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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四,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0%~30%。機电运输设备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贯穿于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涉及面广泛,特殊工种繁多,技术性强。
一、煤矿机电事故的原因
(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轮眼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随抽随答,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2)机电运输设备长时间运行和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职工操作的失误都会引起设备的损坏,这就要求对设备检修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现在的维修人员力量不足,再加上维修人员整体素质较差、设备陈旧、维修工作量大等,所以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只能是哪坏修哪,年检月检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存在“只要设备在自己负责的八小时不出问题”的消极意识。班班得过且过,对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振动、声音、气味等不进行认真观察,进行简单处理后设备带病运转,导致一些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或者更换一个螺母就能解决的问题到最后不得不更换一台电机,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造成机电事故的现象也曾发生。据统计,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约有75%~80%是由于操作不规范、检修不到位造成的。
(3)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4)安全投入不足,设备陈旧老化,深度开采对机电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历史原因,很多煤矿生产设备自90年代至今已基本上无大的新投入,设备陈旧,大量超过服务年限的设备仍在超期使用,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要求的设备仍然存在,并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解决。井下机电设备老化,不能保证设备的及时更新和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发生机电事故的重要原因。很多煤矿由于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改造,很多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只靠修修补补和加强运行状况的监督来维持,必然会造成机电事故频繁。随着矿井延深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有的已达10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和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运输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加强管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入,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
二、煤矿机电事故的对策
(1)提升运输设施,煤矿矿井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过卷装置,二是防止过速装置,三是过负荷,四是限速装置,五是失效保护装置,六是闸间隙保护装置,七是松绳保护装置,八是满仓保护装置,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提升钢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安装,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一是在上、下人员的20米区段内输送带到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米,行驶区段内后垂距不得小于1米,二是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8米每秒,三是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米,四是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下人员的区段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五是运输人之前,必须卸了输送带上的物料,六是应装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七是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电保护装置。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向煤矿供电的井下至少应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已经受损的设备严禁使用,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接和铺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是电缆必须悬挂,二是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的电缆悬挂必须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三是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0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四是沿钻孔铺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电、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取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措施。
总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只有切实做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安全工作,才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才能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安全矿山、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煤矿机电事故的原因
(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轮眼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随抽随答,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2)机电运输设备长时间运行和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职工操作的失误都会引起设备的损坏,这就要求对设备检修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现在的维修人员力量不足,再加上维修人员整体素质较差、设备陈旧、维修工作量大等,所以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只能是哪坏修哪,年检月检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存在“只要设备在自己负责的八小时不出问题”的消极意识。班班得过且过,对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振动、声音、气味等不进行认真观察,进行简单处理后设备带病运转,导致一些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或者更换一个螺母就能解决的问题到最后不得不更换一台电机,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造成机电事故的现象也曾发生。据统计,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约有75%~80%是由于操作不规范、检修不到位造成的。
(3)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4)安全投入不足,设备陈旧老化,深度开采对机电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历史原因,很多煤矿生产设备自90年代至今已基本上无大的新投入,设备陈旧,大量超过服务年限的设备仍在超期使用,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要求的设备仍然存在,并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解决。井下机电设备老化,不能保证设备的及时更新和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发生机电事故的重要原因。很多煤矿由于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改造,很多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只靠修修补补和加强运行状况的监督来维持,必然会造成机电事故频繁。随着矿井延深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有的已达10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和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运输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加强管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入,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
二、煤矿机电事故的对策
(1)提升运输设施,煤矿矿井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过卷装置,二是防止过速装置,三是过负荷,四是限速装置,五是失效保护装置,六是闸间隙保护装置,七是松绳保护装置,八是满仓保护装置,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提升钢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安装,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一是在上、下人员的20米区段内输送带到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米,行驶区段内后垂距不得小于1米,二是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8米每秒,三是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米,四是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下人员的区段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五是运输人之前,必须卸了输送带上的物料,六是应装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七是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电保护装置。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向煤矿供电的井下至少应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已经受损的设备严禁使用,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接和铺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是电缆必须悬挂,二是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的电缆悬挂必须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三是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0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四是沿钻孔铺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电、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取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措施。
总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只有切实做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安全工作,才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才能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安全矿山、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