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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导致了很多司法实践问题。虽然立法者认为这样规定有利于解决纠纷,又符合日常家事代理的基本法理,但是该规定引起了更多的夫妻间财产纠纷问题。针对该法律条文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切实寻求具体的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