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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意义上“自己代理”的概念及效力分析民法意义上的“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民事法律法规均未对自己代理的法律效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学术界、实务界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大多持否定态度,在此基础上,又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完全否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