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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出现了分歧;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关键词]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分离
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会计分支,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起成为现代会计的三大支柱。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自成体系,然而在我国,没有将两者进行应有的区分。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1.两者概念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原则,遵循一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的收入、费用、盈利进行记录、计算、分类、汇总并编表呈报,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服务的一系列过程。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2.两者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公平社会分配。从纳税人角度看,税务会计最终要使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使纳税额最小;从征税人角度看,税务会计最终要保证纳税人足额的交纳各种税金。
3.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现行税收制度与法规。由于两者的核算依据不同,其核算结果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
4.两者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使收人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操作简便,可以有效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
5.两者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而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人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
6.对会计上的穩健原则态度不同。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收入进行预计。
7.两者的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不同。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其等式是(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2)收入—费用=利润;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其等式是(1)应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8.两者实际操作程序不同。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顺序。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税务会计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联系
1.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基础。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例如,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多是以财务计信息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2.税务会计也影响着财务会计。企业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该科目或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列示,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列示。此外,企业的“所得税”项目及上述递延税款对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均有影响。
尽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但任何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均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这种互相协调关系构成了两者间联系的主要方面。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
1.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出资人可以分为国家和自然人,当出资人是国家时,政府就既是征税者,又是投资报酬的获得者,由于利益主体的一体化特征,政府和出资人在收益分配上的对立就不存在,这就决定两种制度可以不必分离,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基本上采取这种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当出资人表现为多元化特征时,开始出现政府税收与企业所有者投资收益的对立。政府多得,结果必然是这些所有者少得。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根本原因。
2.政府和出资人取得收益的行为差异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1)政府征税是无偿的,而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有偿的,政府征税的无偿性决定了政府无资本补偿的后顾之忧,更关心企业收入的一面;与此不同,出资人首先关心的是成本补偿,这种关心表现在出资人往往从谨慎的原则出发多估预计成本,对收入则采取与成本相反的态度,即少估和推迟确认收入。(2)政府征税是强制的,而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市场营运之客观结果。政府征税的强制性意味当政府要更多的收入以支持其支出时,可以通过强制手段使会计制度更适合于提前和多取得税收收入。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通过经营者或自身的市场运作达成的。他们从市场竞争中实际得到的收入份额是客观的。(3)政府税收需要稳定,而出资人取得的投资回报因市场变动而不稳定。政府税收需要稳定之基础是税源稳定,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的稳定,税率稳定,征税时间稳定。由于市场自由竞争性和周期波动性,出资人面临着投资风险,这不仅使出资人投资报酬不稳定或可能得不到报酬,甚至可能亏损或丧失全部投资。(4)政府征税具有宏观性,出资人取得报酬只是微观行为。从宏观管理角度出发,政府调整会计制度具有主观性倾向,如为鼓励和抑制某些企业或行业的发展,可通过税法中的会计制度调整达到目的。
3.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及税法的严肃性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财务会计是一门对外报告会计,要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它必须符合公认会计准则要求,以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不能随税法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又不能不按税法的要求来计算和缴纳税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只有建立税务会计。
税法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每个纳税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税务会计合并于财务会计,有时为了照顾财务会计的灵活性,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某些灵活处理的规定,很难做到财务会计有关税收的处理结果严格符合税法的规定,影响税收征管工作,不利于保证税法严肃性。
4.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二者的分离有利于会计学科的发展。当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建起来后,其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保持既有利于会计工作者深入理解和把握会计理论,提高工作质量,也有利于会计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检验。反之,税务法规则就显得不稳定,它会因政府意志的变化及税务体系的完善而不断变化,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同时,税务会计的建立,会逐渐形成关于纳税活动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对丰富会计理论、发展会计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其基本要求是:产权关系明晰,法人制度健全,政企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会计准则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对企业会计活动的规范和约束。而税法是仅从有利于国家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准则控制”的会计运行机制是必须的,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具有不同的规范目标,二者不可能相统一。硬性追求二者的协调,极大的可能就是会计准则服从于税法的需要,这将严重地破坏会计准则的规范性,要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效用,就要走税务会计独立的道路。
6.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以及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我国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目前,世界上很多数国家的税务会计都是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在国际范围内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李心源戴德明:税收与会计关系模式的选择与税收监管[J].税务研究,2004,(11)
[2]汪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与协调[J].当代经理人,2006,(2)
[3]李庆卫:加块建立我国税务会计的思考[J].现代农业,2006,(8)
[4]林世怡:税务会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
[关键词]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分离
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会计分支,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起成为现代会计的三大支柱。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自成体系,然而在我国,没有将两者进行应有的区分。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1.两者概念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原则,遵循一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的收入、费用、盈利进行记录、计算、分类、汇总并编表呈报,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服务的一系列过程。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2.两者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公平社会分配。从纳税人角度看,税务会计最终要使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使纳税额最小;从征税人角度看,税务会计最终要保证纳税人足额的交纳各种税金。
3.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现行税收制度与法规。由于两者的核算依据不同,其核算结果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
4.两者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使收人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操作简便,可以有效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
5.两者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而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人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
6.对会计上的穩健原则态度不同。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收入进行预计。
7.两者的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不同。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其等式是(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2)收入—费用=利润;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其等式是(1)应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8.两者实际操作程序不同。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顺序。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税务会计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联系
1.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基础。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例如,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多是以财务计信息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2.税务会计也影响着财务会计。企业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该科目或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列示,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列示。此外,企业的“所得税”项目及上述递延税款对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均有影响。
尽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但任何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均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这种互相协调关系构成了两者间联系的主要方面。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
1.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出资人可以分为国家和自然人,当出资人是国家时,政府就既是征税者,又是投资报酬的获得者,由于利益主体的一体化特征,政府和出资人在收益分配上的对立就不存在,这就决定两种制度可以不必分离,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基本上采取这种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当出资人表现为多元化特征时,开始出现政府税收与企业所有者投资收益的对立。政府多得,结果必然是这些所有者少得。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根本原因。
2.政府和出资人取得收益的行为差异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1)政府征税是无偿的,而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有偿的,政府征税的无偿性决定了政府无资本补偿的后顾之忧,更关心企业收入的一面;与此不同,出资人首先关心的是成本补偿,这种关心表现在出资人往往从谨慎的原则出发多估预计成本,对收入则采取与成本相反的态度,即少估和推迟确认收入。(2)政府征税是强制的,而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市场营运之客观结果。政府征税的强制性意味当政府要更多的收入以支持其支出时,可以通过强制手段使会计制度更适合于提前和多取得税收收入。出资人取得投资回报是通过经营者或自身的市场运作达成的。他们从市场竞争中实际得到的收入份额是客观的。(3)政府税收需要稳定,而出资人取得的投资回报因市场变动而不稳定。政府税收需要稳定之基础是税源稳定,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的稳定,税率稳定,征税时间稳定。由于市场自由竞争性和周期波动性,出资人面临着投资风险,这不仅使出资人投资报酬不稳定或可能得不到报酬,甚至可能亏损或丧失全部投资。(4)政府征税具有宏观性,出资人取得报酬只是微观行为。从宏观管理角度出发,政府调整会计制度具有主观性倾向,如为鼓励和抑制某些企业或行业的发展,可通过税法中的会计制度调整达到目的。
3.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及税法的严肃性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财务会计是一门对外报告会计,要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它必须符合公认会计准则要求,以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不能随税法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又不能不按税法的要求来计算和缴纳税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只有建立税务会计。
税法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每个纳税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税务会计合并于财务会计,有时为了照顾财务会计的灵活性,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某些灵活处理的规定,很难做到财务会计有关税收的处理结果严格符合税法的规定,影响税收征管工作,不利于保证税法严肃性。
4.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二者的分离有利于会计学科的发展。当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建起来后,其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保持既有利于会计工作者深入理解和把握会计理论,提高工作质量,也有利于会计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检验。反之,税务法规则就显得不稳定,它会因政府意志的变化及税务体系的完善而不断变化,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同时,税务会计的建立,会逐渐形成关于纳税活动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对丰富会计理论、发展会计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其基本要求是:产权关系明晰,法人制度健全,政企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会计准则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对企业会计活动的规范和约束。而税法是仅从有利于国家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准则控制”的会计运行机制是必须的,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具有不同的规范目标,二者不可能相统一。硬性追求二者的协调,极大的可能就是会计准则服从于税法的需要,这将严重地破坏会计准则的规范性,要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效用,就要走税务会计独立的道路。
6.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以及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我国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决定两种制度分离的必然性。目前,世界上很多数国家的税务会计都是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在国际范围内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李心源戴德明:税收与会计关系模式的选择与税收监管[J].税务研究,2004,(11)
[2]汪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与协调[J].当代经理人,2006,(2)
[3]李庆卫:加块建立我国税务会计的思考[J].现代农业,2006,(8)
[4]林世怡:税务会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