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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被列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以来,象山县不断推进以“发展为核心、项目为主体、管理为手段、服务为保障”的旅游体制改革。2016年,象山县共接待游客1962万人次,旅游经济收入达186.8億元,同比分别增长10.1%和14.7%。
以改革体制为突破
提高旅游综合管理能力
建立全域旅游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56个县级部门和18个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全域旅游创建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建立相应旅游发展推进小组,增加相应编制,落实专职人员从事旅游建设管理工作。
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组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职能,完善大旅游发展顶层设计。推进环石浦港、松兰山、影视城等区域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旅游开发建设能力和水平。
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实行“1+3+N”旅游综合执法模式。“1”是综合协调性强的旅游管理机构,“3”是设置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管大队和旅游巡回法庭,“N”是推动建立与各部门职能相互包容衔接的各种旅游发展制度。设立海岛安全监测点,建立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站。开展景区环境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类问题70余个,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以产业基金为引导
推进旅游项目投资建设
筹集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组建县旅游投资集团,增强融资和投资建设功能。出台服务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实施办法,县财政局联合县旅游集团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旅游基础配套、规划设计、营销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拟组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县旅游集团运营。
落实旅游招商优惠政策。明确对大额投资、海洋海岛和新业态项目,以及利用荒山和荒岛等资源开发项目,视其注册资金和投资规模及亩产税收,给予企业地方财政贡献一定比例的奖励;规定对投资大见效慢、海洋文化特色鲜明、常年演出的旅游演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态观光农业综合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旅游综合体和整体打造的旅游特色村等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一产一策”特殊扶持政策。2016年,全县共包装推出招商项目30余个,签约落户省海洋运动基地、海洋生物馆等11个项目,协议利用资金49亿元。
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整合各部门、上级補助及本级预算安排等各类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及重点区域打造。完善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政策,明确对单个财政补助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待开工后可先预拨不超过30%的启动资金。2016年,全县新增精品民宿9家。
以智慧旅游为基础
提升旅游发展服务水平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商务、交通、公安、农林、市场监管等部门涉旅数据信息共享,健全旅游监测系统。目前,县内所有A级景区门禁系统(含手持机)数据接入工作已完成,并实现数据稳定传输,景区核心区块WIFI实现全覆盖。此外,象山旅游APP、微信公众号、天猫旗舰店、信息发布平台、旅游电子触摸屏等功能平台也已先后建成投用。
优化旅游审批环境。提升审批效率,将每一环节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简化审批手续,对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核准类旅游项目,取消项目核准过程中的核准咨询登记环节,备案类旅游项目一律采用即办形式。开辟绿色通道,为服务对象提供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事宜的全程代办或陪同办理服务。
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结合省内疗休养政策实施“合作营销”,包装推出象山滨海景点度假游、出海打鱼休闲游等多条精品疗养线路。利用现代网络,与携程、同程等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同时,深化“传统营销”,结合“三月三”、中国开渔节等各类节庆活动,实施重点营销,开展一系列旅游活动。
责任编辑:毛思洁
以改革体制为突破
提高旅游综合管理能力
建立全域旅游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56个县级部门和18个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全域旅游创建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建立相应旅游发展推进小组,增加相应编制,落实专职人员从事旅游建设管理工作。
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组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职能,完善大旅游发展顶层设计。推进环石浦港、松兰山、影视城等区域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旅游开发建设能力和水平。
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实行“1+3+N”旅游综合执法模式。“1”是综合协调性强的旅游管理机构,“3”是设置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管大队和旅游巡回法庭,“N”是推动建立与各部门职能相互包容衔接的各种旅游发展制度。设立海岛安全监测点,建立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站。开展景区环境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类问题70余个,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以产业基金为引导
推进旅游项目投资建设
筹集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组建县旅游投资集团,增强融资和投资建设功能。出台服务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实施办法,县财政局联合县旅游集团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旅游基础配套、规划设计、营销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拟组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县旅游集团运营。
落实旅游招商优惠政策。明确对大额投资、海洋海岛和新业态项目,以及利用荒山和荒岛等资源开发项目,视其注册资金和投资规模及亩产税收,给予企业地方财政贡献一定比例的奖励;规定对投资大见效慢、海洋文化特色鲜明、常年演出的旅游演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态观光农业综合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旅游综合体和整体打造的旅游特色村等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一产一策”特殊扶持政策。2016年,全县共包装推出招商项目30余个,签约落户省海洋运动基地、海洋生物馆等11个项目,协议利用资金49亿元。
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整合各部门、上级補助及本级预算安排等各类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及重点区域打造。完善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政策,明确对单个财政补助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待开工后可先预拨不超过30%的启动资金。2016年,全县新增精品民宿9家。
以智慧旅游为基础
提升旅游发展服务水平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商务、交通、公安、农林、市场监管等部门涉旅数据信息共享,健全旅游监测系统。目前,县内所有A级景区门禁系统(含手持机)数据接入工作已完成,并实现数据稳定传输,景区核心区块WIFI实现全覆盖。此外,象山旅游APP、微信公众号、天猫旗舰店、信息发布平台、旅游电子触摸屏等功能平台也已先后建成投用。
优化旅游审批环境。提升审批效率,将每一环节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简化审批手续,对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核准类旅游项目,取消项目核准过程中的核准咨询登记环节,备案类旅游项目一律采用即办形式。开辟绿色通道,为服务对象提供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事宜的全程代办或陪同办理服务。
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结合省内疗休养政策实施“合作营销”,包装推出象山滨海景点度假游、出海打鱼休闲游等多条精品疗养线路。利用现代网络,与携程、同程等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同时,深化“传统营销”,结合“三月三”、中国开渔节等各类节庆活动,实施重点营销,开展一系列旅游活动。
责任编辑:毛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