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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完成《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试行)》,以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体制,科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规程》规定,需开展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和江苏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或国家和江苏省已颁布土地使用标准,但尚未涵盖具体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因特殊要求突破土地使用标准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超过100公顷、块状工程超过30公顷)的建设项目。对需开展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在用地预审前告知用地单位开展节地评价,并组织节地评价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