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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以城在,城以市兴
城与市互为依存,互为条件,同步发展。一部城市发展史,也是商业发展史,城为廊、市为实,商业已成为城市的基础产业,这是历史的必然,世界上存在着没有工业的城市,没有农业的城市,没有旅游业的城市,但不存在没有商业的城市。市以城而存在,城以市而发展,从原始城市的产生,从串街走巷、到前店后场。夫妻店、连家铺的出现,以及前朝后市,原始集市的产生,都是适应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解决城里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筑城而居的生活问题,发展到集聚大量工业生产和城市居民,迎来了现代化生产方式,扩大城市规模、充实城市内容,逐步适应不同阶层、不同消费水平的生活需要,一个多业态的市场模式、多形式的商业形态、(包括商业街、商业中心、生活广场、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标志着城市与商业同步发展,进入了崭新时代,标志着工业城市向现代商业城市转换的完成,进入了现代商业社会。
现代商业必须以商业地产为依托,才有规模、才有形象,才能获得稳定发展的基础。传统商业只是小商小贩的买卖行为,即使有大商号出现,也是依托有限的规模,或开分号进行有限度的发展,多数仍处于小家小户、前店后家(后厂)的状况,没有独立的商业地产和进行商业地产的买卖。计划经济条件下虽有一定规模的百货店、仓库、转运站一类的商业设施,也是以国有为主体,不是独立产业,也不能进行买卖。
改革开放催发商业地产的产生和发展,并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壮大,成为相对独立于住宅地产的一种产业。我国经历了百货业的升级和改造,以合资形式,进行估价入股,改造升级,从而带动商业地产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场的开拓,商业地产从超市、商业街和批发市场的建设,进入到发展期。而購物中心的出现,奥特莱斯的发展,使商业地产逐步走向成熟,进入规模化操作,迎来了今天商业综合体时代。
二、商业综合体是商业形态的最高形式
从商业街热,到购物中心热,到今天商业综合体的出现,既反映城市商业形态发展的不同过程,也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商业集聚形式的新要求。如果说从百货店热到超市的普及、专门店、专业店的发展,以及网购的产生、发展与推广,是商业业态的创新和升级,那么商业综合体的出现,则标志着城市商业形态、商业业态、功能组合、商品和服务一体化,进入一个崭新时代。
如果说商业业态的定位,基本上是区域性的,面对一定范围的商圈和周围的消费群体,实行的是一站式购物,在步行10分钟左右就有方便的商店,就近购买。而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和商业综合体,面对的则是超广域的消费群体,因此,它们对商品、对商业功能、对周围环境、对购物场所会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打破了同质化消费、雷同化商品、模式化经营的传统商业格局,一个多功能、综合体、超时空的商业综合性就应运而生。
第一,它是地标式的建设,塑造了城市的新形象,成为一个城市新的名片和窗口。有的把它命名为城市经济综合体,这就是开发商的炒作,营销的需要。城市经济是综合性的概念,是多产业的集聚,反映的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动态,一个多大的建筑都无法包容的,所以,应该叫城市商业综合体。三、四线城市有一个甚至多个,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来定位。一、二线城市应该有若干个,合理分布,科学定位,成为城市新的风景线。
第二,它是功能性的,集聚商业主要功能,形成一个有主有从、有住有吃、有娱乐有办公、有购物的商业综合性的消费场所,不仅为住宅区提供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也为全市居民营造一个功能多样、办事方便、娱乐休闲的好去处。
第三,它是土地更合理的利用,如果能够做到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商业组合体有利于土地利用,节约用地,通过多功能的组合,可以享受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用地,避免各自为政,各有一套,造成设施的重复建设,土地的浪费。同时,多功能的商业组合体,也为住户带来更大的方便、更完整的设施、更大活动的空间,也促进房地产的开发,对降低成本,稳定房价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它有利于树立城市新的形象。一个新型的商业综合体,不仅有卖点、成为销售的热点,更主要它有自身靓点,以雄伟、高大、新颖、形象独特成为城市或地区地标建设,产生巨大的辐射力和吸引力,成为庞大的商业集群和商业中心,成为内外交往的平台,产生盆地效益,吸收更多的消费力向商业综合体集聚。
三、商业综合体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商业集聚
只有商业集聚,构建规模不一的商业集群,对内产生凝聚力,对外产生辐射力,促进地区之间、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以横向流通为主体、构建大平台、促进大交流、发展大流通、完善大市场,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不流不通,市场就成为一滩死水,流则通、通则合、合则和、和则富。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和必然的取向。
一个功能齐全、实施完善的商业综合体,就是一种更为高级形式的商业集聚,是对外交往的平台、信息交流的平台、依托区域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而形成的多功能交易平台。
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已成为商业地产开发新的热点,成为商业资金新的集聚点。商业地产的开发形成了多元化的趋势,至少有五股资金竞相介入,形成多头介入、齐上快上的发展趋势:第一是最早介入的原有商业地产企业,它们初步尝到百货业、超市、购物中心开发的甜头后,大举进军商业综合体,成为开发的主力,像万达、万科、万通、万象城等;第二是大型的企业,包括非流通企业,转变发展战略,进行跨行跨行业开发,进入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甚至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像首创、中粮、海航、娃哈哈等,已成为商业地产开发的新生力量;第三是原有的流通企业、零售集团,利用自身的终端优势,向上游延伸,在扩张新点的同时,介入商业地产,发挥优势,实现终端与上游发展的一体化;第四是外资企业,由租赁经营到自建自用,发展到商业综合体的开发,租赁与自营并举,寻找多头的盈利空间;第五是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形象,借债搞建设、卖地求发展,实现三年大变样,积极扶持商业地产的开发,把商业综合体作为形象工程、战略性措施列入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筹资、投资或合资建设具有地标性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四、统一规划,科学定位,适度超前
一个新的商业地产热已在全国兴起,继商业街、购物中心和奥特莱斯热后,又迎来了商业综合体热。在相当一个阶段,它们都把它叫做城市经济综合体的开发,其实这是商业综合体的误读,是开发商的营销概念,媒体的炒作概念,政府的形象概念,因此,越建越多、越建越大。武汉要建30几个综合体,面积达一千一百万平方米,北京已投入和在建的有49个,总面积超过二千一百万平方米,几乎超过现有的总面积。一个二线城市,怎么能容纳几十、上百个的综合体,甚至只有八萬人口的小县城,也要建2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概念的误读,必然导致行为的失控。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已经出现一拥而上、规模过大、数量过多、遍地开花的泡沫形象,值得注意,谨慎发展。
第一,商业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又是商业存在的前提条件。作为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要有超前的战略,以没有必要的商业设施为基础,留不住人口,发展不了产业,也就体现不了城市的魅力和凝聚力。因此,要把商业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要有超前意识、战略眼光,科学定位,适度发展。但是,必须看到,任何一种大型的商业综合体或购物中心,都是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不能一拥而上,盲目发展,脱离实际,客观条件达不到,短期无法实现人气、商气的集聚,既谈不上盈利,也无法留住客商,导致有场无市、商走市衰的尴尬局面。依城建市、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才能达到市城一体、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二,作为城市形象代表的商业综合体,必然求大求洋,容易剑走偏锋,投资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必须兼顾多方利益,作为商业不动产的投资,要有一定的回报,得以收回成本,实现增值,才能继续运营;而作为运营商能不能租出去,继续正常运行,存在着不少风险。有场无商,有地无业,不少商业综合体处于空运转状态,甚至难以为继;而零售商面对有场无客、店多客少情况,即使勉强支撑,超过一定时限,就会商走市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产生几败俱伤的局面。所以,一个商业综合体的产生必须实施多赢战略,兼顾多方利益,才能持续发展。
第三,商业综合体,不是商业不同业态的大杂烩,而是要根据发展需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组合,不要陷入雷同化发展、模式化经营。千店一面是商业的悲哀、千城一面是城市的悲哀。要根据商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依城建市,突出自己的靓点、卖点和盈利点。要根据城市整体布局,周围商业环境,进行综合筹划,科学定位,不求全,只求特,突出自己的特色,进行科学的组合,与同一商圈内其它业态进行互补,突出购物、消闲、娱乐、餐饮、住宿、住宅、写字楼、酒店的群体效应。既不能包罗万象,也不搞千篇一律,要有自己的特色和发展模式。
第四,要注意不以大压小、以大挤小,直接影响中小微商业企业的生存。全国有2400万个流通企业的核算单位,一个企业安排10个员工,就有2.4亿人的就业,加上近5000万人的个体户、临时工,它们的就业和生存,是社会的头等大事。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必须考虑这一群体的生存条件。因此,商业综合体不可能代替它们的社会作用,也无法解决它们的生活问题。因此,不是所有城市的商业都可以用商业综合体代替,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要建设综合体。一拥而上的做法,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观念,不仅无法树立城市的形象,而且会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必须因城制宜、因需而定,有重点地发展,这点应引起各级政府注意。
五、一个城市对商业网点的要求是有量的限制
任何一个城市对商业网点的发展,不仅有质的要求,而且存在着量的限制,不可能无限发展、盲目扩大。除了小商小贩在街头巷尾发挥拾遗补缺以外,对大中型商业业态,也有一定的量的限制。那么怎么来控制其基本比例呢?按照实际经验,可以用以下几个数字加以控制的。
第一,商业承受力。市以城在,城以市兴,城市一体,才能协调发展。不是说商业网点,特别是大中型商业业态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它受到城市人口(包括流通人口)、经济发展、购买力增长所限制,存在着一个比例不一的发展极限。按照国内外实例分析,人均营业面积,中小城市控制在每人平均0.8平方米-1平方米之间,大城市控制在1平方米-1.2平方米左右,少数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大型、超大型城市也只能控制1.5平方米-2平方米之间。这不仅为自己发展留下余地和生存条件,还要为小商小贩、个体户留下生存的空间。
第二,盈亏临界点。任何一个商业业态的存在和发展,都要计算盈亏临界点问题,它不仅是衡量有没有盈利的可能,还是一个能否生存的条件。美国曾经做了一次调查,个体户、小商贩只要一天能够维持500美元的流水,按照20%毛利率计算,一年就有3.6万美元的收入,略高于美国蓝领工人平均年收入的3.46万美元,就有人去做,就有它存在的条件。由于地区不同、业态不同、租金不一,没有一个统一的盈亏临界点,但它决定商业地产的业态和规模定位,要有一个计算和控制指标。我曾经对大型百货店作一次匡算,中小城市一年一平方米营业面积必须维持在5000元-8000元之内,而大城市在8000元-12000元之间,特大型城市必须维持15000元以上。可作为参考。
第三,店铺出租率。大型的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和商业综合体,自营很少,多数都采取出租形式、招商经营,因此,都存在一个出租率的问题,招商不满,一关系到能不能按时开业,二关系到能不能维持下去。在一般条件下,出租率达到60%就可以开业。任何一种大型商业设施,除特殊地理位置以外,不可能一步到位,全部租满,只有在开业中逐步引进、逐步到位。
第四,置换率。一个大型商业设置,几个、几百个门店,都是在置换中逐步完善,达到科学配套,产生整体效益。一方面一部分零售商在销售中,绩效不佳,被自然淘汰。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大型商业设施,也有一个认识、选择和适应过程。因此,业态组合是在不断变化中,逐步走向合理。一般的情况下,需要三年左右,才能走向基本稳定,在这期间保持30%置换都是正常,如果比例太大,很多零售商退出或停业,就得考虑整体定位问题。
第五,中小商业企业的倒闭率。这是衡量一个大型商业设施的兴建,可能对周围中小商业产生的冲击。一个城市购买力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如果营业面积增加过多、规模过大,必然对中小商业产生冲击,超出正常的范围,就要考虑科学合理定位。市场的淘汰是正常的,强者发展,适者生存,弱者挣扎,逆者死亡,一般情况下,倒闭率只能在10%左右波动,如果出现大面积倒闭,这不仅反映一个城市商业设置存在泡沫,更为引发社会问题,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城与市互为依存,互为条件,同步发展。一部城市发展史,也是商业发展史,城为廊、市为实,商业已成为城市的基础产业,这是历史的必然,世界上存在着没有工业的城市,没有农业的城市,没有旅游业的城市,但不存在没有商业的城市。市以城而存在,城以市而发展,从原始城市的产生,从串街走巷、到前店后场。夫妻店、连家铺的出现,以及前朝后市,原始集市的产生,都是适应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解决城里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筑城而居的生活问题,发展到集聚大量工业生产和城市居民,迎来了现代化生产方式,扩大城市规模、充实城市内容,逐步适应不同阶层、不同消费水平的生活需要,一个多业态的市场模式、多形式的商业形态、(包括商业街、商业中心、生活广场、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标志着城市与商业同步发展,进入了崭新时代,标志着工业城市向现代商业城市转换的完成,进入了现代商业社会。
现代商业必须以商业地产为依托,才有规模、才有形象,才能获得稳定发展的基础。传统商业只是小商小贩的买卖行为,即使有大商号出现,也是依托有限的规模,或开分号进行有限度的发展,多数仍处于小家小户、前店后家(后厂)的状况,没有独立的商业地产和进行商业地产的买卖。计划经济条件下虽有一定规模的百货店、仓库、转运站一类的商业设施,也是以国有为主体,不是独立产业,也不能进行买卖。
改革开放催发商业地产的产生和发展,并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壮大,成为相对独立于住宅地产的一种产业。我国经历了百货业的升级和改造,以合资形式,进行估价入股,改造升级,从而带动商业地产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场的开拓,商业地产从超市、商业街和批发市场的建设,进入到发展期。而購物中心的出现,奥特莱斯的发展,使商业地产逐步走向成熟,进入规模化操作,迎来了今天商业综合体时代。
二、商业综合体是商业形态的最高形式
从商业街热,到购物中心热,到今天商业综合体的出现,既反映城市商业形态发展的不同过程,也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商业集聚形式的新要求。如果说从百货店热到超市的普及、专门店、专业店的发展,以及网购的产生、发展与推广,是商业业态的创新和升级,那么商业综合体的出现,则标志着城市商业形态、商业业态、功能组合、商品和服务一体化,进入一个崭新时代。
如果说商业业态的定位,基本上是区域性的,面对一定范围的商圈和周围的消费群体,实行的是一站式购物,在步行10分钟左右就有方便的商店,就近购买。而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和商业综合体,面对的则是超广域的消费群体,因此,它们对商品、对商业功能、对周围环境、对购物场所会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打破了同质化消费、雷同化商品、模式化经营的传统商业格局,一个多功能、综合体、超时空的商业综合性就应运而生。
第一,它是地标式的建设,塑造了城市的新形象,成为一个城市新的名片和窗口。有的把它命名为城市经济综合体,这就是开发商的炒作,营销的需要。城市经济是综合性的概念,是多产业的集聚,反映的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动态,一个多大的建筑都无法包容的,所以,应该叫城市商业综合体。三、四线城市有一个甚至多个,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来定位。一、二线城市应该有若干个,合理分布,科学定位,成为城市新的风景线。
第二,它是功能性的,集聚商业主要功能,形成一个有主有从、有住有吃、有娱乐有办公、有购物的商业综合性的消费场所,不仅为住宅区提供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也为全市居民营造一个功能多样、办事方便、娱乐休闲的好去处。
第三,它是土地更合理的利用,如果能够做到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商业组合体有利于土地利用,节约用地,通过多功能的组合,可以享受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用地,避免各自为政,各有一套,造成设施的重复建设,土地的浪费。同时,多功能的商业组合体,也为住户带来更大的方便、更完整的设施、更大活动的空间,也促进房地产的开发,对降低成本,稳定房价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它有利于树立城市新的形象。一个新型的商业综合体,不仅有卖点、成为销售的热点,更主要它有自身靓点,以雄伟、高大、新颖、形象独特成为城市或地区地标建设,产生巨大的辐射力和吸引力,成为庞大的商业集群和商业中心,成为内外交往的平台,产生盆地效益,吸收更多的消费力向商业综合体集聚。
三、商业综合体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商业集聚
只有商业集聚,构建规模不一的商业集群,对内产生凝聚力,对外产生辐射力,促进地区之间、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以横向流通为主体、构建大平台、促进大交流、发展大流通、完善大市场,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不流不通,市场就成为一滩死水,流则通、通则合、合则和、和则富。这是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和必然的取向。
一个功能齐全、实施完善的商业综合体,就是一种更为高级形式的商业集聚,是对外交往的平台、信息交流的平台、依托区域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而形成的多功能交易平台。
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已成为商业地产开发新的热点,成为商业资金新的集聚点。商业地产的开发形成了多元化的趋势,至少有五股资金竞相介入,形成多头介入、齐上快上的发展趋势:第一是最早介入的原有商业地产企业,它们初步尝到百货业、超市、购物中心开发的甜头后,大举进军商业综合体,成为开发的主力,像万达、万科、万通、万象城等;第二是大型的企业,包括非流通企业,转变发展战略,进行跨行跨行业开发,进入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甚至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像首创、中粮、海航、娃哈哈等,已成为商业地产开发的新生力量;第三是原有的流通企业、零售集团,利用自身的终端优势,向上游延伸,在扩张新点的同时,介入商业地产,发挥优势,实现终端与上游发展的一体化;第四是外资企业,由租赁经营到自建自用,发展到商业综合体的开发,租赁与自营并举,寻找多头的盈利空间;第五是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形象,借债搞建设、卖地求发展,实现三年大变样,积极扶持商业地产的开发,把商业综合体作为形象工程、战略性措施列入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筹资、投资或合资建设具有地标性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四、统一规划,科学定位,适度超前
一个新的商业地产热已在全国兴起,继商业街、购物中心和奥特莱斯热后,又迎来了商业综合体热。在相当一个阶段,它们都把它叫做城市经济综合体的开发,其实这是商业综合体的误读,是开发商的营销概念,媒体的炒作概念,政府的形象概念,因此,越建越多、越建越大。武汉要建30几个综合体,面积达一千一百万平方米,北京已投入和在建的有49个,总面积超过二千一百万平方米,几乎超过现有的总面积。一个二线城市,怎么能容纳几十、上百个的综合体,甚至只有八萬人口的小县城,也要建2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概念的误读,必然导致行为的失控。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已经出现一拥而上、规模过大、数量过多、遍地开花的泡沫形象,值得注意,谨慎发展。
第一,商业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又是商业存在的前提条件。作为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要有超前的战略,以没有必要的商业设施为基础,留不住人口,发展不了产业,也就体现不了城市的魅力和凝聚力。因此,要把商业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要有超前意识、战略眼光,科学定位,适度发展。但是,必须看到,任何一种大型的商业综合体或购物中心,都是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不能一拥而上,盲目发展,脱离实际,客观条件达不到,短期无法实现人气、商气的集聚,既谈不上盈利,也无法留住客商,导致有场无市、商走市衰的尴尬局面。依城建市、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才能达到市城一体、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二,作为城市形象代表的商业综合体,必然求大求洋,容易剑走偏锋,投资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必须兼顾多方利益,作为商业不动产的投资,要有一定的回报,得以收回成本,实现增值,才能继续运营;而作为运营商能不能租出去,继续正常运行,存在着不少风险。有场无商,有地无业,不少商业综合体处于空运转状态,甚至难以为继;而零售商面对有场无客、店多客少情况,即使勉强支撑,超过一定时限,就会商走市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产生几败俱伤的局面。所以,一个商业综合体的产生必须实施多赢战略,兼顾多方利益,才能持续发展。
第三,商业综合体,不是商业不同业态的大杂烩,而是要根据发展需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组合,不要陷入雷同化发展、模式化经营。千店一面是商业的悲哀、千城一面是城市的悲哀。要根据商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依城建市,突出自己的靓点、卖点和盈利点。要根据城市整体布局,周围商业环境,进行综合筹划,科学定位,不求全,只求特,突出自己的特色,进行科学的组合,与同一商圈内其它业态进行互补,突出购物、消闲、娱乐、餐饮、住宿、住宅、写字楼、酒店的群体效应。既不能包罗万象,也不搞千篇一律,要有自己的特色和发展模式。
第四,要注意不以大压小、以大挤小,直接影响中小微商业企业的生存。全国有2400万个流通企业的核算单位,一个企业安排10个员工,就有2.4亿人的就业,加上近5000万人的个体户、临时工,它们的就业和生存,是社会的头等大事。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必须考虑这一群体的生存条件。因此,商业综合体不可能代替它们的社会作用,也无法解决它们的生活问题。因此,不是所有城市的商业都可以用商业综合体代替,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要建设综合体。一拥而上的做法,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观念,不仅无法树立城市的形象,而且会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必须因城制宜、因需而定,有重点地发展,这点应引起各级政府注意。
五、一个城市对商业网点的要求是有量的限制
任何一个城市对商业网点的发展,不仅有质的要求,而且存在着量的限制,不可能无限发展、盲目扩大。除了小商小贩在街头巷尾发挥拾遗补缺以外,对大中型商业业态,也有一定的量的限制。那么怎么来控制其基本比例呢?按照实际经验,可以用以下几个数字加以控制的。
第一,商业承受力。市以城在,城以市兴,城市一体,才能协调发展。不是说商业网点,特别是大中型商业业态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它受到城市人口(包括流通人口)、经济发展、购买力增长所限制,存在着一个比例不一的发展极限。按照国内外实例分析,人均营业面积,中小城市控制在每人平均0.8平方米-1平方米之间,大城市控制在1平方米-1.2平方米左右,少数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大型、超大型城市也只能控制1.5平方米-2平方米之间。这不仅为自己发展留下余地和生存条件,还要为小商小贩、个体户留下生存的空间。
第二,盈亏临界点。任何一个商业业态的存在和发展,都要计算盈亏临界点问题,它不仅是衡量有没有盈利的可能,还是一个能否生存的条件。美国曾经做了一次调查,个体户、小商贩只要一天能够维持500美元的流水,按照20%毛利率计算,一年就有3.6万美元的收入,略高于美国蓝领工人平均年收入的3.46万美元,就有人去做,就有它存在的条件。由于地区不同、业态不同、租金不一,没有一个统一的盈亏临界点,但它决定商业地产的业态和规模定位,要有一个计算和控制指标。我曾经对大型百货店作一次匡算,中小城市一年一平方米营业面积必须维持在5000元-8000元之内,而大城市在8000元-12000元之间,特大型城市必须维持15000元以上。可作为参考。
第三,店铺出租率。大型的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和商业综合体,自营很少,多数都采取出租形式、招商经营,因此,都存在一个出租率的问题,招商不满,一关系到能不能按时开业,二关系到能不能维持下去。在一般条件下,出租率达到60%就可以开业。任何一种大型商业设施,除特殊地理位置以外,不可能一步到位,全部租满,只有在开业中逐步引进、逐步到位。
第四,置换率。一个大型商业设置,几个、几百个门店,都是在置换中逐步完善,达到科学配套,产生整体效益。一方面一部分零售商在销售中,绩效不佳,被自然淘汰。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大型商业设施,也有一个认识、选择和适应过程。因此,业态组合是在不断变化中,逐步走向合理。一般的情况下,需要三年左右,才能走向基本稳定,在这期间保持30%置换都是正常,如果比例太大,很多零售商退出或停业,就得考虑整体定位问题。
第五,中小商业企业的倒闭率。这是衡量一个大型商业设施的兴建,可能对周围中小商业产生的冲击。一个城市购买力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如果营业面积增加过多、规模过大,必然对中小商业产生冲击,超出正常的范围,就要考虑科学合理定位。市场的淘汰是正常的,强者发展,适者生存,弱者挣扎,逆者死亡,一般情况下,倒闭率只能在10%左右波动,如果出现大面积倒闭,这不仅反映一个城市商业设置存在泡沫,更为引发社会问题,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