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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它的建立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认真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 建议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成熟和完善建立的,它是我国深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与发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它是一种义务性缴存的住房基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对原有工资体制下,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一种补充,是单位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是解决职工住房特别是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及资金运动规律
正确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以掌握资金管理权为核心,分析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及运动规律。住房公积金有其特有的属性:一是资金来源具有制度约束,必须保证及时足额缴存的强制性;二是专向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保障性;三是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的工资性;四是统一管理、集中使用的互助性。
住房公积金的特殊属性及运动规律说明:第一,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基金,它是社会性的互助互益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第二,这项资金运动循环的起点是职工工资含量中的住房消费资金,终点是职工住房消费。它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的政策性要求;第三,这项资金运动循环周转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效归集和管理使用,实现资金的互助滚动;第四,这项资金遵循资金运动的规则,具有安全性、增值性的要求。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要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坚持“取之用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坚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依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原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制度不健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进行监督。管委会由人民政府、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遵循“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管委会作为决策机构,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由于管委会成员构成的特殊性,组织相对松散,这些因素造成管理过程中无法及时地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影响了管理的有效性。
(二)管理监督不力
由于住房公积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管理资金的成本也相应加大。不仅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财经纪律和金融秩序,而且还损害了单位和个人权益,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的完整。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声誉,也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管理的制度约束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管理中心对管理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在现有的体制下,政府财政部门又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后,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管理中心盈利性和非盈利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影响了管理中心管理的价值取向。
(四)业务管理不规范
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管理及内控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比较粗放。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账户开设过多,在很多银行存有定期存款,资金调动随意性大,容易形成资金管理漏洞和道德风险。
(五)管理队伍专业化不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色彩浓厚,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金融从业经验等较为薄弱,随着归集量的不断增大,增值收益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管理中的投资组合、期限错配、利率管理等工作要求也是与日俱增,工作人员知识匮乏将直接导致管理中科学性、前瞻性不够,影响管理效率。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管委会运作,健全决策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加强管委会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管委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程序、监管以及管委会委员组成、换届、委员履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管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计划工作是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让计划指导各项业务工作。一是每月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对当月归集、支取、贷款发放、贷款回收等业务分析和预测,提交下月资金计划。二是每月末贷款业务部门根据当月贷款发放、贷款受理、楼盘合作等情况,向资金管理部门提交下月“贷款发放额度计划表”,对各受托银行贷款发放额度做好计划。三是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当月归集、支取、贷款发放、贷款回收等业务运行情况结合管理中心银行账户活期资金头寸和当月定期存款的到期情况等,首先对各机构提交的下月资金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对不合理的计划进行调整;其次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做好各银行账户资金头寸调拨计划;再次是在满足各项业务流动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管理中心活期资金备付率,及时做出将当期沉淀资金转为银行定期存款的计划。对定期存款的期限进行合理的错次搭配,搭配的原则主要是根据当期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国以及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房地产交易量等情况,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走势和贷款需求量进行判断,在存款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定期存款总体存期以相对较短为好;反之,在存款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存期以相对较长为主,而存款额在存期内相对均衡分布,以达到尽可能规避利率风险和实现存款资金收益率曲线最大化的目的。 (三)强化归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的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是工作的重心,要形成“三抓三结合”的管理方法,即:抓宏观指导,把宣传政策与注重实效结合起来;抓承办银行,把支持配合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抓重点大户,把促主动缴存与上门催缴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的了解与支持。定期清户,掌握单位住房公积金已缴、未缴、欠缴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促缴措施;促承办银行抓归集,定期召开银行联系会,研究分析归集情况,提出归集措施,发挥银行的作用;建立完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微机管理系统,做到随时可以查询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住房工资”,是职工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所有单位都有责任为本单位职工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从而为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创造外部环境。
(四)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全力支持职工购建住房
一是树立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的观念,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通过使用带动缴存等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优化个贷环境,完善抵押办法,调整还款方式,缩短受理时限,提高服务水平,保持贷款增速发展。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操作规程,严格制度落实,建立管理规范、运作协调、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计划地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风险。
(五)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制度
首先,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原有不适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新形势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统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原则,明确有关核算规定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住房公积金流程特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用、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内部资金核算,从凭证制作、记账到编制报表,制定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会计科目。其次,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是一项长期和连续性的工作,应建立自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缴存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手段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可以将过去繁琐的会计数据加工、分析及人工无法做到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和“人盯人”的监控方式,借助计算机管理软件应用予以取代,使管理工作的“手”伸长,透明度增加,特别是规章制度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固化,减少人为因素,变成硬约束,从技术上解决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和监督乏力、滞后问题。
(六)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和业务经办网点,统一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设置,对各类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减少账户开设数量,及时纠正违规开户、多头开户行为,保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安全;规范资金的调动管理,实行大额资金调动报备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控制资金随意调动,防范资金被挪用以及个人道德风险。
(七)加强培训,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素质。
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机构分散学习、自学等形式,请内部业务骨干授课和聘请外部专家授课相结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信息、存贷款利率管理、房地产管理知识、金融管理理论、金融管理案例、同业管理经验研究等,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升资金管理人员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知能力,分析、判断业务发展趋势能力,同时将职工培训学习纳入对个人的年度学时考核,将各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月度考核,使资金管理的整体能力得以全面提高。
(八)健全机制,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一是要建立有效监管体系,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相关监督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协调监管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建立内部审计机制,要由重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全程监督,由突击性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为常效监督,把有效的监督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连续过程。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改进检查方式,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化检查作用,实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审计制度,建立委托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检查稽核制度。四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以及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基层群众代表列席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议,定期听取意见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办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购买国债、违规调动资金、骗提骗贷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议
(一)加快住房公积金立法,规范使用管理
在理顺各地管理中心隶属关系的同时,在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进程。住房公积金靠发几个文件来强调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着手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使用过程中各级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法律来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行业规范,保证资金健康运行
在广泛调研全国情况并充分借鉴成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行业规范,以指导全国管理中心规范、合理、科学地管理资金,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最佳统一。
(三)建立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运作
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资金管理决策机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优化管委会决策机制,加强行业信息系统化建设,实行全国联网,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各地管理中心的资金运作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建设部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司、建设部政策法规司编,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1999.8.
[2]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3]黄蕊.探研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研究2010,(5).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 建议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成熟和完善建立的,它是我国深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与发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它是一种义务性缴存的住房基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对原有工资体制下,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一种补充,是单位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是解决职工住房特别是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及资金运动规律
正确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以掌握资金管理权为核心,分析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及运动规律。住房公积金有其特有的属性:一是资金来源具有制度约束,必须保证及时足额缴存的强制性;二是专向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保障性;三是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的工资性;四是统一管理、集中使用的互助性。
住房公积金的特殊属性及运动规律说明:第一,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基金,它是社会性的互助互益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第二,这项资金运动循环的起点是职工工资含量中的住房消费资金,终点是职工住房消费。它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的政策性要求;第三,这项资金运动循环周转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效归集和管理使用,实现资金的互助滚动;第四,这项资金遵循资金运动的规则,具有安全性、增值性的要求。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要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坚持“取之用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坚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依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原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制度不健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进行监督。管委会由人民政府、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遵循“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管委会作为决策机构,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由于管委会成员构成的特殊性,组织相对松散,这些因素造成管理过程中无法及时地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影响了管理的有效性。
(二)管理监督不力
由于住房公积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管理资金的成本也相应加大。不仅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财经纪律和金融秩序,而且还损害了单位和个人权益,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的完整。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声誉,也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管理的制度约束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管理中心对管理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在现有的体制下,政府财政部门又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后,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管理中心盈利性和非盈利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影响了管理中心管理的价值取向。
(四)业务管理不规范
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管理及内控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比较粗放。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账户开设过多,在很多银行存有定期存款,资金调动随意性大,容易形成资金管理漏洞和道德风险。
(五)管理队伍专业化不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色彩浓厚,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金融从业经验等较为薄弱,随着归集量的不断增大,增值收益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管理中的投资组合、期限错配、利率管理等工作要求也是与日俱增,工作人员知识匮乏将直接导致管理中科学性、前瞻性不够,影响管理效率。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管委会运作,健全决策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加强管委会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管委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程序、监管以及管委会委员组成、换届、委员履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管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计划工作是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让计划指导各项业务工作。一是每月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对当月归集、支取、贷款发放、贷款回收等业务分析和预测,提交下月资金计划。二是每月末贷款业务部门根据当月贷款发放、贷款受理、楼盘合作等情况,向资金管理部门提交下月“贷款发放额度计划表”,对各受托银行贷款发放额度做好计划。三是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当月归集、支取、贷款发放、贷款回收等业务运行情况结合管理中心银行账户活期资金头寸和当月定期存款的到期情况等,首先对各机构提交的下月资金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对不合理的计划进行调整;其次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做好各银行账户资金头寸调拨计划;再次是在满足各项业务流动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管理中心活期资金备付率,及时做出将当期沉淀资金转为银行定期存款的计划。对定期存款的期限进行合理的错次搭配,搭配的原则主要是根据当期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国以及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房地产交易量等情况,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走势和贷款需求量进行判断,在存款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定期存款总体存期以相对较短为好;反之,在存款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存期以相对较长为主,而存款额在存期内相对均衡分布,以达到尽可能规避利率风险和实现存款资金收益率曲线最大化的目的。 (三)强化归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的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是工作的重心,要形成“三抓三结合”的管理方法,即:抓宏观指导,把宣传政策与注重实效结合起来;抓承办银行,把支持配合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抓重点大户,把促主动缴存与上门催缴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的了解与支持。定期清户,掌握单位住房公积金已缴、未缴、欠缴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促缴措施;促承办银行抓归集,定期召开银行联系会,研究分析归集情况,提出归集措施,发挥银行的作用;建立完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微机管理系统,做到随时可以查询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住房工资”,是职工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所有单位都有责任为本单位职工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从而为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创造外部环境。
(四)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全力支持职工购建住房
一是树立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的观念,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通过使用带动缴存等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优化个贷环境,完善抵押办法,调整还款方式,缩短受理时限,提高服务水平,保持贷款增速发展。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操作规程,严格制度落实,建立管理规范、运作协调、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计划地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风险。
(五)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制度
首先,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原有不适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新形势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统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原则,明确有关核算规定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住房公积金流程特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用、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内部资金核算,从凭证制作、记账到编制报表,制定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会计科目。其次,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是一项长期和连续性的工作,应建立自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缴存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手段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可以将过去繁琐的会计数据加工、分析及人工无法做到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和“人盯人”的监控方式,借助计算机管理软件应用予以取代,使管理工作的“手”伸长,透明度增加,特别是规章制度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固化,减少人为因素,变成硬约束,从技术上解决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和监督乏力、滞后问题。
(六)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和业务经办网点,统一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设置,对各类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减少账户开设数量,及时纠正违规开户、多头开户行为,保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安全;规范资金的调动管理,实行大额资金调动报备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控制资金随意调动,防范资金被挪用以及个人道德风险。
(七)加强培训,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素质。
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机构分散学习、自学等形式,请内部业务骨干授课和聘请外部专家授课相结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信息、存贷款利率管理、房地产管理知识、金融管理理论、金融管理案例、同业管理经验研究等,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升资金管理人员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知能力,分析、判断业务发展趋势能力,同时将职工培训学习纳入对个人的年度学时考核,将各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月度考核,使资金管理的整体能力得以全面提高。
(八)健全机制,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一是要建立有效监管体系,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相关监督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协调监管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建立内部审计机制,要由重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全程监督,由突击性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为常效监督,把有效的监督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连续过程。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改进检查方式,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化检查作用,实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审计制度,建立委托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检查稽核制度。四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以及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基层群众代表列席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议,定期听取意见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办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购买国债、违规调动资金、骗提骗贷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议
(一)加快住房公积金立法,规范使用管理
在理顺各地管理中心隶属关系的同时,在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进程。住房公积金靠发几个文件来强调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着手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使用过程中各级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法律来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行业规范,保证资金健康运行
在广泛调研全国情况并充分借鉴成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行业规范,以指导全国管理中心规范、合理、科学地管理资金,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最佳统一。
(三)建立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运作
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资金管理决策机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优化管委会决策机制,加强行业信息系统化建设,实行全国联网,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各地管理中心的资金运作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建设部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司、建设部政策法规司编,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1999.8.
[2]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3]黄蕊.探研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研究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