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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介绍了汽车车险中最常见的几大险种的责任免除情况,找到汽车保险各险种中容易造成投保人误解的各种问题,由此提出各险种的具体释义,旨在帮助广大车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投保。
关键词:汽车保险 责任免除 案例
Case Analysis of the Liability Exemption of Common Auto Insurance
Quan Jing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liability exemption of the most common types of auto insurance, and finds out the various problems that are likely to cause misunderstandings among the insured in the various types of auto insurance, and proposes specific interpretations of each type of insurance, aiming to help the majority of car owners take reasonable insurance for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car insurance, liability exemption, case
近年来中国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迅猛发展,汽车各相关产业的发展也追随着科技提高和经济发展的脚步迅速崛起、壮大,在这其中汽车产业必不可少的一项分支产业汽车保险也卓有成效,汽车保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在持续保持高增长率的状态下我国的汽车保险相关的各项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不断扩大的时期。伴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增强,汽车保险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汽车保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本文介绍了汽车车险中最常见的几大险种的责任免除情况,找到汽车保险各险种中容易造成投保人误解的各种问题,由此提出各险种的具体释义,旨在帮助广大车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投保。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如上表所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总限额为12.2万元,很多车主会觉得,如果我开车足够小心,足够注意,只要我不出大事故,这12.2万元的费用也差不多夠了,然而实际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对象不包括本车车上人员和车辆本身,也就是说,一旦出现车祸或意外,车主自身的车辆维修费用和人身伤亡所需相关费用都需要自掏腰包,并且现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限额实行的是分项限额,若对方车主医疗费用花销20000元,车辆维修费用5000元,实际总花销25000元,虽没有超过总责任限额12.2万元,最终能获得的保险公司的赔付只有却12000元。
2 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限额高,是第三者责任险最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它的保险金额可达到50万、100万、甚至更高,这里,就会让很多人觉得,在购买了100万的三者险的情况下,只要花费不超过100万,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却不知,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条款中明确规定该险种的赔付对象不包括本车和本车车上人员,只赔付事故当中的第三者,而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是不作为第三者的。这里有一个案例,可以很清晰的说明这一点:雪佛兰车主李女士是一位新手司机,下班后李女士驱车回家,一路上都非常小心,车辆行至家门口,李女士6岁的女儿高高兴兴的出门迎接,由于此时正处在傍晚时分,户外光线并不是太好,再加上李女士刚拿到驾照后不久,开车过程中心里也相对比较紧张,在倒车时不慎将女儿刮倒。不幸中的万幸,6岁的女儿看起来只是受到了一点点皮外伤并无其他问题,为了放心,李女士立即将6岁的女儿带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共花费1500元,回家后李女士取出自家车辆的保险单,在对保险条款进行了简单的了解之后,她认为女儿的医药费可以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得到相应赔偿。于是她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3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
购买了机动车车辆损失险的车主,一般会认为车辆有了全部保障,也就是说,只要车辆的任何部分发生损失情况,都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却有这样一条醒目且清晰的规定:“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损坏,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玻璃单独破碎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附加险种。
其次,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车辆投保时的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的,也就是说,当车辆发生全部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所能赔付的费用只是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并且要去残值。这里,就会让很多车主误以为,保险合同上所标注的新车购置价就是车辆全部损失时的实际赔付金额,真正理赔时拿到的赔偿款却比新车购置价低很多,造成误解。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主观印象里一般车主会认为不管是乘坐被保险车辆已经下车的,还是即将乘坐被保险车辆还未上车的,都可以被称作是“车上人员”,一旦出险,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而保险公司定义的“车上人员”,必须是事故发生瞬间人就待在车上的合法搭乘人员,一旦“下车”,就不再是车上人员。
案例:货车车主吴先生是专门搞运输的,在一次正常行车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车辆爆胎的情况,于是吴先生赶忙把车辆停放在最右边的应急车道,并下车查看,判定车辆爆胎后下车更换轮胎,可意外发生了,吴先生在更换轮胎的过程中,右手手掌被100多斤重的备胎砸中,导致右手手掌粉碎性骨折。吴先生的家人在悲痛之余找到了这辆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想要索赔,但保险公司却认为事故发生时车主吴先生已经下车,不再是本车车上人员,因此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赔偿范围,最终拒绝了吴先生的赔付申请。 5 全车盗抢险
顾客一般会把“全车”理解为:车辆的全部,也就是说,大多数顾客会认为,不管是这辆车的哪个部分,只要与车辆相关的部件或物品丢失,最终都理应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定义里的“全车”,简单来说指的就是“整车”,也就是说,当被保险机动车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案例:赵先生出差时将车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然而等他办完事准备驾车返程,却发现汽车后视镜不见了,他认真地查看了现场,发现有可能是小偷所为,便向公安局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机动车商业险中的四大主险均存在不同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在未投保主险不计免赔率这一附加险时,只要出险,总是要自负一部分,很多车主就会不理解,甚至有可能偏激的认为保险公司是骗人的。
6 不计免赔率险
顾名思义,所谓不计免赔率,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赔偿的保险,所有的赔付费用都有保险公司来承担。在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没有正确研读保险条款的情况下,这样理解是很正常的,可是在不计免赔率险责任免除条款却有很多清晰的规定,比如在车损险中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又比如在全车盗抢险中所需资料缺失的,这些都是要实行免赔率的,也就意味着发生上述情况时,车主要自行承担一部分,不计免赔不等于保险全赔。
案例:徐州荣先生的爱车最近在七里沟蔬菜批发市场与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当荣先生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时,对方已经驾驶着三轮车消失在人群中。荣先生以为只是一点点小擦碰,也没有去追对方,下车检查后却发现,车辆翼子板处刮伤严重,于是车主荣先生在交强险标志贴上找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后急忙的报了保险。但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当即告诉车主荣先生,对方没有悬挂车辆号牌并且已经离开事发现场不知所踪的,像他这种情况,属于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保险公司是要實行3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这30%的部分需要荣先生自行承担,并且再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之前还需要荣先生先自己先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手续。可是荣先生却对保险公司的说法无法认同,他认为,在已经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全部的费用。结果却遭到了保险公司拒拒赔付,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根据不计免赔险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实行责任免除。
车主在投保时,容易认为,只要我花钱买了保险,就是为了买平安的,一旦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理所应当替我承担所有的损失花销,却不知,一张保单它不是万能的,这就需要我们广大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进行投保的时候,首先就要搞清楚承保的保险公司里推出的各个险种,确定想要购买的险种的承保范围、投保对象、理赔对象、保险责任范围以及除外责任范围,首先要去看,看不懂就要主动去问,因为现在保险行业当中一般实行的是询问告知,广大车主要树立一个良好的投保意识!
参考文献:
[1]郑丽娟.浅析汽车保险现状与发展分析.中外企业家,2020年第1期.
[2]石社轩主编.汽车保险与理赔[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年07期.
[3]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分配司法实践研究.胡安升.西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18.
关键词:汽车保险 责任免除 案例
Case Analysis of the Liability Exemption of Common Auto Insurance
Quan Jing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liability exemption of the most common types of auto insurance, and finds out the various problems that are likely to cause misunderstandings among the insured in the various types of auto insurance, and proposes specific interpretations of each type of insurance, aiming to help the majority of car owners take reasonable insurance for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car insurance, liability exemption, case
近年来中国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迅猛发展,汽车各相关产业的发展也追随着科技提高和经济发展的脚步迅速崛起、壮大,在这其中汽车产业必不可少的一项分支产业汽车保险也卓有成效,汽车保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在持续保持高增长率的状态下我国的汽车保险相关的各项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不断扩大的时期。伴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增强,汽车保险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汽车保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本文介绍了汽车车险中最常见的几大险种的责任免除情况,找到汽车保险各险种中容易造成投保人误解的各种问题,由此提出各险种的具体释义,旨在帮助广大车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投保。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如上表所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总限额为12.2万元,很多车主会觉得,如果我开车足够小心,足够注意,只要我不出大事故,这12.2万元的费用也差不多夠了,然而实际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对象不包括本车车上人员和车辆本身,也就是说,一旦出现车祸或意外,车主自身的车辆维修费用和人身伤亡所需相关费用都需要自掏腰包,并且现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限额实行的是分项限额,若对方车主医疗费用花销20000元,车辆维修费用5000元,实际总花销25000元,虽没有超过总责任限额12.2万元,最终能获得的保险公司的赔付只有却12000元。
2 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限额高,是第三者责任险最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它的保险金额可达到50万、100万、甚至更高,这里,就会让很多人觉得,在购买了100万的三者险的情况下,只要花费不超过100万,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却不知,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条款中明确规定该险种的赔付对象不包括本车和本车车上人员,只赔付事故当中的第三者,而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是不作为第三者的。这里有一个案例,可以很清晰的说明这一点:雪佛兰车主李女士是一位新手司机,下班后李女士驱车回家,一路上都非常小心,车辆行至家门口,李女士6岁的女儿高高兴兴的出门迎接,由于此时正处在傍晚时分,户外光线并不是太好,再加上李女士刚拿到驾照后不久,开车过程中心里也相对比较紧张,在倒车时不慎将女儿刮倒。不幸中的万幸,6岁的女儿看起来只是受到了一点点皮外伤并无其他问题,为了放心,李女士立即将6岁的女儿带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共花费1500元,回家后李女士取出自家车辆的保险单,在对保险条款进行了简单的了解之后,她认为女儿的医药费可以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得到相应赔偿。于是她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3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
购买了机动车车辆损失险的车主,一般会认为车辆有了全部保障,也就是说,只要车辆的任何部分发生损失情况,都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却有这样一条醒目且清晰的规定:“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损坏,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玻璃单独破碎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附加险种。
其次,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车辆投保时的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的,也就是说,当车辆发生全部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所能赔付的费用只是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并且要去残值。这里,就会让很多车主误以为,保险合同上所标注的新车购置价就是车辆全部损失时的实际赔付金额,真正理赔时拿到的赔偿款却比新车购置价低很多,造成误解。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主观印象里一般车主会认为不管是乘坐被保险车辆已经下车的,还是即将乘坐被保险车辆还未上车的,都可以被称作是“车上人员”,一旦出险,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而保险公司定义的“车上人员”,必须是事故发生瞬间人就待在车上的合法搭乘人员,一旦“下车”,就不再是车上人员。
案例:货车车主吴先生是专门搞运输的,在一次正常行车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车辆爆胎的情况,于是吴先生赶忙把车辆停放在最右边的应急车道,并下车查看,判定车辆爆胎后下车更换轮胎,可意外发生了,吴先生在更换轮胎的过程中,右手手掌被100多斤重的备胎砸中,导致右手手掌粉碎性骨折。吴先生的家人在悲痛之余找到了这辆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想要索赔,但保险公司却认为事故发生时车主吴先生已经下车,不再是本车车上人员,因此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赔偿范围,最终拒绝了吴先生的赔付申请。 5 全车盗抢险
顾客一般会把“全车”理解为:车辆的全部,也就是说,大多数顾客会认为,不管是这辆车的哪个部分,只要与车辆相关的部件或物品丢失,最终都理应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定义里的“全车”,简单来说指的就是“整车”,也就是说,当被保险机动车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案例:赵先生出差时将车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然而等他办完事准备驾车返程,却发现汽车后视镜不见了,他认真地查看了现场,发现有可能是小偷所为,便向公安局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机动车商业险中的四大主险均存在不同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在未投保主险不计免赔率这一附加险时,只要出险,总是要自负一部分,很多车主就会不理解,甚至有可能偏激的认为保险公司是骗人的。
6 不计免赔率险
顾名思义,所谓不计免赔率,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赔偿的保险,所有的赔付费用都有保险公司来承担。在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没有正确研读保险条款的情况下,这样理解是很正常的,可是在不计免赔率险责任免除条款却有很多清晰的规定,比如在车损险中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又比如在全车盗抢险中所需资料缺失的,这些都是要实行免赔率的,也就意味着发生上述情况时,车主要自行承担一部分,不计免赔不等于保险全赔。
案例:徐州荣先生的爱车最近在七里沟蔬菜批发市场与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当荣先生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时,对方已经驾驶着三轮车消失在人群中。荣先生以为只是一点点小擦碰,也没有去追对方,下车检查后却发现,车辆翼子板处刮伤严重,于是车主荣先生在交强险标志贴上找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后急忙的报了保险。但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当即告诉车主荣先生,对方没有悬挂车辆号牌并且已经离开事发现场不知所踪的,像他这种情况,属于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保险公司是要實行3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这30%的部分需要荣先生自行承担,并且再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之前还需要荣先生先自己先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手续。可是荣先生却对保险公司的说法无法认同,他认为,在已经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全部的费用。结果却遭到了保险公司拒拒赔付,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根据不计免赔险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实行责任免除。
车主在投保时,容易认为,只要我花钱买了保险,就是为了买平安的,一旦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理所应当替我承担所有的损失花销,却不知,一张保单它不是万能的,这就需要我们广大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进行投保的时候,首先就要搞清楚承保的保险公司里推出的各个险种,确定想要购买的险种的承保范围、投保对象、理赔对象、保险责任范围以及除外责任范围,首先要去看,看不懂就要主动去问,因为现在保险行业当中一般实行的是询问告知,广大车主要树立一个良好的投保意识!
参考文献:
[1]郑丽娟.浅析汽车保险现状与发展分析.中外企业家,2020年第1期.
[2]石社轩主编.汽车保险与理赔[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年07期.
[3]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分配司法实践研究.胡安升.西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