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的制度冲突与对策

来源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an73789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分析现行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机制的弊端的基础上,从政策和法律层面探讨了产生这些弊病的主要原因。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中的制度冲突,表现为国有企业经营的市场杌制和经营者选择的行政机制的矛盾。主张在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中依法建立党政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
其他文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法人的具体人格权,但没有规定法人的一般人格权。而所规定的法人的具体人格权现已不足以涵盖应受保护的各种法人人格利益。在法律中赋予法人一般人格权
公司资本是公司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对于股东出资瑕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旧公司法规定过于简单;新公司法施行后争论不休,标准不统一
从犯罪主体年龄结构、犯罪动机、作案地点和作案方式及其侵害对象方面,归纳了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特征;就社会背景、犯罪心理、人口文化素质及被害人安全防范意识方面,分析了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