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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青政办字[2018]4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创新价格监管,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