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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介绍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于1994年联合颁布的“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的主要方面,介绍了欧洲联盟委员会1996年初通过的关于制定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免受电离辐射危险的基本标准的指令的主要内容。该指令包括57个条款、分属10个部分和3个附件,分别涉及:ICRP和ICRU的新建议及一些辐主语定义的改进;指令的适用范围;申报和审批相关实践的体系;辐射防护体系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