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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06年度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调研结果让人振奋:我国营业收入总额排名前500位的民营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26997亿元,户均53.98亿元;超过200亿元的企业达14家,比2005年增加了6家;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58家。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入围企业里纺织业与化学纤维制造业的企业数量最多,占全部企业的10.62%,黑色金属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位居第二名,第三位则是批发和零售业。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如何成为自主创新的生力军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民营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地位
2001年至2005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为15.5%;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年均增长率为27.7%;而规模以上私营企业的年均增长率高达52.7%。私营企业的增长率是国有企业的3.4倍,是外商港澳台企业的1.9倍。截止到2006年;民营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经接近50%。
从技术创新角度看,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拥有全国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主的“科学推动模式”正朝着企业是创新微观主体的“需求拉动模式”转变。2005年,我国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一定要依靠本土创新。在现有体制和结构下,民营企业完全可以也应该成为我国技术创新最重要的力量。
民企参与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国现有520.5万家私营企业,但是企业内部分化比较明显。一方面,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地做大做强,但还有99%以上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传统行业的企业,科技创新开展几乎为零。民营企业虽然具有极大的创新冲动,但是由于种种制约因素,它们又不能创新、不愿创新和不敢创新。
第一大制约因素就是资金不足。民营企业的最大财富是知识,把知识变成产业要投入大量资金,在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还没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要想获得快速发展的资金几乎不可能,只能靠自身滚动式地慢慢发展。
但是在滚动发展过程中又会出现另一个更大的制约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个好产品必然要走向市场,而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民企发展的最大心病。研究出一项好技术可能要耗费一个人毕生的精力,其中还需大量人力、财力的投入。辛辛苦苦研制的技术被人仿制,企业自然损失惨重。尽管有专利保护,但漫长的官司、大量的人力财力消耗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民企能承受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导致民企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受挫。
因此,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很好解决,真正的高科技民营公司是很难快速发展起来的。
民企科技创新不足的原因
民营企业对创新都有极高的热情,因为通过创新能够获得较高的创业者利润。之所以会出现众多民营中小型企业创新不足这种现象,原因大致有几个:
第一,民营企业多是家族企业,它排斥企业内部的市场关系,无法将拥有特殊技术、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创新型人才选拔到重要位置。
第二,过度竞争导致投入不足。竞争激烈的纺织、化工等行业,主要通过打“价格战”获取微利,没钱投入研发。
第三,民营企业的道德风险对创新活动有影响。一方面,如果大中型民营企业先创新,一些中小型民企就通过假冒生产和销售大中型企业创新出来的产品获利;另一方面,即使一些中小型企业先创新,大企业也能利用自己的技术和市场优势迅速进行生产,并最后独霸市场,中小企业的创新将血本无归。
第四,法治环境对民营企业创新有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执行不力,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不够,这也极大地影响了一些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第五,政府未将民营企业的创新置于国家创新体系应有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目前政府依然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视为国家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的创新地位依然没有完全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应有的政策支持。
解决民企科技创新不足的对策
从政府方面来说,首先要从战略上将民营企业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依靠对象。同时,要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要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的技术中心在资金、人才、信息和研究项目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扶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使其尽快达到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水平。
而作为企业,首先要努力增加研发创新投入。按照世界平均水平,企业的研发投入一般占到其销售收入的5%,而目前这个数字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还不到0.3%。其次,要善于借助“外脑”。对于很多民营企业来说,建立完整的研发队伍和研发体系投入太大,因此可以考虑与大中院校合作,有条件的也可以考虑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第三,要重视企业家在企业创新中的推动和决定性作用。拥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往往能够带领企业不断取得成功。第四,在创新方面要放弃、避免短视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最后,要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入围企业里纺织业与化学纤维制造业的企业数量最多,占全部企业的10.62%,黑色金属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位居第二名,第三位则是批发和零售业。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如何成为自主创新的生力军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民营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地位
2001年至2005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为15.5%;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年均增长率为27.7%;而规模以上私营企业的年均增长率高达52.7%。私营企业的增长率是国有企业的3.4倍,是外商港澳台企业的1.9倍。截止到2006年;民营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经接近50%。
从技术创新角度看,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拥有全国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主的“科学推动模式”正朝着企业是创新微观主体的“需求拉动模式”转变。2005年,我国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一定要依靠本土创新。在现有体制和结构下,民营企业完全可以也应该成为我国技术创新最重要的力量。
民企参与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国现有520.5万家私营企业,但是企业内部分化比较明显。一方面,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地做大做强,但还有99%以上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传统行业的企业,科技创新开展几乎为零。民营企业虽然具有极大的创新冲动,但是由于种种制约因素,它们又不能创新、不愿创新和不敢创新。
第一大制约因素就是资金不足。民营企业的最大财富是知识,把知识变成产业要投入大量资金,在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还没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要想获得快速发展的资金几乎不可能,只能靠自身滚动式地慢慢发展。
但是在滚动发展过程中又会出现另一个更大的制约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个好产品必然要走向市场,而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民企发展的最大心病。研究出一项好技术可能要耗费一个人毕生的精力,其中还需大量人力、财力的投入。辛辛苦苦研制的技术被人仿制,企业自然损失惨重。尽管有专利保护,但漫长的官司、大量的人力财力消耗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民企能承受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导致民企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受挫。
因此,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很好解决,真正的高科技民营公司是很难快速发展起来的。
民企科技创新不足的原因
民营企业对创新都有极高的热情,因为通过创新能够获得较高的创业者利润。之所以会出现众多民营中小型企业创新不足这种现象,原因大致有几个:
第一,民营企业多是家族企业,它排斥企业内部的市场关系,无法将拥有特殊技术、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创新型人才选拔到重要位置。
第二,过度竞争导致投入不足。竞争激烈的纺织、化工等行业,主要通过打“价格战”获取微利,没钱投入研发。
第三,民营企业的道德风险对创新活动有影响。一方面,如果大中型民营企业先创新,一些中小型民企就通过假冒生产和销售大中型企业创新出来的产品获利;另一方面,即使一些中小型企业先创新,大企业也能利用自己的技术和市场优势迅速进行生产,并最后独霸市场,中小企业的创新将血本无归。
第四,法治环境对民营企业创新有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执行不力,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不够,这也极大地影响了一些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第五,政府未将民营企业的创新置于国家创新体系应有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目前政府依然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视为国家创新的主体,民营企业的创新地位依然没有完全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应有的政策支持。
解决民企科技创新不足的对策
从政府方面来说,首先要从战略上将民营企业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依靠对象。同时,要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要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的技术中心在资金、人才、信息和研究项目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扶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使其尽快达到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水平。
而作为企业,首先要努力增加研发创新投入。按照世界平均水平,企业的研发投入一般占到其销售收入的5%,而目前这个数字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还不到0.3%。其次,要善于借助“外脑”。对于很多民营企业来说,建立完整的研发队伍和研发体系投入太大,因此可以考虑与大中院校合作,有条件的也可以考虑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第三,要重视企业家在企业创新中的推动和决定性作用。拥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往往能够带领企业不断取得成功。第四,在创新方面要放弃、避免短视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最后,要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