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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长春市2008年民生行动计划中第12条“采取政府贴息贷款方式,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困难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其续保缴费问题”相关政策及业务经办目前已经基本准备就绪。并拟于近期全面启动。目前,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有效证件到社保部门申报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