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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逻辑史上的“类”概念主要是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去把握类的规定性;从对类概念的实际速用开始,逐渐发展到对“类”概念本身的考察。我国国人的特点是重实际。注重实践,而在理论方面。以具体知识为满足。对于分类的事情,除非在实践中迫切需要。否则不会细加探究。加上国人“长于伦理而忽视逻辑”。所以中国逻辑史上“类”概念运用至久才被墨子抽象出来作为考察对象,而且“类”的含义也有多种,除了逻辑学上的意义,还有认识论和伦理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