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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转型阶段影响公共安全以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电网企业所面对的重要课题。本调研课题拟在综合分析研判公司系统内近年发生的突发群体事件的基础上,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以协同化、程序化、法制化、系统化管控为核心,从分析研判突发群体事件的成因和演变入手,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突发群体事件,保证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本课题对保障公司平安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突发;群体事件;处置;预控
1 课题研究背景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共党的建设词典》,2009),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人数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转型阶段影响公共安全以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电网企业所面对的重要课题。在综合分析研判系统内近年发生的突发群体事件的基础上,研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控机制,对保障公司平安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社会转型期突发群体事件激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又是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各种传统的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理面临的形势严峻。根据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群体性事件数据库的相关资料分析,1993年到2003年,我国群体事件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2004年上升到7.4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平均每5分钟就要发生一起群体事件,并一直呈上升趋势。
1.2 突发群体事件处置不当引起严重后果
突发全体事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巨大,如处置不当会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2004—2010年全国已发生100多个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制发展报告》列举了全国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如:贵州瓮安“6.28”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宝安“11.7”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等,指出群体事件由来已久,近年来,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严重,暴力对抗明显加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1.3 市县公司突发群体事件不断发生
近年来,电网公司系统突发群体事件不断发生,有些围堵企业办公楼,拉条幅、堵大门、占据公司办公场所等现象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破坏了公司和谐稳定的局面。
2 市县公司突发群体事件发生原因分析
2.1 体制改革引发的矛盾和冲突较多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在深化改革、实施主辅分离、主多分开、规范集体企业管理以及农电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推进“三集五大”体系的大变革实践中,必然會出现利益重新调整、规范收入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伴随这些变革和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将更加凸显,不稳定因素始终存在。
2.2 电网企业涉及的群体事件形式日趋复杂
随着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内新旧矛盾重复叠加,企业维稳工作任务艰巨。电网企业突发群体事件主要表现在劳动纠纷、电网建设施工、触电赔偿、历史遗留问题等。近年来,由于供电企业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和过敏性,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日趋复杂,频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互联网、QQ、BBS、MSN、博客、闪客等媒体工具的快速传播,人人都可以是记者、评论员,网络群体事件(指在互联网上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群体事件)呈高发、多发态势。如上海嘉定网上晒工资单事件、湖北恩施巨额分红事件等。
3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模型分析
调研组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从分析研判突发群体事件的成因和演变入手,提出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四化”(协同化、程序化、法制化、系统化)管控机制,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突发群体事件,保证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
一是协同化:建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做到组织保障、协同合作、信息互通、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持内部协同贯通的同时,加强外部联络,第一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反映真实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加强与信访、维稳、司法、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应对,合力处置。复杂群体事件争取政府主导下的各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二是程序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起因—诉求—未解决—群体形成—对峙—冲突—处置—平息。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是“突发事件”,实际上是矛盾积累在一定阶段的“总暴发”。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清晰的发展过程,也有一些内在的演进规律。如果认识这些规律和过程,将工作重心前移,将潜在的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就可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按照风险管理的理论,按照风险辨识—危机预警—危机应对—事后处置等流程,在每个阶段加以细化分解,达到规避风险和正确处置风险的目的。对于群体性事件,制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流程方案。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主动和提前介入,严格按程序办理,减少工作的被动和损失。
三是系统化: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性思维,统筹处置。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依法合规;二是系统响应、冷静理智;三是教育疏导,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四是快速果断原则,手段要果断,姿态要低调;五是标本兼治,既要注重事件的处置,同时又要注重新闻舆情处置,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又要总结分析,注重后续跟踪。在具体处置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一旦发生事件,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迅速启动,及时上报下达,正面回应,系统处置。 四是法制化:在事件处置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现场处置与问题解决,又要严格依法合规,做到结果合法与程序合法。重视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对于诉求有理、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解决。对于一些无理性诉求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以法治的思维和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准确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有才能效地遏制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控的主要做法
4.1 事前排查,正确预判
健全市、县两级信访稳定工作网络,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开展经常性排查工作,对有可能出现上访的信访苗头,积极开展调查分析,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妥善排除信访隐患。在市县公司范围内建立各层面信息员组成的维稳信息网络,实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排查后统一填写《不稳定因素排查统计表》,分别于每月规定时间报省、市公司备案,重大隐患报地方党委、政府和维稳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其对象规模、诉求性质、激烈程度、发展趋势等情况,综合权衡后提出疏导化解工作建议,及时采取化解措施。针对维稳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例如针对信访量较大的“农电工信访问题”,开展农电工遗留问题专项调查分析,探索研究化解农电工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结合企业特点,对于主多分开背景下的劳动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可能引发的劳动纠纷、信访问题进行逐个排查,重点防范;在县公司作业组织专业化过程中,及时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采取有力措施、妥善有效的处置。通过开展专项课题分析,推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有效预防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对于特别复杂困难的群体事件隐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稳定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隐患,妥善处置。例如在主多分开的过程中,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的前期,宿州供电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对煤矸石电厂中层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结构,经济状况,再就业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逐项分析。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稳定预案》,并对组织者等重点人群制定重点稳控措施,对困难职工群众重点帮扶,达到提前分析,正确应对的目的。
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禁无原则地推卸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例如对于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领导下指导并重点关注煤矸石电厂稳定问题;明丽公司(宿州公司集体企业)作为煤矸石电厂的股东单位和管理单位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煤矸石电厂作为稳定问题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稳定问题的处置。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构筑多道防火墙,妥善解决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
4.3 快速反应,协同联动
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及早介入,在群体性事件爆发初期使之得到控制或平息,缩小社会影响,降低危害程度。这就要求领导者要迅速采取果断的措施,避免久拖不决,丧失最佳的处理时机,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公司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同时协调联动,成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信访局、公安局汇报,内通外联、迅速行动、协作配合。确保各专业组第一时间迅速就位,确保一旦有需要公安机关及时到达现场,确保群体事件有效控制。
4.4 依法处置,果断应对
群体性事件涉及面较大,处置时绝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做无原则的承诺,必须时时处处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原则办事。要根据《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情况,及时控制,果断应对。事态控制处置组时刻关注事态发展,保持与公安部门密切联系,若发生群众聚集围堵办公大楼疏导无效时,果断请求公安干警支援,控制现场局面。政策对话解答组依法合规耐心接访,防止矛盾激化,事态失控。舆情控制组保持与宣传部门沟通,控制舆论导向,密切监视互联网信息,防止炒作和失实负面舆情。
5 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效
5.1 经济效益
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其处置的成本往往是巨大的,既过多的牵涉了公司的精力,又使企業付出了重大的人、财、物等行政成本。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密切掌控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作出疏导化解等应对措施,同时做好处置准备,做到严密控制、正确应对、精确处置,减少不必要物质成本和行政成本,减少处置不当或失败的风险,确保处置有序有节有效。近年来,由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促成了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有效解决,大大降低了处置成本。根据问题解决情况和降低信访成本统计,成果创造以来,公司成功预防和处置农电工信访问题、煤矸石电厂破产引发的信访问题、触电赔偿问题、智能表安装等多起事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约190万元。
5.2 社会效益
(1)有力维护了电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电网企业具有天然的过敏体质,群体性事件发生,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加之近年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跟踪或不实报道、炒作,大大损害了企业的服务品牌和社会形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的构建,有效控制各类舆情风险,有力维护了电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证企业平安和谐、保证企业指标完成、保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近年来,宿州供电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宿州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2)确保了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对生产办公场所、电力调度中心可能造成较大的冲击,扰乱了生产办公管理等秩序,破坏了企业的安全稳定。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成功预防和化解了多起突发全体事件,有效保证了公司系统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信访稳定业绩考核在省公司和市政府全部获得满分,公司荣获省公司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宿州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3)为电网企业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凸显,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明显提高。如何建立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处置机制,成为政府和企业十分关注的重大课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2011年安徽电力信息第39期推广宿州公司工作交流信息:宿州公司多措并举强化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转型阶段影响公共安全以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电网企业所面对的重要课题。本调研课题拟在综合分析研判公司系统内近年发生的突发群体事件的基础上,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以协同化、程序化、法制化、系统化管控为核心,从分析研判突发群体事件的成因和演变入手,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突发群体事件,保证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本课题对保障公司平安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突发;群体事件;处置;预控
1 课题研究背景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共党的建设词典》,2009),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人数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转型阶段影响公共安全以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电网企业所面对的重要课题。在综合分析研判系统内近年发生的突发群体事件的基础上,研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控机制,对保障公司平安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社会转型期突发群体事件激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又是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各种传统的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理面临的形势严峻。根据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群体性事件数据库的相关资料分析,1993年到2003年,我国群体事件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2004年上升到7.4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平均每5分钟就要发生一起群体事件,并一直呈上升趋势。
1.2 突发群体事件处置不当引起严重后果
突发全体事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巨大,如处置不当会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2004—2010年全国已发生100多个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制发展报告》列举了全国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如:贵州瓮安“6.28”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宝安“11.7”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等,指出群体事件由来已久,近年来,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严重,暴力对抗明显加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1.3 市县公司突发群体事件不断发生
近年来,电网公司系统突发群体事件不断发生,有些围堵企业办公楼,拉条幅、堵大门、占据公司办公场所等现象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破坏了公司和谐稳定的局面。
2 市县公司突发群体事件发生原因分析
2.1 体制改革引发的矛盾和冲突较多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在深化改革、实施主辅分离、主多分开、规范集体企业管理以及农电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推进“三集五大”体系的大变革实践中,必然會出现利益重新调整、规范收入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伴随这些变革和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将更加凸显,不稳定因素始终存在。
2.2 电网企业涉及的群体事件形式日趋复杂
随着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内新旧矛盾重复叠加,企业维稳工作任务艰巨。电网企业突发群体事件主要表现在劳动纠纷、电网建设施工、触电赔偿、历史遗留问题等。近年来,由于供电企业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和过敏性,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日趋复杂,频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互联网、QQ、BBS、MSN、博客、闪客等媒体工具的快速传播,人人都可以是记者、评论员,网络群体事件(指在互联网上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群体事件)呈高发、多发态势。如上海嘉定网上晒工资单事件、湖北恩施巨额分红事件等。
3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模型分析
调研组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从分析研判突发群体事件的成因和演变入手,提出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四化”(协同化、程序化、法制化、系统化)管控机制,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突发群体事件,保证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
一是协同化:建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做到组织保障、协同合作、信息互通、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持内部协同贯通的同时,加强外部联络,第一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反映真实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加强与信访、维稳、司法、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应对,合力处置。复杂群体事件争取政府主导下的各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二是程序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起因—诉求—未解决—群体形成—对峙—冲突—处置—平息。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是“突发事件”,实际上是矛盾积累在一定阶段的“总暴发”。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清晰的发展过程,也有一些内在的演进规律。如果认识这些规律和过程,将工作重心前移,将潜在的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就可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按照风险管理的理论,按照风险辨识—危机预警—危机应对—事后处置等流程,在每个阶段加以细化分解,达到规避风险和正确处置风险的目的。对于群体性事件,制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流程方案。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主动和提前介入,严格按程序办理,减少工作的被动和损失。
三是系统化: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性思维,统筹处置。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依法合规;二是系统响应、冷静理智;三是教育疏导,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四是快速果断原则,手段要果断,姿态要低调;五是标本兼治,既要注重事件的处置,同时又要注重新闻舆情处置,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又要总结分析,注重后续跟踪。在具体处置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一旦发生事件,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迅速启动,及时上报下达,正面回应,系统处置。 四是法制化:在事件处置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现场处置与问题解决,又要严格依法合规,做到结果合法与程序合法。重视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对于诉求有理、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解决。对于一些无理性诉求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以法治的思维和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准确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有才能效地遏制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管控的主要做法
4.1 事前排查,正确预判
健全市、县两级信访稳定工作网络,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开展经常性排查工作,对有可能出现上访的信访苗头,积极开展调查分析,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妥善排除信访隐患。在市县公司范围内建立各层面信息员组成的维稳信息网络,实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排查后统一填写《不稳定因素排查统计表》,分别于每月规定时间报省、市公司备案,重大隐患报地方党委、政府和维稳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其对象规模、诉求性质、激烈程度、发展趋势等情况,综合权衡后提出疏导化解工作建议,及时采取化解措施。针对维稳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例如针对信访量较大的“农电工信访问题”,开展农电工遗留问题专项调查分析,探索研究化解农电工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结合企业特点,对于主多分开背景下的劳动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可能引发的劳动纠纷、信访问题进行逐个排查,重点防范;在县公司作业组织专业化过程中,及时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采取有力措施、妥善有效的处置。通过开展专项课题分析,推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有效预防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对于特别复杂困难的群体事件隐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稳定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隐患,妥善处置。例如在主多分开的过程中,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的前期,宿州供电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对煤矸石电厂中层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结构,经济状况,再就业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逐项分析。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稳定预案》,并对组织者等重点人群制定重点稳控措施,对困难职工群众重点帮扶,达到提前分析,正确应对的目的。
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禁无原则地推卸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例如对于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领导下指导并重点关注煤矸石电厂稳定问题;明丽公司(宿州公司集体企业)作为煤矸石电厂的股东单位和管理单位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煤矸石电厂作为稳定问题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稳定问题的处置。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构筑多道防火墙,妥善解决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
4.3 快速反应,协同联动
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及早介入,在群体性事件爆发初期使之得到控制或平息,缩小社会影响,降低危害程度。这就要求领导者要迅速采取果断的措施,避免久拖不决,丧失最佳的处理时机,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公司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同时协调联动,成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信访局、公安局汇报,内通外联、迅速行动、协作配合。确保各专业组第一时间迅速就位,确保一旦有需要公安机关及时到达现场,确保群体事件有效控制。
4.4 依法处置,果断应对
群体性事件涉及面较大,处置时绝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做无原则的承诺,必须时时处处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原则办事。要根据《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情况,及时控制,果断应对。事态控制处置组时刻关注事态发展,保持与公安部门密切联系,若发生群众聚集围堵办公大楼疏导无效时,果断请求公安干警支援,控制现场局面。政策对话解答组依法合规耐心接访,防止矛盾激化,事态失控。舆情控制组保持与宣传部门沟通,控制舆论导向,密切监视互联网信息,防止炒作和失实负面舆情。
5 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效
5.1 经济效益
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其处置的成本往往是巨大的,既过多的牵涉了公司的精力,又使企業付出了重大的人、财、物等行政成本。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密切掌控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作出疏导化解等应对措施,同时做好处置准备,做到严密控制、正确应对、精确处置,减少不必要物质成本和行政成本,减少处置不当或失败的风险,确保处置有序有节有效。近年来,由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促成了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有效解决,大大降低了处置成本。根据问题解决情况和降低信访成本统计,成果创造以来,公司成功预防和处置农电工信访问题、煤矸石电厂破产引发的信访问题、触电赔偿问题、智能表安装等多起事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约190万元。
5.2 社会效益
(1)有力维护了电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电网企业具有天然的过敏体质,群体性事件发生,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加之近年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跟踪或不实报道、炒作,大大损害了企业的服务品牌和社会形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的构建,有效控制各类舆情风险,有力维护了电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证企业平安和谐、保证企业指标完成、保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近年来,宿州供电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宿州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2)确保了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对生产办公场所、电力调度中心可能造成较大的冲击,扰乱了生产办公管理等秩序,破坏了企业的安全稳定。构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成功预防和化解了多起突发全体事件,有效保证了公司系统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信访稳定业绩考核在省公司和市政府全部获得满分,公司荣获省公司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宿州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3)为电网企业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凸显,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明显提高。如何建立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处置机制,成为政府和企业十分关注的重大课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化”管控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2011年安徽电力信息第39期推广宿州公司工作交流信息:宿州公司多措并举强化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和谐稳定。