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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和前妻小丽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小丽的父亲跟我说,因为家中没有男丁,所以希望我入赘到他家,婚生子女也随他家姓。当时,我觉得只要两人感情好,入不入赘都无所谓,所以便同意了他的要求。交往半年后,我便入赘到小丽家,做了上门女婿。婚后,小丽生下一个男孩,按照当时的约定,随小丽姓陈。孩子出生后,家里开销明显增大,之前对我百依百顺的小丽开始埋怨我不会赚钱,她的父母也对我冷嘲热讽,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去年11月,我和小丽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儿子由我抚养。现在我想恢复儿子的姓氏,让他随我姓,不知道可不可以?
答:
你可以和前妻协商解决,但不能擅自更改儿子的姓氏。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由此可见,在孩子姓氏问题上,父和母享有平等的权利。子女到底跟谁姓,法律没有做出硬性规定,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子随父姓只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传统习俗,而并非来自法律的规定。子女的姓氏一经登记确定,就表明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结果,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改变,日后若要变更子女的姓氏,则必须双方再次协商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分别指出:对单方面决定改变子女姓名的当事人,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姓名;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对拒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父或母单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做法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当然,如果孩子成年后,可以自行决定跟谁姓。法律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为目前你的孩子尚小,所以只能由父母决定姓氏,如果他长大后愿意跟你姓,则可自行按规定进行变更。
我和前妻小丽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小丽的父亲跟我说,因为家中没有男丁,所以希望我入赘到他家,婚生子女也随他家姓。当时,我觉得只要两人感情好,入不入赘都无所谓,所以便同意了他的要求。交往半年后,我便入赘到小丽家,做了上门女婿。婚后,小丽生下一个男孩,按照当时的约定,随小丽姓陈。孩子出生后,家里开销明显增大,之前对我百依百顺的小丽开始埋怨我不会赚钱,她的父母也对我冷嘲热讽,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去年11月,我和小丽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儿子由我抚养。现在我想恢复儿子的姓氏,让他随我姓,不知道可不可以?
答:
你可以和前妻协商解决,但不能擅自更改儿子的姓氏。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由此可见,在孩子姓氏问题上,父和母享有平等的权利。子女到底跟谁姓,法律没有做出硬性规定,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子随父姓只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传统习俗,而并非来自法律的规定。子女的姓氏一经登记确定,就表明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结果,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改变,日后若要变更子女的姓氏,则必须双方再次协商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分别指出:对单方面决定改变子女姓名的当事人,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姓名;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对拒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父或母单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做法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当然,如果孩子成年后,可以自行决定跟谁姓。法律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为目前你的孩子尚小,所以只能由父母决定姓氏,如果他长大后愿意跟你姓,则可自行按规定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