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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几条购物链接,就能领到少则几十元、多则百余元的“红包”……这份工资日结、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的“微信兼职”工作看起来十分诱人,实际上却是个坑你没商量的陷阱。
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间,广东省河源市居民张宝为、梁全玉等人以所谓的“微信兼职”为幌子大肆实施诈骗,受害人达1.4万余人,涉案金额829万余元。2017年12月29日,经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睢宁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宝为因犯诈骗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领两天“工资”就被踢出群
29岁的黄东莉是江苏省睢宁县某镇居民,是位专职“宝妈”。2017年1月7日,黄东莉在刷微信朋友圈时,发现好友荣开芝近几天来都在朋友圈转发一些网络购物链接。一打听才得知荣开芝最近找到了一份“微信兼职”的工作。据荣开芝说,她加入一个“推广商品”的微信群,群管理员会在每天上午8时左右安排“任务”,就是在朋友圈转发3条购物链接,然后再将转发链接的截图发给管理员确认,下午6时便会收到管理员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的30元工资。
荣开芝说,她入群时缴纳了360元“任务押金”,不过群主承诺做满三个月押金便会全额退还。“要是真能天天领工资,交这点押金也值得”,赋闲已久的黄东莉也动起了兼职赚外快的心思。按照荣开芝提供的群主微信名片,黄东莉加群主为好友,在缴纳360元“任务押金”后,被拉入一个名叫“推广任务工资18A”的微信群。
进群后,另有群里的“管理员”加黄东莉为微信好友,并向她交代“群规”和“工作流程”。1月8日早上八點,管理员群发3个网购链接,黄东莉按要求将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发给了管理员,下午果然收到了管理员30元“红包”。
只花几分钟的时间就挣到30元,黄东莉喜不自禁,将这个赚钱门道介绍给自己的好朋友王云灵,后者也交了360元“入群”,为此黄东莉又收到主管90元红包作为奖励。1月9日,黄东莉很快完成了当天“推广”任务,然而下午她不但没有等到红包,反而被从群中踢出,群主和管理员也将她拉黑。
黄东莉发现被骗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以“微信兼职”为幌子、涉及众多受害人的网络诈骗案浮出水面。2017年4月14日,江苏睢宁警方远赴广州,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在一家宾馆内将该案主犯张宝为抓获,该案其他犯罪人员也先后落网。
“每人骗几百元钱,事情不大”
张宝为,出生于1982年,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初中毕业后先后做过保安、空调维修工等。
2016年2月的一天,张宝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招聘“微信兼职”的信息,称“工资日结、简单轻松,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在家做”。张宝为按要求交了220元“任务押金”,进群后每天在群里接受任务,就是将购物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发给群管,当天下午6时就能领到20元的工资。张宝为做了20余天后,这个群忽然解散了。张宝为因领了一段时间工资,算起来并没有吃亏,但群里大多数人都刚进群没几天,所交的押金都打了水漂。
头脑活络的张宝为意识到,所谓的“微信兼职”其实就是一种骗人的把戏,其目的就是忽悠人缴纳所谓的“任务押金”,等押金收多了就玩失踪“跑路”。张宝为认为虽然上当的人很多,但“每个人只骗几百元钱,事情不大”。因此,他认定这是一条暴富的捷径。经过一番琢磨,张宝为摸清了其中的“窍门”,决定 “依葫芦画瓢”也赚上一票,并将想法告诉了自己女友的哥哥梁全玉,梁全玉一听有钱赚,便欣然入伙。
2016年4月,张宝为、梁全玉购买几部二手手机、多张匿名手机卡,用这些手机号注册了几个“虚拟美女”的微信,呢称分别为“婷姐”“美美”“冰冰”等,并在网络上找些美女照作为头像。在这些“虚拟美女”的朋友圈里,大量发布图文并茂的“招聘微信兼职”的广告,以“动动手指几分钟、就能每天领工资”之类的醒目标题博人眼球,然后广加好友、建群拉人。所谓的推广任务,其实是张宝为等人在购物网站上随意挑选的商品链接。
张宝为、梁全玉还分别将自己的家人、朋友拉进群“做任务”,这些人分别将“日领工资”的截图发到各自的微信朋友圈,通过“现身说法”大造声势,吸引更多的人入群。
首次作案骗得百万元
“凡做满三个月,任务押金即全额退还”,对于有微信兼职意向但犹豫不决的人,张宝为等人会先给其吃颗“定心丸”。
张宝为等人还将“任务押金”分为四个“量级”,与会员“级别”及工资相对应:缴纳220 元的为“普通会员”,每天工资20元;440元为“中级会员”,每天工资40元;缴纳880 元、1320 元,分别为“高级会员”“特级会员”,每天工资分别为80元和120元。缴纳押金越多,级别和“工资”越高。有不少人入群初期领到“工资”尝到甜头后,便缴纳更多的押金让自己“升级”。例如有名被害人先是交了440元押金成为“中级会员”,每天领工资40元,8天后他又补交押金880元升级为“特级会员”,但次日就被踢出群。
另外,张宝为还规定,如果会员介绍一个新人入群,则奖励会员60元至90元,一天之内介绍3人的,另外再奖励80元。介绍满10个人,该会员能免费升一级。这种借老会员“人脉”拉人入群的办法很是奏效。
张宝为还挖空心思制定了一些暗藏玄机的“群规”。比如他规定群里的人不准聊天、不准互加好友,这其实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群成员,避免骗局露出破绽。
他还规定每周只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周末两天不安排任务也不发工资,但可缴押金进群。这样一来,下周周一这天,骗到手的押金就会达到一个“峰值”,因此张宝为实施诈骗时都是选择周一这天“跑路”。
由于入群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张宝为、梁全玉找来了朋友孙亚杰、陈朝晖等人帮忙。这伙人每天都窝在张宝为在广州市番禺区的暂住处,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收押金、审核入群、安排任务、发工资奖励等事宜,忙得不亦乐乎,张宝为每日付给他们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短短一个多月,每群成员为百人左右的“推广任务群”就迅速扩张到三四十个。见收网的时机已到,张宝为等人将赃款转移或用POS套现,然后毫无征兆地玩起失踪。
事后查明,张宝为此次骗得押金共103.818万元。张宝为交代,除了发放工资、奖金及各项开支,他本人净赚约20万元。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此后,张宝为又分别于2016年7月至8月间、9月至10月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间,采取相同手段先后组织作案三起,诈骗犯罪金额分别为207.788万元、177.072万元、263.916万元。
在最后一次作案时,张宝为将四档“任务押金”調整为普通会员360元、中级会员720元、高级会员1440元、特级会员1800员,工资也对应调整为30元、60元、120元和168元。正是此次行骗让前文提到的荣开芝、黄东莉、王云灵等人着了道。
据侦查机关统计,这几次行骗的受害者达14000多人,遍及全国各地。受害人中,不但有家庭主妇、在校学生等,甚至还有高校教师、医生。
梁全玉除积极参与张宝为组织的几次诈骗犯罪外,还于2016年11月至12月间组织作案一起,骗得押金76.972万元。
另外,侦查还发现,张宝为于2014年4月下旬的一天,为非法获利,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以6.8万元向他人出售氯胺酮(俗称“开心粉”)264.62克,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2017年12月9日,睢宁县检察院将张宝为、梁全玉以及孙亚杰、陈朝晖等共11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宝为、梁全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而交付押金,又以奖励诱使被害人为其宣传,骗取更多人的押金,不论是其每日发放的“工资”,还是其给推荐他人入群者所发放的“奖励”,均是其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的诈骗运营模式,而非被害人意识到被骗自行追赃或者被告人主动退赃,故被告人张宝为等人非法收取押金829.566万元,均应认定为其诈骗犯罪数额。检察机关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
2017年12月29日,睢宁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宝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8万元。以被告人梁全玉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万元。
孙亚杰、陈朝晖等被告人也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薛华
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间,广东省河源市居民张宝为、梁全玉等人以所谓的“微信兼职”为幌子大肆实施诈骗,受害人达1.4万余人,涉案金额829万余元。2017年12月29日,经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睢宁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宝为因犯诈骗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领两天“工资”就被踢出群
29岁的黄东莉是江苏省睢宁县某镇居民,是位专职“宝妈”。2017年1月7日,黄东莉在刷微信朋友圈时,发现好友荣开芝近几天来都在朋友圈转发一些网络购物链接。一打听才得知荣开芝最近找到了一份“微信兼职”的工作。据荣开芝说,她加入一个“推广商品”的微信群,群管理员会在每天上午8时左右安排“任务”,就是在朋友圈转发3条购物链接,然后再将转发链接的截图发给管理员确认,下午6时便会收到管理员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的30元工资。
荣开芝说,她入群时缴纳了360元“任务押金”,不过群主承诺做满三个月押金便会全额退还。“要是真能天天领工资,交这点押金也值得”,赋闲已久的黄东莉也动起了兼职赚外快的心思。按照荣开芝提供的群主微信名片,黄东莉加群主为好友,在缴纳360元“任务押金”后,被拉入一个名叫“推广任务工资18A”的微信群。
进群后,另有群里的“管理员”加黄东莉为微信好友,并向她交代“群规”和“工作流程”。1月8日早上八點,管理员群发3个网购链接,黄东莉按要求将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发给了管理员,下午果然收到了管理员30元“红包”。
只花几分钟的时间就挣到30元,黄东莉喜不自禁,将这个赚钱门道介绍给自己的好朋友王云灵,后者也交了360元“入群”,为此黄东莉又收到主管90元红包作为奖励。1月9日,黄东莉很快完成了当天“推广”任务,然而下午她不但没有等到红包,反而被从群中踢出,群主和管理员也将她拉黑。
黄东莉发现被骗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以“微信兼职”为幌子、涉及众多受害人的网络诈骗案浮出水面。2017年4月14日,江苏睢宁警方远赴广州,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在一家宾馆内将该案主犯张宝为抓获,该案其他犯罪人员也先后落网。
“每人骗几百元钱,事情不大”
张宝为,出生于1982年,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初中毕业后先后做过保安、空调维修工等。
2016年2月的一天,张宝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招聘“微信兼职”的信息,称“工资日结、简单轻松,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在家做”。张宝为按要求交了220元“任务押金”,进群后每天在群里接受任务,就是将购物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发给群管,当天下午6时就能领到20元的工资。张宝为做了20余天后,这个群忽然解散了。张宝为因领了一段时间工资,算起来并没有吃亏,但群里大多数人都刚进群没几天,所交的押金都打了水漂。
头脑活络的张宝为意识到,所谓的“微信兼职”其实就是一种骗人的把戏,其目的就是忽悠人缴纳所谓的“任务押金”,等押金收多了就玩失踪“跑路”。张宝为认为虽然上当的人很多,但“每个人只骗几百元钱,事情不大”。因此,他认定这是一条暴富的捷径。经过一番琢磨,张宝为摸清了其中的“窍门”,决定 “依葫芦画瓢”也赚上一票,并将想法告诉了自己女友的哥哥梁全玉,梁全玉一听有钱赚,便欣然入伙。
2016年4月,张宝为、梁全玉购买几部二手手机、多张匿名手机卡,用这些手机号注册了几个“虚拟美女”的微信,呢称分别为“婷姐”“美美”“冰冰”等,并在网络上找些美女照作为头像。在这些“虚拟美女”的朋友圈里,大量发布图文并茂的“招聘微信兼职”的广告,以“动动手指几分钟、就能每天领工资”之类的醒目标题博人眼球,然后广加好友、建群拉人。所谓的推广任务,其实是张宝为等人在购物网站上随意挑选的商品链接。
张宝为、梁全玉还分别将自己的家人、朋友拉进群“做任务”,这些人分别将“日领工资”的截图发到各自的微信朋友圈,通过“现身说法”大造声势,吸引更多的人入群。
首次作案骗得百万元
“凡做满三个月,任务押金即全额退还”,对于有微信兼职意向但犹豫不决的人,张宝为等人会先给其吃颗“定心丸”。
张宝为等人还将“任务押金”分为四个“量级”,与会员“级别”及工资相对应:缴纳220 元的为“普通会员”,每天工资20元;440元为“中级会员”,每天工资40元;缴纳880 元、1320 元,分别为“高级会员”“特级会员”,每天工资分别为80元和120元。缴纳押金越多,级别和“工资”越高。有不少人入群初期领到“工资”尝到甜头后,便缴纳更多的押金让自己“升级”。例如有名被害人先是交了440元押金成为“中级会员”,每天领工资40元,8天后他又补交押金880元升级为“特级会员”,但次日就被踢出群。
另外,张宝为还规定,如果会员介绍一个新人入群,则奖励会员60元至90元,一天之内介绍3人的,另外再奖励80元。介绍满10个人,该会员能免费升一级。这种借老会员“人脉”拉人入群的办法很是奏效。
张宝为还挖空心思制定了一些暗藏玄机的“群规”。比如他规定群里的人不准聊天、不准互加好友,这其实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群成员,避免骗局露出破绽。
他还规定每周只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周末两天不安排任务也不发工资,但可缴押金进群。这样一来,下周周一这天,骗到手的押金就会达到一个“峰值”,因此张宝为实施诈骗时都是选择周一这天“跑路”。
由于入群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张宝为、梁全玉找来了朋友孙亚杰、陈朝晖等人帮忙。这伙人每天都窝在张宝为在广州市番禺区的暂住处,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收押金、审核入群、安排任务、发工资奖励等事宜,忙得不亦乐乎,张宝为每日付给他们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短短一个多月,每群成员为百人左右的“推广任务群”就迅速扩张到三四十个。见收网的时机已到,张宝为等人将赃款转移或用POS套现,然后毫无征兆地玩起失踪。
事后查明,张宝为此次骗得押金共103.818万元。张宝为交代,除了发放工资、奖金及各项开支,他本人净赚约20万元。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此后,张宝为又分别于2016年7月至8月间、9月至10月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间,采取相同手段先后组织作案三起,诈骗犯罪金额分别为207.788万元、177.072万元、263.916万元。
在最后一次作案时,张宝为将四档“任务押金”調整为普通会员360元、中级会员720元、高级会员1440元、特级会员1800员,工资也对应调整为30元、60元、120元和168元。正是此次行骗让前文提到的荣开芝、黄东莉、王云灵等人着了道。
据侦查机关统计,这几次行骗的受害者达14000多人,遍及全国各地。受害人中,不但有家庭主妇、在校学生等,甚至还有高校教师、医生。
梁全玉除积极参与张宝为组织的几次诈骗犯罪外,还于2016年11月至12月间组织作案一起,骗得押金76.972万元。
另外,侦查还发现,张宝为于2014年4月下旬的一天,为非法获利,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以6.8万元向他人出售氯胺酮(俗称“开心粉”)264.62克,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2017年12月9日,睢宁县检察院将张宝为、梁全玉以及孙亚杰、陈朝晖等共11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宝为、梁全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而交付押金,又以奖励诱使被害人为其宣传,骗取更多人的押金,不论是其每日发放的“工资”,还是其给推荐他人入群者所发放的“奖励”,均是其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的诈骗运营模式,而非被害人意识到被骗自行追赃或者被告人主动退赃,故被告人张宝为等人非法收取押金829.566万元,均应认定为其诈骗犯罪数额。检察机关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
2017年12月29日,睢宁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宝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8万元。以被告人梁全玉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万元。
孙亚杰、陈朝晖等被告人也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