的回答也体现了各个镇的发展差异及农民对土地租金剩余追求的差异。按照“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宅基地价值补偿”、“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按照被征地价值补偿”和“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四个选项的先后顺序,3个镇被访者进行选择的百分比见图6。这些数据反映,人和镇被访者更多希望“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其他两镇的被访者持有这种意见在四个选项中均为最多。其次为“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各镇选择的人数均排在第二位,说明了农民希望能够掌握集体土地的利益权,并相应获得与市场份额一样的收益。总之,尽管各镇各村的村庄社会结构并不一致,但这并不影响各镇农民对于基于集体产权所应获得完全一致的土地市场的收益。
2.不同职业组的人对于政府征地期望存在较大差异
务农、打工、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政府公务员或单位职员、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无工作等七大类别。按照不同职业组人员对上述四个选项的选择,“打工”和“务农者”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分别排在前两位,分别为38.9%和34.3%,第三为无工作者,仅为9.2%。无论任何职业,选择“农地按照农地价值补偿,宅基地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价值补偿”的被访者数量均最多,除了务农者为42%外,其他均在50%左右,最高的为务工者,达到了52%,表明无论何种职业,均希望政府征地时,能够获得按照等同于城市用地的价值进行补偿。同时,在选择“不能被征,只能租地”的选项中,无工作者占比最高,达到了36%,务农者在所有职业被访者中的排在第二,达到了30.9%,表明了集体土地对无工作及务农者的生活及就业保障功能。
三、结论与讨论
都市边缘区是处于城市向乡村过度的区域,这里土地利用情况复杂,变化迅速,又往往是城市建设用地未来的重点扩展之地,因为属于规划控制区。由于存在巨大的城市化外部红利,农民往往农民联合或与外部联合,避免政府的强力管制,从而获得土地建设收益,所以,存在城市规划的空间管制被激烈突破的现象。
通过问卷调查,能深入分析微观层面基于农民这一行为人对于参与城市化进程及获得收益的态度。总体来看,基本结论如下:
一是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都市边缘区农民对政府征用农地存在强烈的期望,说明了农民对分享城市化红利的期望。
二是人和镇农民对征地的期望最大。在人和镇的603份有效问卷中,有403人回答“可能性极大”,占66.83%,钟落潭镇则达到62.20%,而江高镇则为55.78%,三镇农民对政府征用农地的期望均超过半数,说明白云区农民对政府征地的期望普遍较大,但各镇有差异,可能是因为距离广州城市建成区的距离远近和城市发展程度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三是18岁至35岁年龄段、打工及务农者及年收入水平在10 000元左右的被访者对征地的期望最大。
总之,广州等珠三角城市农民通过集体土地来获得城市化红利的愿望,往往加大了政府的公共预算开支,也不利于城市的产业和空间更新,表明未来政府应更加尊重农民的土地发展权,这也是珠三角在进入城市化后期阶段后需要进行机的制创新之处。
说明:本文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院级应用决策课题——广东省特色小镇产业发展路径及空间组织模式”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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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