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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预算作为国家的窗口,是我们了解国家钱从哪来,到哪去的一个重要途径。维尔达夫斯基开创了公共预算政治领域研究的先河,他系统阐述了公共预算的政治属性问题,并提出如何对预算体制进行改革的问题。他认为公共预算过程是一个政治利益主体博弈的一个过程,反映了权力分配的过程。本文着重于通过威尔达夫斯基公共预算理论政治属性问题来探究公民参与公共预算过程,了解公民在参与公共预算中发挥的作用,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政治属性;公民参与;预算
威尔达夫斯基率先提出公共预算的政治属性,他认为各政治利益主体都带有经济人属性,都希望实现对自己最有利的政策方案,但政府所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主体的要求,预算中的利益冲突转化为政治冲突,整个预算过程充满了公共政策中的权力斗争,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我们可以这样说,预算是政治关系在行为上的货币表达。公共预算过程是一个政治的过程,公共预算与民主政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预算为民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另一个方面,民主为公共预算提供制度保障,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主预算的过程研究对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提到民主预算,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公民参与预算过程。那么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公民为什么要参与公共预算,对于这个问题,主要从两方面进行思考,首先把它理解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国家财政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税收,政府作为人民权利的赋予者和权力的执行者,代表公众使用资金。公民对于公共预算的使用和支配当然有自己的发言权,财政资金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得到人民的认可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第二点就是法律依据,2008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就为公开预算提供了法律依据,按条例公众可以通过相关程序来查询和了解政府的财务信息。一个向公民负责任的政府首先需要公开其活动的各种信息,计划开展的活动,正在开展的活动,已经完成的活动,活动的成本等等,他们应该把这些信息公开透明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政府展开了预算模式的改革,浙江省温岭市是一个代表性案例,这种方式起初是因为项目建设与预算不对称,所以采取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随机抽取人民群众进行讨论协商,第二种模式群众自愿参加,邀请各界代表进行民主协商,谈论修改财政预算收支方案,人大代表对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在年中的时候,召开民主恳谈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修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在以后的时间中,温岭市预算模式不断完善和修改,已经成为很多地区效仿的模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参与式预算强调人民群众的意见,明显指明了中国治理的方向,民主治理,更是民主政治的体现。那么公民参与公共预算,有哪些重要作用呢?首先我们强调公民参与公共预算过程,一方面是人民利益的诉求,另一方面更是强化了监督机制,引入公民的外部监督,政府预算信息被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被公之于众,对政府行为无形中起到制约作用,加强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化程度。第二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决策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共预算的科学化必须依赖于全面的信息,尤其是公民的利益诉求。这时候将公民参与引入到预算过程中来,汲取各方的意见,对于促进公共预算科学化有积极作用。第三就是民主,公民参与公共预算,就是参与政治生活,无形中激发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行使了公民的权利,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提升国家的民主化水平。
但是公民参与公共预算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缺位,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制度供给不足,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宪法的规定只是原则上的鼓励,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公民参与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律并不能得到切实的执行。第二参与公共预算从本质上来说属于是一项公共产品,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参与政治生活得不到明显的效益,同时需要自己付出时间和精力。对于公共产品的消费,总希望以最小成本来获得最大效益,所以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同时公民个人也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特征,这就从另一个方面妨碍了公民参与预算过程。第三点缺少监督。政府部门也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者,也追求部门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追求预算最大化,甚至会出现虚报情况,夸大政绩,官员寻租行为,一些政府部门也会千方百计阻扰外部监督介入,导致政府的行为得不到制约。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思考了一些建议,第一就是加强公共预算领域的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我国目前的实施的法律制度,仅仅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试用范围,主要内容,合法程序以及相适应的机构设置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修订预算方法的法律过程中要注重细化内容,改进程序,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来保证公民参与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第二从非正式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座谈会等方式来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同时拓宽他们参与的渠道,比如举行听证会,民主恳谈制度,辩论会等各种形式,与公民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第三加强监督机制,我国目前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督主体权责不明,监督缺位的问题还存在发生,要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法规,合理划分监督主体的职责,使权责分明。
公共预算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反映了我国政府治理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要建立完善的公共预算体制,须得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前行,这也将会大大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孙开.公共预算监督机制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7(10):30-33
[2]萬平.试论公民参与预算及政府治理变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3(14):29-32
[3]江必新、肖国平:《论公民的预算参与权及其实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 3 期
[4]陈志英:《预算参与权: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兰州学刊》,2011 年第 1 期
[5]联合国人居署:《参与式预算 72 问》,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年
[6]路斯斯.提高我国公共预算中的公众参与度研究[J].特区经济,2013(2):12-13
[7]孙健.网络化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实现[J].江西社会科学,2010(5):18-22
作者简介:
李静茹 河南安阳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 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
关键词:政治属性;公民参与;预算
威尔达夫斯基率先提出公共预算的政治属性,他认为各政治利益主体都带有经济人属性,都希望实现对自己最有利的政策方案,但政府所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主体的要求,预算中的利益冲突转化为政治冲突,整个预算过程充满了公共政策中的权力斗争,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我们可以这样说,预算是政治关系在行为上的货币表达。公共预算过程是一个政治的过程,公共预算与民主政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预算为民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另一个方面,民主为公共预算提供制度保障,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主预算的过程研究对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提到民主预算,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公民参与预算过程。那么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公民为什么要参与公共预算,对于这个问题,主要从两方面进行思考,首先把它理解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国家财政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税收,政府作为人民权利的赋予者和权力的执行者,代表公众使用资金。公民对于公共预算的使用和支配当然有自己的发言权,财政资金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得到人民的认可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第二点就是法律依据,2008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就为公开预算提供了法律依据,按条例公众可以通过相关程序来查询和了解政府的财务信息。一个向公民负责任的政府首先需要公开其活动的各种信息,计划开展的活动,正在开展的活动,已经完成的活动,活动的成本等等,他们应该把这些信息公开透明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政府展开了预算模式的改革,浙江省温岭市是一个代表性案例,这种方式起初是因为项目建设与预算不对称,所以采取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随机抽取人民群众进行讨论协商,第二种模式群众自愿参加,邀请各界代表进行民主协商,谈论修改财政预算收支方案,人大代表对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在年中的时候,召开民主恳谈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修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在以后的时间中,温岭市预算模式不断完善和修改,已经成为很多地区效仿的模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参与式预算强调人民群众的意见,明显指明了中国治理的方向,民主治理,更是民主政治的体现。那么公民参与公共预算,有哪些重要作用呢?首先我们强调公民参与公共预算过程,一方面是人民利益的诉求,另一方面更是强化了监督机制,引入公民的外部监督,政府预算信息被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被公之于众,对政府行为无形中起到制约作用,加强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化程度。第二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决策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共预算的科学化必须依赖于全面的信息,尤其是公民的利益诉求。这时候将公民参与引入到预算过程中来,汲取各方的意见,对于促进公共预算科学化有积极作用。第三就是民主,公民参与公共预算,就是参与政治生活,无形中激发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行使了公民的权利,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提升国家的民主化水平。
但是公民参与公共预算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缺位,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制度供给不足,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宪法的规定只是原则上的鼓励,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公民参与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律并不能得到切实的执行。第二参与公共预算从本质上来说属于是一项公共产品,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参与政治生活得不到明显的效益,同时需要自己付出时间和精力。对于公共产品的消费,总希望以最小成本来获得最大效益,所以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同时公民个人也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特征,这就从另一个方面妨碍了公民参与预算过程。第三点缺少监督。政府部门也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者,也追求部门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追求预算最大化,甚至会出现虚报情况,夸大政绩,官员寻租行为,一些政府部门也会千方百计阻扰外部监督介入,导致政府的行为得不到制约。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思考了一些建议,第一就是加强公共预算领域的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我国目前的实施的法律制度,仅仅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试用范围,主要内容,合法程序以及相适应的机构设置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修订预算方法的法律过程中要注重细化内容,改进程序,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来保证公民参与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第二从非正式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座谈会等方式来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同时拓宽他们参与的渠道,比如举行听证会,民主恳谈制度,辩论会等各种形式,与公民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第三加强监督机制,我国目前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督主体权责不明,监督缺位的问题还存在发生,要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法规,合理划分监督主体的职责,使权责分明。
公共预算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反映了我国政府治理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要建立完善的公共预算体制,须得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前行,这也将会大大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孙开.公共预算监督机制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7(10):30-33
[2]萬平.试论公民参与预算及政府治理变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3(14):29-32
[3]江必新、肖国平:《论公民的预算参与权及其实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 3 期
[4]陈志英:《预算参与权: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兰州学刊》,2011 年第 1 期
[5]联合国人居署:《参与式预算 72 问》,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年
[6]路斯斯.提高我国公共预算中的公众参与度研究[J].特区经济,2013(2):12-13
[7]孙健.网络化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实现[J].江西社会科学,2010(5):18-22
作者简介:
李静茹 河南安阳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 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