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发展,要求公司与股东之间人格独立,但是滥用公司法人格者却违背公平、正义的法理念,并最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西方国家为此创设了公司法人格否认系列法理,较为有效地解决了滥用公司法人格问题。我国虽尚未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但法学界和司法界探讨研究得比较多,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引入该制度。为准确把握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有必要对国外适用该法理的主体要件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