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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改善了人们的工作学习方式,但同时不法分子也乘机而入,使得网络空间滋生了大量违法乱纪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让网络空间法治化成为网络强国的重要保障。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法治环境
对互联网进行法治化管理历来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所带来的危害也日益显现。近年来,大规模网络攻击活动、网络用户信息泄露以及人肉搜索等一系列事件和行为,这些现象的发生无不说明我国的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建设不够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目前我国网络领域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发布以及传播淫秽信息;②污蔑或诽谤他人;③假冒权威机构散播虚假消息;④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⑤非法侵犯或泄露他人的隐私;⑥在网上发布和传播恐怖信息;⑦传播谣言;⑧在网上散播有违民族团结的言语。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仅仅依靠网站经营者以及民众的自律行为,让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绝对不可能的,更无法充分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安全。因此如何运用并管理好互联网,或者称之为互联网法治化,就成了各国政府认真对待的最为重要的政务之一。
二、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领域立法尚未成体系,立法滞后问题突出。目前,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立法缺位现象严重,互联网领域立法脚步赶不上快速发展的网络发展进程,规章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如今在中国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前所未有,网络舆论在社会舆论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网络舆论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斗争和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和复杂,立法之间的不协调乃至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2)互联网领域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不完善,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力度较弱。在“后台实名”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网民的很多私人信息不得不交到网站手里,但过去很多案例警示,如果执法队伍管理不善,网民个人隐私就极可能被泄露或出卖,从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加強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力度。
(3)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媒体机构的“自律”意识不够。针对目前互联网发展的问题,要让理性、建设的声音成为互联网的主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4)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发展迅猛,但对大多数网民来说,网络是一个新兴的事物,他们把网络当成一种便捷高效的工具和平台来使用,很少考虑网络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在网络空间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比较淡薄。有些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是有意为之,但也有部分网民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对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法律约束成空而造成乱象。
三、关于推进互联网领域法治化的几点思考
(1)搭建互联网领域法律体系架构,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化建设。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又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客观要求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在立法的基本原则上应遵循安全原则,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开放、中立原则,协调性原则等。立法机构应密切跟踪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立法步伐。针对出现的新技术、新业务、新现象应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完善的法律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2)建立强有力的网络执法队伍,加大法治管理力度。执法水平的高低以及执法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执法队伍的素质,其关键就是严格执法。与其他的领域相比较,我国在对网络进行法律管制的水平还不能满足依法治网的要求,并且还存在很大的距离。因此我国要注重建立高素质的网络管制队伍,加强网络警力的素质提升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大力监管和惩戒。提高各个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网络安全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对网络运营商以及网站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以达到维护网络安全平稳运行的目的。
(3)提高互联网法治化管理的协调性,依法管网。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呈现出多管齐下的局面,各部门都根据自身的职责颁布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各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其协调性,提升可行性。比如,对微博、社交网站的管理,应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由通信、宣传、公安等部门协调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4)提高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依法办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是重要的执行者、参与者,要强化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提升其自律意识,加大网络运营主体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网络运营主体在网络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安定秩序。
(5)提升网民守法、用法意识,依法上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其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一是相关部门要对网络法律进行大力宣传,提升网民法律素质,加大“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宣传力度。二是网民要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做一个文明的上网人,构造良好的网络氛围。网民是网络社会的主体,网民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管理体制,树立互联网全行业的法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面向互联网用户的普法宣传,做“中国好网民”。从而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让中国互联网的未来更加充满正能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法治环境
对互联网进行法治化管理历来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所带来的危害也日益显现。近年来,大规模网络攻击活动、网络用户信息泄露以及人肉搜索等一系列事件和行为,这些现象的发生无不说明我国的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建设不够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目前我国网络领域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发布以及传播淫秽信息;②污蔑或诽谤他人;③假冒权威机构散播虚假消息;④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⑤非法侵犯或泄露他人的隐私;⑥在网上发布和传播恐怖信息;⑦传播谣言;⑧在网上散播有违民族团结的言语。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仅仅依靠网站经营者以及民众的自律行为,让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绝对不可能的,更无法充分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安全。因此如何运用并管理好互联网,或者称之为互联网法治化,就成了各国政府认真对待的最为重要的政务之一。
二、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领域立法尚未成体系,立法滞后问题突出。目前,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立法缺位现象严重,互联网领域立法脚步赶不上快速发展的网络发展进程,规章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如今在中国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前所未有,网络舆论在社会舆论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网络舆论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斗争和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和复杂,立法之间的不协调乃至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2)互联网领域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不完善,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力度较弱。在“后台实名”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网民的很多私人信息不得不交到网站手里,但过去很多案例警示,如果执法队伍管理不善,网民个人隐私就极可能被泄露或出卖,从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加強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力度。
(3)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媒体机构的“自律”意识不够。针对目前互联网发展的问题,要让理性、建设的声音成为互联网的主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4)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发展迅猛,但对大多数网民来说,网络是一个新兴的事物,他们把网络当成一种便捷高效的工具和平台来使用,很少考虑网络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在网络空间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比较淡薄。有些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是有意为之,但也有部分网民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对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法律约束成空而造成乱象。
三、关于推进互联网领域法治化的几点思考
(1)搭建互联网领域法律体系架构,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化建设。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又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客观要求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在立法的基本原则上应遵循安全原则,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开放、中立原则,协调性原则等。立法机构应密切跟踪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立法步伐。针对出现的新技术、新业务、新现象应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完善的法律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2)建立强有力的网络执法队伍,加大法治管理力度。执法水平的高低以及执法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执法队伍的素质,其关键就是严格执法。与其他的领域相比较,我国在对网络进行法律管制的水平还不能满足依法治网的要求,并且还存在很大的距离。因此我国要注重建立高素质的网络管制队伍,加强网络警力的素质提升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大力监管和惩戒。提高各个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网络安全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对网络运营商以及网站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以达到维护网络安全平稳运行的目的。
(3)提高互联网法治化管理的协调性,依法管网。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呈现出多管齐下的局面,各部门都根据自身的职责颁布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各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其协调性,提升可行性。比如,对微博、社交网站的管理,应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由通信、宣传、公安等部门协调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4)提高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依法办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是重要的执行者、参与者,要强化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提升其自律意识,加大网络运营主体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网络运营主体在网络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安定秩序。
(5)提升网民守法、用法意识,依法上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其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一是相关部门要对网络法律进行大力宣传,提升网民法律素质,加大“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宣传力度。二是网民要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做一个文明的上网人,构造良好的网络氛围。网民是网络社会的主体,网民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管理体制,树立互联网全行业的法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面向互联网用户的普法宣传,做“中国好网民”。从而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让中国互联网的未来更加充满正能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