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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管理,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规定对于推进国企改制进程、促进国有产权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从制度上对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以国有资产谋私的腐败行为构筑了一道防火墙,对极少数领导干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