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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教职制度适用美国教育全领域,但大学和中小学终身教职保障的侧重点不同,以美国宪法第一与第十四修正案为据形成基于“言论自由”和“正当程序”的双重权利逻辑.在大学领域,言论自由保护范式并不成功,学术自由在权利范围、强度和内容上受限,大学终身教职的权利标准面临重塑危机;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正当程序是终身教职的权利核心,国民素质教育的新进程引发了一场废除终身教职及正当程序制度的宪法诉讼,以实质正当程序有序推进中小学终身教职改革成为紧迫任务.“言论”和“程序”二分法考察为重新认识不同领域的终身教职逻辑基础及制度分类改革提供了依据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