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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里,企业对于上市与否有自己的判断,与国内企业常有的“赶时髦”或者“圈钱”的想法不同。企业上市就是GO PUBLIC,意味着向公众开放,在接纳公众融资的同时,将放弃作为非上市企业的一些权利,包括经营决策权和收益索取权。这完全是基于利益与发展的考量。
在全球500强里,只有5%左右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占多数这个事实也说明企业的发展能够从公开市场获得很多好处,而且资本市场的强大造血功能对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中小企业,是否有必要去公开市场融资,则要做更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海外上市的代价
国内企业近几年发展较快,但资本市场建设相对缓慢,形成国内上市机会成为供不应求的“稀有资源”,而其他私募股权融资渠道少,迫使很多排不上队的企业以买壳或者红筹等方式在海外上市。从实际效果上讲,出现了很多问题,成为企业难以言说的负担。
不同地区的证券市场其实对于同一个企业的估值可能有很大的差异,这一点类似普通商品,企业作为证券市场上公开出售的“商品”,其价格决定于客户对其的估值和预期。这都是基于对该企业产品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深入理解。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首先就遇到这样的先天不足,根源在于这些企业的主要市场在国内,采用的会计和税收制度与海外不同,企业治理结构透明度不高,以及境外人士对于中国市场的误解和偏见等。这些都是折价因素,国内企业寻求海外上市不得不支付价值被低估造成的损失,这对于一些传统行业的公司尤其可观。
企业成功上市之后,市场折价因素仍然存在。在美国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证券分析师的意见对于股价走势影响很大。以当地市场的上市公司整体情况看待国内上市公司,很多指标都不会令投资者满意,上市后股价跌破发行价,以及被收购或被摘牌的风险都很大。在纳斯达克上市,中途的淘汰率甚至高达50%。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不了解海外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可能在无意之中造成很大损失。国内企业多数不熟悉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完善,据统计,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中国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声誉也大受影响。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企业上市所支付的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在内地上市的可见成本不算高,大概是总融资成本的5%~8%,但时间成本却几乎让企业无法承受。在海外上市费用的透明度较高,但仅保荐人费、法律顾问费、会计师费3大费用就超过内地上市总成本,如香港创业板的3大费用约250万~450万港币,主板更高约450万~900万港币;在美国市场IPO成本约为总筹资额的13%~20%,其他市场此比例在10%~25%。此外,上市公司每年还需要花费维护成本,香港市场每年约200万~300万港币,大陆中小板是60万~100万元人民币,在美国出台SOX法案后,每年维持费用不会低于1000元万人民币。东莞某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的台资企业在美国上市第一年就因为维持费用太高而放弃上报年报被摘牌。
国内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发展渐趋成熟、监管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被特别处理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不少ST企业面临退市风险。这些公司有些共同的特征,如公司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造成财务混乱、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未清偿的关联交易以及受大股东牵累而亏损等。有人对1998~2003年的ST公司进行分析,发现样本从上市到被ST的时间有共同的规律,就是上市后3~6年出现经营和财务危机的数量最多,而制造业上市公司占50%以上。
国内企业先天不足
企业上市尽管要付出很大代价,但好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通过上市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这在国内私募股权发育不足,融资方式少的情况下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此外,成为公众公司将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得名牌效应,积聚无形资产,也有助于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但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生的,上市也是一柄双刃剑,搞不好反而得小于失。
无论中外,为了接受监管以保证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就需要上市公司尽可能多地公开公司战略、业务经营数据和市场策略等接近商业机密的经营细节,这将给竞争对手更多了解你的弱点和计划的机会。同时,公众股东往往对于短期业绩非常在意,动辄“用脚投票”,上市公司的经营层犹如上了辕架的马,没有停步不前的理由,否则就面临着被“卸磨杀驴”的威胁。
另外,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有先天劣势。国内企业的最大的市场仍是中国。海外市场不了解中国企业,加上对企业治理和中国市场的误解,会计和税收制度的不同,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应该认真分析有无驾御这些风险的能力,有无进一步成长的潜力,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模式是否被国外资本市场接受,海外上市是否符合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从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讲,企业不一定“一股就灵”。企业的发展状况和阶段不一定适合上市监管方面的要求。而一些对于上市公司是非规范的经营方式往往对于企业的一些特定时期是不得不采取的做法,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关键而且不能逾越的一个环节。如果企业简单地认为,上市就是为了圈钱,而没有意识到上市后的代价,那么必然面对的是未预计到的无法承受的损失。
企业为募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可以有许多上市之外的选择,如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等。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融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不要因为缺乏对上市成本的了解或者心存钻法规空挡的想法,去冒在资本市场翻船覆没的风险。
在全球500强里,只有5%左右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占多数这个事实也说明企业的发展能够从公开市场获得很多好处,而且资本市场的强大造血功能对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中小企业,是否有必要去公开市场融资,则要做更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海外上市的代价
国内企业近几年发展较快,但资本市场建设相对缓慢,形成国内上市机会成为供不应求的“稀有资源”,而其他私募股权融资渠道少,迫使很多排不上队的企业以买壳或者红筹等方式在海外上市。从实际效果上讲,出现了很多问题,成为企业难以言说的负担。
不同地区的证券市场其实对于同一个企业的估值可能有很大的差异,这一点类似普通商品,企业作为证券市场上公开出售的“商品”,其价格决定于客户对其的估值和预期。这都是基于对该企业产品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深入理解。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首先就遇到这样的先天不足,根源在于这些企业的主要市场在国内,采用的会计和税收制度与海外不同,企业治理结构透明度不高,以及境外人士对于中国市场的误解和偏见等。这些都是折价因素,国内企业寻求海外上市不得不支付价值被低估造成的损失,这对于一些传统行业的公司尤其可观。
企业成功上市之后,市场折价因素仍然存在。在美国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证券分析师的意见对于股价走势影响很大。以当地市场的上市公司整体情况看待国内上市公司,很多指标都不会令投资者满意,上市后股价跌破发行价,以及被收购或被摘牌的风险都很大。在纳斯达克上市,中途的淘汰率甚至高达50%。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不了解海外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可能在无意之中造成很大损失。国内企业多数不熟悉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完善,据统计,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中国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声誉也大受影响。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企业上市所支付的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在内地上市的可见成本不算高,大概是总融资成本的5%~8%,但时间成本却几乎让企业无法承受。在海外上市费用的透明度较高,但仅保荐人费、法律顾问费、会计师费3大费用就超过内地上市总成本,如香港创业板的3大费用约250万~450万港币,主板更高约450万~900万港币;在美国市场IPO成本约为总筹资额的13%~20%,其他市场此比例在10%~25%。此外,上市公司每年还需要花费维护成本,香港市场每年约200万~300万港币,大陆中小板是60万~100万元人民币,在美国出台SOX法案后,每年维持费用不会低于1000元万人民币。东莞某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的台资企业在美国上市第一年就因为维持费用太高而放弃上报年报被摘牌。
国内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发展渐趋成熟、监管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被特别处理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不少ST企业面临退市风险。这些公司有些共同的特征,如公司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造成财务混乱、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未清偿的关联交易以及受大股东牵累而亏损等。有人对1998~2003年的ST公司进行分析,发现样本从上市到被ST的时间有共同的规律,就是上市后3~6年出现经营和财务危机的数量最多,而制造业上市公司占50%以上。
国内企业先天不足
企业上市尽管要付出很大代价,但好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通过上市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这在国内私募股权发育不足,融资方式少的情况下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此外,成为公众公司将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得名牌效应,积聚无形资产,也有助于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但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生的,上市也是一柄双刃剑,搞不好反而得小于失。
无论中外,为了接受监管以保证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就需要上市公司尽可能多地公开公司战略、业务经营数据和市场策略等接近商业机密的经营细节,这将给竞争对手更多了解你的弱点和计划的机会。同时,公众股东往往对于短期业绩非常在意,动辄“用脚投票”,上市公司的经营层犹如上了辕架的马,没有停步不前的理由,否则就面临着被“卸磨杀驴”的威胁。
另外,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有先天劣势。国内企业的最大的市场仍是中国。海外市场不了解中国企业,加上对企业治理和中国市场的误解,会计和税收制度的不同,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应该认真分析有无驾御这些风险的能力,有无进一步成长的潜力,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模式是否被国外资本市场接受,海外上市是否符合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从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讲,企业不一定“一股就灵”。企业的发展状况和阶段不一定适合上市监管方面的要求。而一些对于上市公司是非规范的经营方式往往对于企业的一些特定时期是不得不采取的做法,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关键而且不能逾越的一个环节。如果企业简单地认为,上市就是为了圈钱,而没有意识到上市后的代价,那么必然面对的是未预计到的无法承受的损失。
企业为募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可以有许多上市之外的选择,如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等。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融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不要因为缺乏对上市成本的了解或者心存钻法规空挡的想法,去冒在资本市场翻船覆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