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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 社区治理 民众参与
作者简介:郑欣艳,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5级本科生;姜地忠,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3.300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党和政府一直十分注重推进人民民主事业的发展。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十年动乱”的破坏,我国人民民主事业的发展进程受到了严重冲击。改革开放以后人民民主事业重新步入发展正轨。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和城市分别推行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制度,发动基层群众,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梁漱溟曾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有“民有”与“民享”的观念,而始终缺乏“民治”的意识。经过三十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的锻炼,农村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是否已经得以有效培育,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研究以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在浙江省西部五个行政村进行了问卷调查,所有问卷均为当场填写,当场回收,收回有效问卷294份。
目前关于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参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村民政治治理参与行为和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然而随着基层自治的不断实践与发展,基层自治的内容已经不再只是村民选举选择自己的“当家人”这么简单。尤其是在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民众的收入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更高生活水平的向往与追求,为此,基层社区作为与民众生活最直接相关的治理单元,其社区治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吸收和涵盖文化、环境、治安等各个方面。本研究从基层民众在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和安保建设这四个方面的参与对民众的参与度和动机进行了调查,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民众参与状况。调查发现如下:
一是从参与程度上看,农村基层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情况并不理想。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政治建设参与在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参与中参与度最高,为81.4%。表面上看其虽较高,但是作为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最早实践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仍有近20%的民众没有参与其中,这说明农村民众的政治建设参与还有待提高。相比政治建设参与,文化、环境建设参与情况则更不理想,其参与度分别为53.1%和8.2%。对于安保参与,通过前期的预调查发现群众并无可参与的有效途径。
二是从参与动机上看,民众对于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心态比较被动,往往是迫于旁人的眼光或者说压力而参与其中。从调查结果上可以看出,在政治建设参与中,基于人情和权利意识而参与其中的比例几乎并重,都超过了30%。其中,基于权利意识参与政治建设达到了32.5%,但是,基于人情参与的比例也达到了30%,这说明人情关系在农村社会仍旧发挥着根深蒂固的作用。而在文化建设参与、治安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等方面,其参与动机中比例最高的均是基于从众心理,这说明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并未根本性改变。
三是不同属性人群的行为和意识存在各种差异,本研究对不同性别、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年龄的群体加以区分,观察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状况。
男女两性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状况有差异,与传统研究中指出的男性对政治活动的参与普遍比女性更积极这一观点不同,经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女性的参与度却高于男性。不仅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上有差别,它们在参与动机上也有较大差异。政治建设参与中,男性的参与动机中比例最高的是基于人情参与,这似乎说明农村男性比女性更重人情或者义气。从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社会是人情社会,这种参与动机在逻辑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与此同时,女性在政治参与中更重利益和权利,女性更重利相对好理解,而更有权利意识似乎与一般观念相反。这可能与农村女性闲时较多,接触了较多的相关宣传有关系。
不同文化程度的民众也存在差异,没上过学的民众总体上比上过学的民众参与度更高(除了环境建设方面),并且均高出约20个百分点。并且在动机上,没上过学的参与动机主要是基于从众心理参与,比例达到83.3%;虽然上过学的被调查者中基于从众心理参与的比例也是最高,但是没上过学的这一动机比例比上过学的高出40个百分点;而基于社区责任感参与这一动机上过学的比没上过学的高出约15个百分点。可见,文化程度对于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动机有着较大的影响。
处在不同年龄的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状况也有明显的区别。不同根据统计结果,除了18-25周岁这一年龄群体外,大体上表现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程度逐渐提高。为什么年龄越大的民众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度越高呢,这可能与年龄大闲暇时间多有关。而18-25周岁这一年龄段的民众有个有趣的现象,他们的政治参与度很低,只有44.4%,远低于其他年龄段,但在文化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治安建设参与三个方面都高于其他年龄段。这反映了年轻人对政治的普遍不关心状态。
(一)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缓慢,民众的自治意识依旧冷薄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在农村地区推行村民自治开始,发动农村民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实践历程,但是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民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仍旧主要停留在村委会选择这一传统内容上,对于其他方面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认为村情村务都是村干部该关心的事,民众的自治意识十分淡薄。霍亚茜曾在他以村民选举为例研究村民自治实现途径的现状、困境及对策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村民选举过程中大多数村民在外打工、害怕浪费时间与精力,于是出现选择弃权或者敷衍了事、不管不问、态度极其冷漠等现象。本研究的調查结果其实是验证了这一观点,并且可以得出的是不仅是在以选举为代表的政治建设参与中民众的自治意识冷漠,在社区治理的其他方面这一问题表现得更为严重,这也说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进程比较缓慢。 (二)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渠道和途径有限
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进程缓慢,既表现为民众的参与度不高,也表现为参与渠道和途径有限。在所调查的五个村中,可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目前还仅有“庙会”和“祭祖”这两项传统的活动。而农村环境建设和安保建设参与度则十分低,但当我们假设性地问如果村里开展这两方面的活动,他们是否有参与意愿时,参与意愿都近50%,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充分说明了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没有提供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参与渠道与途径。可见,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和途径还十分有限。
(三)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与基层社区治理制度设计的初衷有一定的背离,公共意识淡薄
基层社区治理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发动基层群众基于自身的公民权利和社区归属身份参与社区建设中来。刘小玲曾将民众的参与分为三大类:自动参与、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自动参与是公民基于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而自觉地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的行为。动员参与是公民因受他人鼓动和响应政府号召而发生的影响政治过程的活动。消极参与指的是公民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而对政治问题漠不关心或对政治活动采取消极行动。本研究发现,绝大部分的民众参与表现为消极参与,在文化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和治安建设参与中农村民众基本上都是以从众心理为主,基于社区归属感参与的则十分罕见。即使是政治建设参与中,基于权利意识的比重也非常低,而基于人情參与的却占了不少比例,可见,总体上看,农村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与改制度设计时的初衷有一定的背离。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与农村民众中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低,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大有关,多数民众一方面无暇参与社区治理,另一方面缺乏社区治理的权利意识和相关知识,并且十分容易被眼前微小的利益收买。
(一)加强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教育宣传
在农村民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中,由于人情关系、从众心理以及利益因素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民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宣传,让其意识到参与社区治理不仅是其神圣的民主权利,也是其公民身份、社区主人地位的反映,同时也关系着所在村庄能否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拓宽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与途径
在目前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除了政治建设方面有相对制度化的参与途径(村委会选举)外,社区治理的其它领域提供的参与渠道和途径非常少,甚至没有。即是政治建设参与,除了村委会选举这一途径相对制度化,其它参与途径同样非常缺乏。因此,政府有必要引导和指导村委会加强社区治理的建设,尤其是要在巩固相对稳定的社区政治建设的基础上,把社区建设的领域逐步扩大,并在各建设领域创设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从而为民众参与社区治理既提供内容又保障参与的渠道与途径。
(三)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前文提及的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低,无参与渠道和途径问题,实际上与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不够快有关。因为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程度有限,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安保建设等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村民众无可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在推动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自然也就为他们创造了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和途径。另外,由于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往往被害怕“耽误自己赚钱”的思维障碍,因此,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众只有经济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改善了,才会关注自身所在社区的文化、环境、安保、乃至体育等方面的发展,并参与其中。
参考文献:
[1]风笑天.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2]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胡荣.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居民的地域性自主参与——影响农民在村级选举中参与的各因素分析.社会学研究.2006(2).
[5]房正宏.村民自治的困境与现实路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9).
[6]刘小玲.村民自治下的农民民主意识——我国农民民主意识现状及制约因素.今日南国.2008(3).
作者简介:郑欣艳,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5级本科生;姜地忠,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3.300
一、导言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党和政府一直十分注重推进人民民主事业的发展。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十年动乱”的破坏,我国人民民主事业的发展进程受到了严重冲击。改革开放以后人民民主事业重新步入发展正轨。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和城市分别推行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制度,发动基层群众,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梁漱溟曾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有“民有”与“民享”的观念,而始终缺乏“民治”的意识。经过三十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的锻炼,农村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是否已经得以有效培育,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研究以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在浙江省西部五个行政村进行了问卷调查,所有问卷均为当场填写,当场回收,收回有效问卷294份。
二、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民众参与状况
目前关于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参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村民政治治理参与行为和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然而随着基层自治的不断实践与发展,基层自治的内容已经不再只是村民选举选择自己的“当家人”这么简单。尤其是在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民众的收入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更高生活水平的向往与追求,为此,基层社区作为与民众生活最直接相关的治理单元,其社区治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吸收和涵盖文化、环境、治安等各个方面。本研究从基层民众在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和安保建设这四个方面的参与对民众的参与度和动机进行了调查,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民众参与状况。调查发现如下:
一是从参与程度上看,农村基层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情况并不理想。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政治建设参与在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参与中参与度最高,为81.4%。表面上看其虽较高,但是作为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最早实践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仍有近20%的民众没有参与其中,这说明农村民众的政治建设参与还有待提高。相比政治建设参与,文化、环境建设参与情况则更不理想,其参与度分别为53.1%和8.2%。对于安保参与,通过前期的预调查发现群众并无可参与的有效途径。
二是从参与动机上看,民众对于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心态比较被动,往往是迫于旁人的眼光或者说压力而参与其中。从调查结果上可以看出,在政治建设参与中,基于人情和权利意识而参与其中的比例几乎并重,都超过了30%。其中,基于权利意识参与政治建设达到了32.5%,但是,基于人情参与的比例也达到了30%,这说明人情关系在农村社会仍旧发挥着根深蒂固的作用。而在文化建设参与、治安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等方面,其参与动机中比例最高的均是基于从众心理,这说明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并未根本性改变。
三是不同属性人群的行为和意识存在各种差异,本研究对不同性别、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年龄的群体加以区分,观察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状况。
男女两性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状况有差异,与传统研究中指出的男性对政治活动的参与普遍比女性更积极这一观点不同,经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女性的参与度却高于男性。不仅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上有差别,它们在参与动机上也有较大差异。政治建设参与中,男性的参与动机中比例最高的是基于人情参与,这似乎说明农村男性比女性更重人情或者义气。从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社会是人情社会,这种参与动机在逻辑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与此同时,女性在政治参与中更重利益和权利,女性更重利相对好理解,而更有权利意识似乎与一般观念相反。这可能与农村女性闲时较多,接触了较多的相关宣传有关系。
不同文化程度的民众也存在差异,没上过学的民众总体上比上过学的民众参与度更高(除了环境建设方面),并且均高出约20个百分点。并且在动机上,没上过学的参与动机主要是基于从众心理参与,比例达到83.3%;虽然上过学的被调查者中基于从众心理参与的比例也是最高,但是没上过学的这一动机比例比上过学的高出40个百分点;而基于社区责任感参与这一动机上过学的比没上过学的高出约15个百分点。可见,文化程度对于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动机有着较大的影响。
处在不同年龄的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状况也有明显的区别。不同根据统计结果,除了18-25周岁这一年龄群体外,大体上表现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程度逐渐提高。为什么年龄越大的民众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度越高呢,这可能与年龄大闲暇时间多有关。而18-25周岁这一年龄段的民众有个有趣的现象,他们的政治参与度很低,只有44.4%,远低于其他年龄段,但在文化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治安建设参与三个方面都高于其他年龄段。这反映了年轻人对政治的普遍不关心状态。
三、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民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缓慢,民众的自治意识依旧冷薄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在农村地区推行村民自治开始,发动农村民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实践历程,但是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民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仍旧主要停留在村委会选择这一传统内容上,对于其他方面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认为村情村务都是村干部该关心的事,民众的自治意识十分淡薄。霍亚茜曾在他以村民选举为例研究村民自治实现途径的现状、困境及对策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村民选举过程中大多数村民在外打工、害怕浪费时间与精力,于是出现选择弃权或者敷衍了事、不管不问、态度极其冷漠等现象。本研究的調查结果其实是验证了这一观点,并且可以得出的是不仅是在以选举为代表的政治建设参与中民众的自治意识冷漠,在社区治理的其他方面这一问题表现得更为严重,这也说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进程比较缓慢。 (二)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渠道和途径有限
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发展进程缓慢,既表现为民众的参与度不高,也表现为参与渠道和途径有限。在所调查的五个村中,可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目前还仅有“庙会”和“祭祖”这两项传统的活动。而农村环境建设和安保建设参与度则十分低,但当我们假设性地问如果村里开展这两方面的活动,他们是否有参与意愿时,参与意愿都近50%,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充分说明了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没有提供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参与渠道与途径。可见,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和途径还十分有限。
(三)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与基层社区治理制度设计的初衷有一定的背离,公共意识淡薄
基层社区治理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发动基层群众基于自身的公民权利和社区归属身份参与社区建设中来。刘小玲曾将民众的参与分为三大类:自动参与、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自动参与是公民基于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而自觉地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的行为。动员参与是公民因受他人鼓动和响应政府号召而发生的影响政治过程的活动。消极参与指的是公民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而对政治问题漠不关心或对政治活动采取消极行动。本研究发现,绝大部分的民众参与表现为消极参与,在文化建设参与、环境建设参与和治安建设参与中农村民众基本上都是以从众心理为主,基于社区归属感参与的则十分罕见。即使是政治建设参与中,基于权利意识的比重也非常低,而基于人情參与的却占了不少比例,可见,总体上看,农村民众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与改制度设计时的初衷有一定的背离。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与农村民众中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低,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大有关,多数民众一方面无暇参与社区治理,另一方面缺乏社区治理的权利意识和相关知识,并且十分容易被眼前微小的利益收买。
四、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教育宣传
在农村民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动机中,由于人情关系、从众心理以及利益因素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民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宣传,让其意识到参与社区治理不仅是其神圣的民主权利,也是其公民身份、社区主人地位的反映,同时也关系着所在村庄能否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拓宽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与途径
在目前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中,除了政治建设方面有相对制度化的参与途径(村委会选举)外,社区治理的其它领域提供的参与渠道和途径非常少,甚至没有。即是政治建设参与,除了村委会选举这一途径相对制度化,其它参与途径同样非常缺乏。因此,政府有必要引导和指导村委会加强社区治理的建设,尤其是要在巩固相对稳定的社区政治建设的基础上,把社区建设的领域逐步扩大,并在各建设领域创设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从而为民众参与社区治理既提供内容又保障参与的渠道与途径。
(三)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前文提及的农村民众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低,无参与渠道和途径问题,实际上与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不够快有关。因为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程度有限,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安保建设等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村民众无可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在推动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自然也就为他们创造了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和途径。另外,由于农村民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往往被害怕“耽误自己赚钱”的思维障碍,因此,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众只有经济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改善了,才会关注自身所在社区的文化、环境、安保、乃至体育等方面的发展,并参与其中。
参考文献:
[1]风笑天.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2]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胡荣.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居民的地域性自主参与——影响农民在村级选举中参与的各因素分析.社会学研究.2006(2).
[5]房正宏.村民自治的困境与现实路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9).
[6]刘小玲.村民自治下的农民民主意识——我国农民民主意识现状及制约因素.今日南国.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