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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自制剧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影响力在不断加大,但是对于网络自制剧的管理仍不完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2016年再次对网络自制剧加强了监管,但也引发了争论。立足于公共利益原则进行思考,本文从是否满足表达者的自由、是否保证公众知晓权、是否让网络自制剧发挥其教育职能、是否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四个角度分析了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