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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教学目标、教材、教师队伍、教学方法四方面分析税法教学的定位问题。认为目前税法教学目标定位过高;教材编写还存在"贪多"、"贪全"的缺陷;教师队伍建设缺乏有效促进机制;教学方法也存在偏颇之处。文章主张适当降低教学目标;教材编写按有加强、有舍弃的原则,将重点放在五大税种上;建立长效机制,循序渐进地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营造宽松自由、充分竞争又互相尊重的教改气氛,促进教学方法改革走向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